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505/2014-00030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双甸镇 文号: 双政发〔2014〕12号
成文日期: 2014-02-13 发布日期: 2014-02-13 有效性:
名称: 关于明确双甸镇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区的通知
关于明确双甸镇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区的通知
来源: 双甸镇 发布时间:2014-02-13 08: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明确双甸镇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区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积极开展乡镇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经研究决定明确双甸镇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海军

常务副组长:吴银泉  管周宁 

副组长:钱勇军 吴晓莉  唐艳山  王孝明 杨晓娟 

袁小建  刘建圣 张 生  张俊青  袁文钊  

纪光熙  於  鑫  董  建  袁宗建  张爱明  

成  员:卢海学  桑浩斌  石建平  高小林  张治成 

胡  泉  袁其峰  黄  震  石国荣  袁漪峰

黄建军  徐  琳

镇安全生产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主  任:管周宁

副主任:桑浩斌

成  员:吴  熙   王  兵   时  彬   吴旭东   吴  俊

            阚先华  翟爱华  张  浩  胡林枫  曹俊祥   吴  建   陈  佳  陈  波   张  平  万红军   成玉高   曹锦国   佘志勇   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根据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2014年全镇将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火灾隐患、道路交通小微企业、职业危害、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

镇政府将另文下发《双甸镇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县政府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今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划分为五大责任区,今后镇党政办公室将按此责任区,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对口分别交各责任区办理。

    1、工业安全生产责任区

第一责任人:管周宁、刘建圣、张  浩、桑浩斌。

安全生产监督员:王  陈、佘爱国、仇明祥、陈兰兰。

同时下设五个责任小区,即:

(1)一片工业责任小区:佘爱国、吴建   

(2)二片工业责任小区:仇明祥、陈佳 

(3)三片工业责任小区:王  陈、陈佳  

(4)四片工业责任小区:陈兰兰、吴建 

(5)新建项目责任小区:袁文钊及各项目洽谈服务人员

    主要工作内容:安全生产网络健全,安全教育、特殊岗位、持证上岗率达标,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落实;生产现场安全、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消防措施、安全用电、“四防”工作正常开展,新建项目“三同时”手续及基建安全等。

    工作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建好安全台帐,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确保安全无等级事故发生。牵头组织本责任区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作责任:负责全镇各类企业(公司)和全民创业、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认真抓好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工作。全镇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工程项目和重大项目,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评价。涉及到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一律由镇工业发展服务站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参加。各责任小区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镇工业安全生产责任区汇总后,按规定备案上报。

   2、农村安全生产责任区

全镇农村口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王孝明;同时下设五个责任小区:

(1)一片责任小区第一责任人:张俊青;成员:由定片镇干和派出所社区民警、工商所、用电站、农机站包片责任人组成。

(2)二片责任小区第一责任人:於  鑫;成员:由定片镇干和派出所社区民警、工商所、用电站、农机站包片责任人组成。

(3)三片责任小区第一责任人:董  建;成员:由定片镇干和派出所社区民警、工商所、用电站、农机站包片责任人组成。

(4)农村交通专项整治责任小区第一责任人:王孝明;成员:定片镇干和派出所社区民警、农路办人员等。

(5)小微企业专项整治责任小区第一责任人: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全体村干。

    主要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农村“土锅炉”的专项清理,全面负责农村危桥、安全用电专项治理工作,农业机械、农用船舶的安全使用,农村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等,做好农村各个体、私营企业特别是个体纺织户的安全督查,做好本辖区食品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沼气池和秸秆气化站的安全管理。

