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505/2020-00014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双甸镇 | 文号: | 双政发〔2020〕3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2020年双甸镇林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2020年双甸镇林业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双甸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
2020年双甸镇林业工作意见
根据南通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总体目标和《如东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林业工作的意见》,为切实做好国土绿化工作,建设绿色双甸,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生态需求,现就全镇2020年林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以国家、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意见和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意见为指导,坚持整体绿化与珍贵化、彩色化和效益化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持续推进林业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强富美高”新双甸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根据“整体绿化工作要与彩色化、珍贵化和效益化相结合,调整林木结构,提升林木效益”的要求,突出以骨干河道提升绿色生态景观工程、片林工程、绿美村庄绿化工程、森林抚育和历年县级租地造林管理工作为重点,推进全镇绿化造林工作。2020年全镇规划新增造林400亩,其中:骨干河道提升绿色生态景观工程200亩,三、四级河道景观绿化工程3条,片林工程200亩, 绿美村庄工程1个,森林抚育面积753.4亩(各村居任务详见附表)。
三、重点工作
(一)骨干河道提升绿色生态景观工程
根据清水绿岸行动总体目标要求,一是大力开展一、二级河道河岸绿化,由涉及的村居负责流转一、二级骨干河道两侧各50米宽以上的土地用于造林,土地租赁期2020年至2027年,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费不超过800元/亩,镇政府统一招标实施工程化造林,并落实栽后管护责任制。二是打好三、四级河道两侧景观生态绿化工程攻坚战。各村居要结合河道清淤、捞浅等水利工程建设,清除河坡、青坎5米宽范围内的所有障碍物,整理坡地后统一规划造林,开展河道绿化示范林建设。造林树种要坚持选择三化树种,可选择观叶、观花、观果类树种,推广乔、灌、草结合的造林模式,形成特色景观效果。
(二)片林工程
根据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各地要深挖宜林空间,以增加林业资源总量为目标,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工作,持续增加乡村绿化总量,改善人居环境。要积极创新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建立国家、集体、企业、个人投资兴林的多元化投入体制。
(三)绿美村庄工程
实施绿美村庄和国家森林乡村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森林城镇”“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美乡村建设活动,推广种植珍贵用材树种、彩色树种,科学规划建设乡村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庭院绿化、公共绿地、产业绿地,全面增加村庄绿化总量,不断提升绿化品位和美化水平;做到绿化、美化、文化“三化”结合,绿地、林地、湿地“三地”同建;经济、生态、景观效益“三效”兼顾,自然美、林草美、田园美“三美”叠加要求。2020年,全镇建设绿美村庄1--2个,力争创建国家森林乡村1个。
(四)切实做好新造林抚育工作
2020年要对2019年所有新造林小班开展完善、补栽、重栽等抚育工作,巩固已有绿化成果。
(五)切实做好县级租地造林管理工作
1.加强历年县级租地造林培管。各村居要加强对历年已实施的省道、骨干河道等县级租地绿化重点工程林带的管护,严禁乱采乱伐,严禁农户到已流转的林下乱耕乱种,确保沟系畅通,林带无火点险情,无乱堆乱放,无杂草,确保林带的保存率及长效管理。
2.规范历年县级租地造林的使用审批。
(1)严禁随意采伐(采挖)定植的林木,合同期或管理期结束需采伐(采挖)定植的林木的,必须报县政府批准。
(2)工程建设要尽可能不占租地造林的林地,条件充分确需占用的,占用单位必须按林木采伐规定程序报县政府批准。
(3)未经批准或超证采伐(采挖)林木的,一律按滥伐案立案查处;凡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县级租地造林的追缴前期县镇两级政府补助并补植到位。
3.加大对历年租地造林管理工作的考核。镇政府将对历年租地造林的面积和长势情况,在各村居申报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开展抽样检查,抽查合格率与县政府土地租金补助挂钩,以进一步压实护林责任,以确保林业资源保质保量,确保林业补助资金发挥长期效益。
四、时间部署
1.土地流转阶段(2020年1月底前)。各村居对照目标任务组织流转好绿化造林用地。
2.规划设计阶段(2020年2月底前)。镇、村认真编制好2020年绿化造林方案。
3.实施阶段(2020年3月底前)。对照2020年绿化造林目标任务,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推进造林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4.申报阶段(2020年4月)。镇组织初验,形成书面材料向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并附相关图、表、总结等材料(电子版一并上报)。
5.验收阶段(县初验:2020年5至6月;终验2020年11月)。县验收组届时对各镇(区、街道)的工作实绩分别进行初验和终验。
五、引导政策
2020年,镇政府对全镇造林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具体标准:
