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97/2022-00113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决定
发布机构: 如东县司法局 文号: 东司发〔2022〕24号
成文日期: 2022-04-29 发布日期: 2022-04-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如东县司法行政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东县司法行政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06 09: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公证处,各镇(街道)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省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司法行政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市局《南通市司法行政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如东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专项组和应急处置专班组成及工作职责的通知》以及《如东县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县局研究制定《如东县司法行政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如东县司法局

2022年4月29日

如东县司法行政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底线思维、严密责任体系、提升服务效能,深入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安全生产职能,为全县安全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强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日常教育培训必学内容,通过司法行政网上学院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安排安全生产专题学习,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加强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有针对性开展专题宣讲,加强警示教育,推动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对照省厅《关于深化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司法行政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司法行政系统3个方面专题工作有效落实,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紧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目标,注重梳理总结各条线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面上推广,不断巩固整治成效。

二、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3.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2022年度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内容,履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责任。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告,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举措,确保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三、加强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4. 严格安全生产备案审查职责。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贯彻执行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做好《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年度立法项目民意征集。认真做好县政府交办和镇(街道)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第三方协助审查作用,加强县政府涉及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

四、推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5.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持续组织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推进行政执法管理监督综合平台在安全生产领域深化应用,贯彻执行《江苏省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评查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推动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两法”衔接工作。

6.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认真履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行政复议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县政府受理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加强对办理安全生产领域案件指导监督,推动涉安全生产案件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五、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服务供给

7.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法律服务质效。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群体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治体检”,开设法治讲座,帮助企业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充分发挥调解员、网格员覆盖面广、人头熟、情况熟等优势,重点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用工、破产清算、合同等涉企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深化企业“公证顾问”制度,加强设备租赁、保全证据、提存保管等安全生产方面服务。

8.提升参与安全生产重大案事件处置水平。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律师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的作用,提升律师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不同类别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对律师等依法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指导。

六、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

9.严格安全生产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将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纳入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动事项,严格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报告书、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两书”制度执行,推动“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10.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在“4·8”司法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推进安全生产普法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主题活动开展。充分发挥线上线下普法资源优势,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科普,在现有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公园等开辟安全生产普法专题板块,持续放大法治宣传声效。

七、加强机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11.严格疫情常态化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五项”重点防控措施的通知》以及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如东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专项组和应急处置专班组成及工作职责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发挥,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人员,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卡口、企业、社区服务,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疫。结合“春风行动”,加强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充分运用12348热线等手段,帮助群众解决因疫情导致的劳动用工、合同履约、医疗救助等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特殊群体安全稳定。

12.全方位做好内部安全。做好办公场所、服务窗口等安全管理;严格用车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经常进行安全提醒,确保人员与行车安全;加强用电、涉密场所管理,做到防火、防盗,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演练等工作,确保机关场所人员和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2.县司法局职能科室负责同志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附件1

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殷海燕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二)李欢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三)蔡正建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四)王春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五)钱锋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六)陈影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七)陆亚云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八)谢小锋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县司法局负责同志工作清单(一)

殷海燕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把安全生产列为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县局党组会议事日程和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制定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督促检查,明确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五)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赴一线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厅、市局以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疫情防控等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同志工作清单(二)

李欢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指导监督分管科室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指导监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机构服务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公证处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证服务,指导协调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公证服务保障。

(四)听取分管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领域公证服务。

(五)指导分管科室做好涉疫法律服务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同志工作清单(三)

蔡正建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指导监督分管科室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听取分管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安全生产领域、疫情防控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县重点工作,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五)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落实。

(六)指导监督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服装、标志配发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用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

(八)指导推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九)指导各地各部门处理疫情防控中遇到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根据县级机关党工委要求做好局机关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疫情防控期间退休老干部心理安抚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同志工作清单(四)

王春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指导监督分管科室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听取分管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三)指导监督县政府受理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

