2022年11月11日如东县公证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 如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1-11 10: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单位】

如东县司法局

【时间】

2022年11月11日下午14:30

【地点】

如东县司法局13楼会议室11319

【新闻发言人】

李 欢 如东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冬梅 如东县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沈小成 如东县公证处主任

【王冬梅】

各位记者:

大家下午好!

根据县委宣传部的安排,今天我们邀请各位记者朋友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公证工作新闻发布会”,其目的就是进一步加大公证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广泛了解熟悉公证体制改革的变化,切实发挥公证在预防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的法律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助力法治如东、平安如东建设。我是县司法局公证律师科科长王冬梅。首先,由县司法局副局长李欢介绍我县公证工作的相关情况,之后,欢迎记者朋友就公证工作提出问题。

【李欢】

各位记者:大家下午好!

如东县公证处于1981年6月15日正式成立并对外办公,启用新印章;1984年,县编委批准调整如东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如东县公证处调整为司法局直属单位。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如东县公证处于2017年经如东县人民政府批复,改制成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有公证员3名,公证员助理 5名。

近三年来,如东县公证处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服务承诺,在服务中充分发挥预防纠纷、减少矛盾的公证职能,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公证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近万件,无错证假证。

(一)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齐头并进。

如东县公证处以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公证队伍为目标,采取了多种形式对公证人员进行教育,不断提高公证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让群众在办证过程中真实的感受到这是一支值得信赖的公证服务队伍。

一是强化政治和专业理论武装,提高队伍素质。公证处虽是业务部门,窗口业务繁忙,但仍坚持定期的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公证人员认真学习指定书目、文章,以及二十大精神和两会会议精神,让“双聚双高”成为长效机制,提高全处人员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增强“执业为民,服务发展”的使命感和自豪感。

公证“一法三规”公证职业的基本规范,“一法”即《公证法》,“三规”《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处以“一法三规”为基础,组织全体公证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针对新时代、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组织引导公证员针对新形势下的新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完善重大复杂案件讨论制度,在讨论中提高公证员的业务素养,增强全处人员的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以精湛的专业知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如东县公证处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要求全体公证人员严格遵守《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公证行业自律公约》等有关规定,加强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公证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执业纪律观念,严禁乱收费和“吃、拿、卡、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增强了公证队伍的自律意识,塑造了清廉公正的队伍形象。

二是完善“两结合”公证管理体制,推动公证事业向好发展。公证行业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公证管理体制,即“两结合”公证管理体制。《公证法》第四条规定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所以县一级不设立公证协会,我县司法局承担着对公证处、公证员进行监督、指导的职责。改制后,县公证处由原司法局的内设处室转变为独立的事业法人,司法局进一步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有效提升公证的公信力。

(二)充分履行公证职能,在服务大局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为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服务,开通重大项目公证“绿色通道”,积极为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企业股权调整、融资引资等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1、积极参加旧城改造项目和重点企业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为房屋征收提供全程公证法律服务,办理房屋征收保全证据公证、补偿协议的公证,近三年共计办理房屋征收类公证五千余件,有力的推动了县城总体规划建设、中心市场建设、栟茶古镇等重点工程和旧城改造的建设进程。2、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法律支持。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洋口港石材产业园等单位送达法律文书、保全项目现场等等,维护了各大园区的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应对企业发展,服务企业转型升级。1、为县内“一带一路”企业保驾护航。办理事项主要涉及招投标、商务考察、设立公司和文化交流等。县公证处安排经验丰富的公证员,优先为境外投资的企业办理公证,帮助审查资料、核对翻译文件,并延时工作,优化办证流程,形成贯穿咨询、办理、翻译、邮寄送达全过程的“一站式”服务,办理时间缩短20%以上,企业最快可在1个工作日内取证。2、积极办理涉及小微企业贷款的公证,为众多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也保障了银行的合法权益。3、积极办理授权书、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等公证,为企业法人对外投标等交易活动增加信用度,增强企业活力。4、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为县内多家知名企业办理了涉及物证、书证、互联网电子证据等多种形式证据保全公证,为企业保留有效的证据材料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发挥预防监督职能,服务保障民生。1、积极办理催收欠款的函件送达公证,有效保障银行的资金安全;2、为债权人办理执行证书,帮助催收住房公积金贷款,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合法权益;3、办理各类家事公证事项,包括遗嘱、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协议等涉及家庭事务的公证,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家庭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4、积极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方便当事人便捷的处理小额遗产。

(三)落实惠民措施,满足群众公证需求。

如东县公证处积极响应省厅开展15项便民利民举措和办证“最多跑一次”的号召,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标准,推进公证服务规范化、科学化,方便当事人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一是积极落实惠民措施。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公证费减免手续,如为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免费公证,为老人们解决了后顾之忧。组织公证员参加志愿者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宣讲公证知识,让老百姓感受到公证就在身边。在走帮服活动中,对群众的公证需求及时反馈,积极引导,告知相关法律常识以及所需证明材料,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二是提高窗口服务能力,力促办证只跑一趟。涉及出生、学历、签名等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只要提供了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就可以一次性办理完全部受理审查手续,并且可以选择邮政、快递等方式送达公证书。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当事人,甚至可以“立等可取”。

