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如东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15:59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有力保障了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筑牢依法行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度局重点工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初制定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年内共学习党内法规和业务法规8次(其中包括党组会2次、中心组6次)。认真组织本部门学法活动,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以及党内法规文件等学习资料,依托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每月一学”,推动全员集中学法与自主学法齐头并进。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解读等内容纳入全县生态文明专题研修班、新招录干部初任培训等各类培训,强化学法用法学时要求。针对执法人员编制发放《执法手册》300本,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二)聚焦中心工作,着力强化法治保障。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截至10月31日,我县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大气环境质量:全县PM2.5平均浓度为2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在全市10个县市区排名第三;优良率为87.5%,同比改善3.3个百分点,在全市10个县市区排名第二。如东“洋口港-东凌段”被评为2023年度省级美丽海湾。创新执法监管手段,优化执法体制机制,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调用全县执法力量,建立一体化办案体系,在日常监管中实行柔性执法,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推进非接触式现场执法,全县166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及重点排污单位均已完成“五全建设”,加大自动监控、用电监控数据异常现场核查力度。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我局仅被行政复议1次,目前正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复议答辩及其他相关工作,零行政诉讼。高效开展项目审批,在重大项目服务上优化力量提供精准服务,为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建立环评“服务专班”,实行“点对点”服务。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对拟建项目可简化环评报告内容,符合条件的采取承诺制审批。强化医疗废物监管。

(三)创新管理方式,拓展依法行政形式。强化普法宣传服务。结合“温暖生态 绿色助企”、优质企业“体检”等活动,全面细致摸排,掌握真情实况,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优质企业服务、指导,全县累计走访服务“白名单”企业 34家,组织召开座谈会30场次,为企业解决环境管理问题50个;先后对全县34家“白名单”等相关企业组织开展“体检”,发现问题 63个,下发指导意见书34份,提出指导意见63条。广泛宣传并落实绿色保险补贴、绿色债券补贴、绿色企业上市补贴等惠企政策,深入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截止11月15日,累计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68份,赔偿生态损害修复金316.7203万元。创新开展企业环保总监工作,要求全县206家重点排污单位设置环保总监,压实环保总监责任,建立环保总监及环保管理人员权责清单,向企业发放《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依托“南通生态环境”公众号开设的“企业环境法律知识100问”普法专栏,组织企业环保总监线上“云培训”,全面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环境信用评价,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信用评价办法要求,不断扩大参评企业范围。广泛做好信用管理政策的宣传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对失信企业采取差别水电价、绿色信贷等惩戒措施。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强化科技化执法装备配备,按照部、省、市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共申请120万资金购买执法装备,目前已完成红外热成像气体泄露检测仪、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水污染检测设备、粉尘快速测定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等标配科技执法装备配备。基本改变了传统的用“鼻子闻、眼睛看、耳朵听”的检查方法,使生态环境执法更具精度、准度与信服力。加大环境执法培训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已组织13期业务培训活动、3期“执法尖兵”评选活动,通过培训、评比,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监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市局开展的机动车检测机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环境信访调处技巧等专题培训。积极参加全市执法练兵竞赛,荣获全市监测比武三等奖,荣获执法优秀团体二等奖(总分全市排名第二),另有一人跻身全市前十名。不断创新执法方式,融练兵于日常,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将练兵活动融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各项专项执法检查之中。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构建依法行政体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设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组会学法议法工作制度,常态化抓好依法行政工作。构建依法决策机制,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完善重大决策程序,2023年以来召开案件审查处罚案件206件。健全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质效。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聘请江苏南黄海律师事务所张捷同志作为我局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坚持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员全过程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电子办案平台,实现执法行为全周期全过程监督。

(二)严格底线思维,坚持依法依规监管。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狠抓环境执法监管。积极组织开展“三打”行动,严历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废水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1-10月,我局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6起,运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共23件,其中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起。多起典型案例在部、省、市级进行发布(部级1件、省级3件、市级7件),其中某养殖户非法设置排污口排放污水案作为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典型案例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简报》进行推广。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强化正向示范和激励,确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积极推行无人机、走航车、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三)拓展工作思路,打造法治建设品牌。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深化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建设,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出台的《损害评估专家库管理制度(试行)》,优化专家结构,明确专家职责,确定首批57名评估专家。强化“赔偿”要求,优化调整损害赔偿金额在行政处罚中的抵扣比例,推动损害赔偿工作从“重实践数量”向“重赔偿效果”转变。创新开展企业环保总监。结合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在全县206家重点排污单位设立环保总监。组织企业参与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环保总监“云培训”,聆听省、市专家就《长江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2500余人次企业环保管理负责人在“直播间”参训。积极推进环保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我在企业干环保”“总监说法”“如小环说环保”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打造如东勺嘴鹬保护小区高潮位栖息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示范基地。该基地为江苏省首个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示范基地。基地将通过引导生态赔偿资金开展替代修复项目,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优势,为湿地生态修复注入新活力。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3年,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环境监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情况依然存在。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仍需提升,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的模式还比较单一,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环境法治获得感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全面、准确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贯彻落实到依法治污全过程和各方面。健全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定期学法制度,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和工作人员旁听等制度,推动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不断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法治保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调研工作,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强化行刑衔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完善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

三是突出抓好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全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力做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加强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大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