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97/2022-00112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司法局 文号: 东司发〔202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4-24 发布日期: 2022-04-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如东县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东县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4-29 09:5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如东县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如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如东县司法局

2022年4月24日

如东县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全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个总目标,以构建覆盖县乡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为抓手,以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为重点,突出实战牵引、问题导向,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2022年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内容

(一)以开展专项行动为牵引,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镇(街)落地落实

1.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建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专项清理、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清理、赋权事项实施专项评估等重点任务,推动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2.推动基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镇(街)综合执法聚焦综合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让每一个案件办理体现公平正义。推动开展县域范围内镇(街)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装备配备、责任追究、争议协调等,做到执法规范“八个统一”:统一执法公示、统一培训管理、统一执法流程、统一通用执法文书、统一执法装备、统一执法用语、统一标志标识、统一案卷管理。

3.加强规范基层综合执法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 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推动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我县实际,针对基层综合执法方面存在问题,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范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基层执法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推动解决基层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4.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能力建设。严把执法人员资格准 入关,严格执行亮证执法,严禁辅助人员和“第三方”直接进行 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全员在线培训,执法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30学时的专业业务知识和30学时的法律法规培训。年内,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大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全员轮训、跟班培训、蹲点指导、比武练兵等形式,更多培养“一岗多能”的复合型执法人员。

(二)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坚持依法行政、精准执法,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持续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措施常态化抓好落实。推动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相关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度机制,探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网上办理”,对前两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开展“回头看”,及时对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坚持成熟一批,实施一批,逐步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范围。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企业群众反映的证明事项相关问题和批评意见,切实避免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

6.严格规范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 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防粗暴执法、随意执法。对企业作出停产停业、限产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要充分保障企业的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以及应急管理特定时期,要严格执法,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推行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探索实行执法“包容期”,“包容期”内推行柔性执法,通过建议、指导、约谈、教育、告诫、回访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推动在部分领域依法依规制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护航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执法教育制度,注重教育在前、处罚在后,防止简单执法、机械执法。

8.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行政 裁量权基准制度和管理相关的工作要求,督促尚未建立制度的地区和部门尽快建立完善行政裁量基准,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合理合法运用行政裁量权。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限制自由裁量幅度,避免随意执法,“一刀切式”“运动式”执法,确保处罚有理、有据、有度。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裁量基准,对其程序、办理时限、材料等方面的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量化。

9.推行建立行政合规指导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事前指导,引 导市场主体防控行政违法风险。推行行政执法事后延伸,协助建立良好企业信用。根据省市部署积极推广苏州市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对企业生产经营中行政违法风险点提前监控,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减少或者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降低被行政处罚风险。推广泰州市企业信用修复指导制度,行政处罚时宣讲信用管理政策,督促企业及时执行行政执法决定,及时修复负面信用信息,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限制和影响。

(三)以构建执法监督体系为抓手,坚持固本强基、创新突破, 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10.着力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建立 健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江苏省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评查标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活动。

11.持续开展多层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展重点领域专项 执法监督和多部门多领域联合执法监督。持续深化我县执法监督 联系点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切实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维护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2.加快推进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加大平 台应用的推广力度,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人员管理网上进行,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精准度和及时性。年底前,通过平台完成全县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核发工作。强化对重点行政执法行为的信息化监督管理,实行重大处罚决定和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网上备案。

13.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队伍建设。重点强化县乡两级行 政执法协调监督的基础和纽带作用,坚持强基导向,增强配齐一 线执法监督人员力量,提升执法监督的专业化水平,继续探索“乡 镇街道+主管部门+司法行政”的多维监督模式,充分发挥司法所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

二、相关要求

(一)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由县司法局牵头,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管理相对人、问卷调查、抽查案卷、随同执法等方式进行。

(三)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对行政执法举报投诉事项要及时调查处理并答复,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人员,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县级赋权及委托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镇(街)相关基层综合执法单位和受委托执法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高镇(街)履职能力。

(四)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制定本部门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培训计划(县级赋权及委托行政执法部门要将对镇(街)相关基层综合执法单位和受委托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围绕赋权和委托事项领域的培训纳入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上述三个计划请于5月10日前报县司法局备案。

联系人:秦海梅,联系电话(传真):81907989,邮箱:22268421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