三是制作个性化告知清单,让当事人少跑冤枉路。安排业务素质高、服务态度好的公证人员提供咨询告知服务,对于继承等案情复杂、环节较多的公证事项,由接待人员针对具体情况“一事一告知”,制作个性化的材料清单,帮助当事人理清所需证明材料,大大提高了当事人申请办证时提交材料的完整性。

四是发挥新媒体便捷作用,帮助当事人随时随地了解咨询公证事宜。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平台,设立公证业务专栏,公示常见公证所需材料,公证流程图等信息,设立咨询栏目,方便当事人随时随地就有关公证业务问题进行咨询。

五是完善核实取证制度,减轻当事人取证负担。因大环境的影响,各部门不再出具各类证明,但是办理公证仍需获取相当多的档案资料,公证质量仍需保证,为减轻当事人取证负担,县公证处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对于涉及房地产、婚姻登记、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由公证处进行调取核实,涉及学历、学位、营业执照等证书的,由公证处充分利用各类政府网络平台进行查询证实,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多个部门间来回奔波。

(四)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优质服务。

县公证处始终坚持把公证质量视为公证工作的生命线,做到不超出法定的公证业务范围办证,不超越法定的公证职能办证,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办证,不违背公证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办证,认真、周到、细致、规范地办好每一份公证文书,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公证服务。一是严格规范办证程序。对接待、告知、受理、核实、审批和出证等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要求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从细节入手,不断规范完善办证程序,将“办铁证、出精品”的口号真正落实到每个公证员的实际工作当中去。二是贯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举措。县公证处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公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组织公证员集中学习,并针对重点公证事项进行强化监管。三是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县公证处的各项工作和业务活动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从根本上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确保依法建制、依规治处、规范管理。

【王冬梅】

下面进行本次发布会第二项议程,由县公证处主任沈小成回答个位记者的提问。提问之前按惯例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如东广播电视台】

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越来越多,县公证处对此有何具体要求?

【沈小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接受以遗嘱这种方式来处分财产、处理身后事,针对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的数量逐年增加,县公证处积极落实便民惠民举措,八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的免收公证费。

办理遗嘱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供下列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3、草拟的遗嘱;4、公证员根据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在订立公证遗嘱的时候应当注意下列几个方面:1、遗嘱人立遗嘱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如果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请告知公证员,否则有可能导致遗嘱无效;2、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遗嘱人是否在遗嘱中确定遗产只归继承人一方所有,不作为其与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由遗嘱人自行决定;3、立遗嘱(遗赠)后,如情况发生变化,可以撤回或变更遗嘱(遗赠),如撤回或变更的,不是必须办理公证,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的形式要件。4、遗嘱人或委托的遗嘱保管人在适当的时候告知受遗赠人: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是否接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5、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遗嘱将无效或部分无效。

【如东县融媒体中心】

围绕“放管服”的要求,县公证处将提供哪些便民举措?

【沈小成】

县公证处坚持“便民、惠民、利民”的根本要求,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举措,便民举措深入人心。为方便当事人办证,公证处采取了预约上门办证、开通服务热线、延长服务时间等传统的便民举措。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公证处设立了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出证。为了适应互联网+公证的发展,公证处开通了公证云网络在线受理平台和手机APP在线受理平台,当事人可以在家里面通过网络办理有关公证事项,方便群众随时咨询办理公证事宜。

【县县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县公证处为县内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哪些服务?

【沈小成】

针对企业转型升级、风险防范过程中的需求,县公证处为企业办理各类个性化的公证事项,零门槛、零距离的为企业提供公证服务。1、为县内企业走出国门保驾护航。办理事项主要涉及招投标、商务考察、设立公司和文化交流等。县公证处安排经验丰富的公证员,优先为境外投资的企业办理公证,帮助审查资料、核对翻译文件,并延时工作,优化办证流程,形成贯穿咨询、办理、翻译、邮寄送达全过程的“一站式”服务,办理时间缩短20%以上,企业最快可在1个工作日内取证。公证文书在20多个国家得到认可和使用,为企业打开国际市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2、为小微企业贷款办理金融业务公证,为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也保障了银行的合法权益。3、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为县内多家知名企业办理了涉及物证、书证、互联网电子证据等多种形式证据保全公证,为企业保留了有效的证据材料,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4、办理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公证,为企业法人对外投标等交易活动增加信用度,增强企业活力。

【王冬梅】

谢谢各位媒体界的朋友,今天的提问到此结束,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请大家会后联系我们,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