1.片林工程:(1)政府鼓励各村居利用沟、渠、路绿化,通过县片林验收当年一次性补助苗木及用工400元/亩;(2)为减轻村级负担,原则上各村居不再流转土地实施村级造林。(3)鼓励社会资本流转土地参与造林。经验收合格的造林小班投资主体与镇政府签订承诺书保存至2027年,镇政府2020年补贴投资主体300元/亩、2021年、2022年每年分别补贴投资主体200元/亩,2023年至2027年每年分别补贴投资主体150元/亩;2.绿美村庄创建。当年创建达标镇给予适当补贴;3.骨干河道提升绿色生态景观工程租地营林。在县级土地租赁期内每年每亩给予土地租赁补贴资金800元。镇政府补贴所在村(居)当年开沟费60元/亩,用于支付开沟机械作业费用;组织费50元/亩,用于土地流转、面积丈量、核实等人员工作经费;垫青费300元/亩。水系配套设施费20元/亩,谁配套补给谁。凡涉及到县财政资金绿化补贴项目不重复享受县级及县级以上补贴。4.村集体面积用于造林的不得向农户支付土地流转费和垫青费。补助村资金结余部分,可用于历年绿化造林维护或其他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行政推动
各村居、各部门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2020年绿化造林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责任,落实举措。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强化考核奖惩
镇将2020年绿化造林工作列入乡村振兴工作综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对先进的村居、部门、单位及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三)强化舆论宣传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公民植绿、爱绿、护绿责任意识,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指导
镇成立绿化造林督查指导组,在土地流转和绿化造林期间,坚持“一周一督查和一周一通报”活动,发现典型及时宣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绿化造林和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实。
附件:1.江苏省绿美村庄建设工程标准
2.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标准
3.双甸镇2020年绿化造林目标任务表
4.如东县2020年绿化造林绩效目标考核验收表
附件1
江苏省绿美村庄建设工程标准
一、总体建设要求
绿美村庄建设要尊重科学,因地制宜;树种选择要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主;要根据树种特性科学种植,密度适宜,所有常绿树木必须全冠栽植,能形成良好的景观效应,反对大树移栽和奢侈造林现象;建设对象原则上以农户50户以上、村庄环境整治到位的自然村庄为单位实施。
二、绿化重视程度
村党支部村委会重视绿化工作,村庄绿化工作列入村“两委”工作日程,自愿开展绿美村庄工程立项建设。
三、村庄整体绿化
村庄内栽有乔木树种不少于3000株或人均不少于10株。有空间条件的村民家前屋后常年保持栽有15株以上树木;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5%,域内宜林地绿化率达到95%以上;村内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整体景观视觉效果良好。
四、道路水系绿化
进村道路两侧、周边水系沿岸应绿则绿,水网绿化率达到95%以上,平原农区林网控制率达95%以上,且无明显缺株断带。
五、“三化”树种比例
村庄内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占乔木树种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新造林珍贵树种、乡土树种的比例不低于60%,绿化色彩配置合理,综合效益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果明显;
六、古树名木保护
村庄内珍贵名木、珍贵树种实行挂牌保护,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无滥伐、滥采、滥挖林木现象。
七、其他造林绿化
村庄或近村庄范围内建有防护林、风景林、休闲林等片林或环村林带,以乔木林为主,面积20亩以上;防护林带建设因地制宜、宜宽则宽,原则上每侧不少于2行;有条件的村庄还应积极开展公共绿地建设。
附件2
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标准
对各行政村的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森林绿地建设、森林质量效益、乡村绿化管护、乡村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的成效进行综合评价。
一、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护
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村庄原有地形地貌、自然景观、护村林、风水林、古树名木、小微湿地等自然生境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等人文历史遗迹保护完整,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协调统一。采用村庄风貌原真性、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景观保护、人文历史遗迹保护等4项指标进行评价。
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合理,注重乡土田园特色,统筹考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等,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水源涵养、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等生态防护功能良好。采用村庄规划布局、生态修复治理、生态防护功能3项指标进行评价。
三、森林绿地建设
坚持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主。荒山荒地等全部绿化,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应绿尽绿,庭院绿化美化、公园绿地建设符合实际,造林绿化成效显著,生态绿量增长明显,乡村森林氛围浓郁。采用林木覆盖率、四旁绿化、宜林地绿化、庭院绿化、乡村公园绿地5项指标进行评价。
四、森林质量效益
森林树种、层次结构合理,植物种类丰富多样、乡土树种比例高,森林质量和健康状况良好;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乡村林业产业发展突出地方特色,效益好,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能力强。采用森林健康状况、森林结构、树种丰富度、涉林收入水平、涉林就业情况5项指标评价森林质量及其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五、乡村绿化管护
有专门的乡村绿化美化管护人员队伍,制定了育林护林、生态保护、防火防虫、防止乱砍滥伐等方面的村规民约并严格执行,管护措施到位,管护效果良好。采用制定村规民约、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火灾防控、防止乱砍滥伐4项指标进行评价。