    工作要求:彻底捣毁“土锅炉",确保无一台“土锅炉”使用;全面清查农村危桥并登记造册,制定改造方案,负责申请报批,督促改造实施;责任村电工实施用电监管,农户、个体纺织户用电检查,交管部门清查无证车辆,查处车辆违规营运,确保农村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完成。牵头组织农村安全生产责任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作责任:食品质量整治由定片的工商、卫生所人员负责落实,各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由社区民警负责落实。农村交通秩序由定片的公安人员和农路办人员负责落实,土锅炉由定片的责任人负责落实;安全用电由定片的用电站人员负责落实,农业机械、农用船舶安全操作由农机、水利站定片人员负责;桥梁安全由定片的镇干负责落实,出现问题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并由各片落实到人。各片同时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将各项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农业办公室汇集,报王孝明同志审核签字后按规定要求上报或备案,并报镇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备查。另外,凡镇机关定片人员均为该片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协调、处理该片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3、城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区

第一责任人:袁小建  袁宗建  纪光熙 

下设三个专项治理责任组:

(1)燃气市场专项治理责任组

责任人:袁小建  袁宗建  纪光熙  时  彬  吴旭东     高小林  石国荣

成  员:各责任区民警、工商所和建设服务所分工责任区成员。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责任组

责任人:袁小建  袁宗建   纪光熙   时  彬     

成  员:建设服务所分工各责任区人员、建管站责任人、建筑公司负责人

(3)农贸市场安全专项治理责任组

    责任人:袁小建   袁宗建   纪光熙   时  彬

成  员:建设所分工责任人、农贸市场负责人

    主要工作内容:全面负责液化气市场、成品油市场、建筑市场、农贸市场等专项治理工作。

   工作要求:取缔无证液化气充装供应,取谛非法加油站点,规范建筑市场,并对建筑施工现场(特别是农村建筑)、农贸市场、餐饮业燃气安全生产进行督查,确保达标,有效遏制建筑伤害事故。牵头组织城建安全工作责任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作责任:必须对其工作责任区内安全负完全责任,负责检查、督查、处理,并按上级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及时将检查、督查、查处情况书面报袁小建同志审核签字后,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书面材料,并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

4、文教卫生安全责任区

第一责任人:杨晓娟。安全监督员:张燕银

下设四个责任小区:

    (1)文教安全责任小区,由黄震同志负责,具体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用电、消防安全、学生饮食卫生、学生交通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及危房、危墙整改。

    (2)双甸高级中学安全责任小区分别由王兵同志负责。

    (3)医院安全责任小区由袁其峰同志牵头,三所医院负责人参加,具体负责医院及社区卫生室安全用电、消防安全、防中毒、防爆炸以及医疗废弃物的处理等安全工作,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4)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治理责任小区,由於鑫、张燕银、胡林枫同志负责。

主要工作内容: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学校、卫生院、文化娱乐场所、锅炉等压力容器、安全用电、危房、危墙、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治理工作。

    工作要求:全面清查登记在用锅炉、压力容器,杜绝无证运输现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禁止使用危房,对末申报验收的场所负责协助申报,申请验收,杜绝中毒火灾事故的发生。牵头组织文教卫生责任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作责任:必须对其专项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负责检查、督查、查处,并按上级相关安全工作要求,及时将检查、督查、查处情况书面报杨晓娟同志审核签字后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书面材料,并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查。

5、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区。

第一责任人:张爱明

下设四个专项治理责任组:

(1)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责任组

责任人:高小林    胡  泉

    (2)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责任组

责任人:桑浩斌    石国荣    高小林

成  员:各责任区工商干部和民警

(3)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责任组

责任人:石国荣    阚先华

成  员:各责任区民警和工商所分工责任区成员

(4)汽车、摩托车修理市场专项治理责任组

责任人:胡  泉    石国荣

    主要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烟花爆竹、交通秩序等专项治理工作。

   工作要求:查处无证销售、非法仓储烟花爆竹,并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镇内交通秩序进行督查,确保达标,安全无事故。牵头组织本责任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作责任:必须对其工作责任区内安全负完全责任,负责检查、督查、处理,并按上级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及时将检查、督查、查处情况书面报张爱明同志审核签字后,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书面材料,并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

 

 

 

 

如东县双甸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