(四)指导全县疫情防控执行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纠纷化解等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同志工作清单(五)

钱锋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指导监督分管科室履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研究、部署、加强局机关安全、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二)听取分管科室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履职情况,部署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保密事项等各类文电办理工作,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定期向市局汇报相关工作。

(三)传达学习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类文件。

(四)指导监督全系统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制

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工作清单。

(五)指导督促全系统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值班备勤力量,强化值班值守工作。

(六)牵头制定县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项组及工作职责,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

(七)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赴一线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八)指导监督局机关消防、用水、用电、交通等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中的网络安全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同志工作清单(六)

陈影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指导监督分管科室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听取分管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领域律师服务、基层法律服务指导工作。

(三)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做好安全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四)指导司法所做好基层司法所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指导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善后处置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分管科室做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条线疫情防控人员摸排及涉疫法律服务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同志工作清单(七)

陆亚云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指导监督分管科室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听取分管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领域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工作。

(三)指导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善后处置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工作。

(四)指导处理涉疫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同志工作清单(八)

谢小锋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指导监督协管科室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听取协管科室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

(三)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赴一线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四)根据县级机关党工委要求做好局机关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附件2

县司法局职能科室负责同志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依治办秘书科、法治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二)办公室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三)政工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四)执法监督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五)复议应诉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九)公共法律服务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十)公律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十一)局机关党总支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十二)公证处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县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工作清单(一)

依治办秘书科、法治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配合县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二)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县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工作清单(二)

办公室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厅、市局、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督促有关问题整改落实。

(二)进一步健全局机关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相关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协调督促县局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职责。

(三)强化局机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四)统筹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强信息化建设中的网络安全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市局汇报相关工作。

(五)制定县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项组及工作职责,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

(六)加强局机关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安全隐患整治、应急演练等工作。

(七)部署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领域各类文电办理工作。

(八)做好值班备勤力量,强化值班值守工作。做好局机关人员排班,督促检查值班情况。

(九)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十)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县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工作清单(三)

政工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做好局机关退休老干部心理安抚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县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工作清单(四)

执法监督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负责涉安全生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

(二)推动安全生产执法部门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培训指导。

(三)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做好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服装、标志配发监督管理工作。

(四)推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用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

(五)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各地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情况。

(六)协助各地各部门处理在疫情防控中遇到的行政执法工作。

(七)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八)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县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工作清单(五)

复议应诉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办理县政府受理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

(二)指导监督本县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

(三)办理涉及县政府的安全生产行政诉讼案件。

(四)指导监督本县行政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诉讼案件。

(五)指导全县在疫情防控执行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纠纷化解工作。

(六)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七)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县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工作清单(六)

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指导督促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做好社区矫正中心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县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工作清单(七)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把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县重点工作。

(二)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组织各地实施。

(三)推动把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全县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法治宣传工作联动事项并协调、指导、监督实施。

(四)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六)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县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工作清单(八)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指导监督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履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二)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纳入“法治体检”内容,开设法治讲座,帮助企业防范安全生产风险。

(三)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法律服务方案,指导法律服务行业参与重大生产事故及疫情防控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四)指导司法所做好基层司法所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六)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县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工作清单(九)

公共法律服务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指导监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指导监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加强对园区企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积极为单位和职工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三)指导监督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积极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四)指导全县在疫情防控执行过程中涉疫法律服务工作。

(五)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六)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县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工作清单(十)

公律科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指导监督县律师协会履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二)指导监督律师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纳入“法治体检”内容,开设法治讲座,帮助企业防范安全生产风险。

(三)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法律服务方案,指导法律服务行业参与重大生产事故及疫情防控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县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工作清单(十一)

局机关党总支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组织各支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

(二)根据县级机关党工委要求做好局机关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

县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工作清单(十二)

公证处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工作清单

(一)指导县公证机构服务场所的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工作。

(二)指导县公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公证服务。

(三)指导协调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公证服务保障。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按照局统一安排做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