六、乡村生态文化
爱护森林、保护自然的乡村名人故事、乡贤事迹等传统生态文化得到充分挖掘和保护,科普宣教、传统生态文化历史传承和弘扬措施有效,村民有良好的植绿爱绿、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的风俗习惯和意识,乡村生态文化丰富活跃。采用挖掘保护生态文化历史、继承弘扬传统生态文化、植绿爱绿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人居环境整治效果4项指标进行评价。
评价标准。上述6个方面、25项指标作为评价认定国家森林乡村的基础评价内容,设置基础分70分。对相关指标项设置加分评价内容,设置加分30分。基础分与加分之和为综合评价得分。原则上,拟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的单位综合评价得分应达到80分以上。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1)有大量抛荒地,大范围采石挖沙开矿造成山体和森林植被破坏的;
(2)近十年发生过重大毁林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
(3)近十年发生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
(4)近十年发生过重大猎杀野生动物案件或大量采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
(5)近十年发生过违规占用林地开发房地产、建别墅等情况的。
附件3:
双甸镇2020年绿化造林目标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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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亩、条、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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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别 |
新增造林目标任务 |
其中 |
绿美村庄工程 |
森林抚育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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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河道提升绿化生态景观工程 |
生态片林工程 |
三、四级河道景观绿化工程 |
||||
曙光村 |
120.43 |
|||||
石甸社区 |
130 |
130 |
3 |
56.54 |
||
高前村 |
||||||
田季村 |
10 |
10 |
||||
星光居委会 |
5 |
5 |
||||
中心村 |
31.18 |
|||||
宗奎村 |
68.88 |
|||||
伯元村 |
10 |
10 |
||||
镇东村 |
10 |
10 |
1 |
4.3 |
||
丛家坝村 |
100.56 |
|||||
德银村 |
155 |
70 |
85 |
283.26 |
||
锡伍村 |
||||||
双南居委会 |
70 |
70 |
1 |
24.43 |
||
镇南村 |
63.82 |
|||||
鹤井村 |
||||||
石南村 |
10 |
10 |
||||
合计 |
400 |
200 |
200 |
1 |
753.4 |
附件4:
如东县2020年绿化造林绩效目标考核验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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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 |
单位:亩、分、篇、件、个株、厘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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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建设标准 |
基本分 |
计分办法 |
自查分 |
考核值 |
1 |
推进措施和台帐 |
出台文件、落实管理台帐资料和流转土地造林台帐资料 |
5 |
每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沿海防护林完善绿化造林工程 |
主栽树种以榉树、池杉、银杏、马褂木中山杉等三化树种为主,苗木米径≥3厘米,亩密度不少于56株,。 |
10 |
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超额每增50亩加1分。 |
||
3 |
交通干线完善绿化造林工程 |
(1)租地标准:每侧宽度50米至60米范围内,全线推进不断垄,界址明确;(2)造林技术标准:主栽树种以榉树、池杉、银杏、马褂木中山杉等三化树种为主,苗木米径≥5厘米,亩密度不少于56株;(3)定植树抚育必须经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林下间作苗木经营报当地政府同意;(4)合同期满亩留≥30株初始定植树。 |
10 |
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超额每增50亩加1分。 |
||
4 |
骨干河道提升绿色生态景观工程 |
(1)租地标准:每侧宽度50米左右宽,界址明确,开好界沟;(2)造林技术标准:主栽树种以榉树、池杉、银杏、马褂木等三化树种为主,苗木米径≥5厘米,亩密度不少于56株;(3)定植树抚育必须经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林下间作苗木经营报当地政府同意。 |
13 |
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超额每增50亩加1分。 |
||
5 |
片林工程 |
(1)造林小班面积必须≥3亩(含果园,桑园);(2)造林树种必须为乔木树种,苗木胸径≥2㎝;(3)亩密度不少于56株。 |
10 |
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超额每增100亩加1分。 |
||
6 |
绿美村庄创建工程 |
(1)示范村版图面积≥2000亩,农户≥50户;(2)集中居住区(30户以上)绿化覆盖率≥35%,域内宜林地绿化率达到95%以上,每户新增林木≥10株,户均拥有林木≥15株,沟、渠、路绿化率≥95%;公共绿地300平方米;(3)村庄内新建示防护林、风景林、休闲林等片林或环村林,以乔木林为主,面积20亩以上,(4)示范路(水泥路)和示范河,长度均必须≥1公里,每侧绿化造林宽度均必须≥8米,苗木胸径≥5厘米,乔、灌结合;(5)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5%以上,“三化”树种占乔木林比例不低于50%,其中新造林中“三化”比例不低于60%。 |
15 |
新建的示范路(水泥路)和示范河总长度分别达1公里以上,乔灌草结合得4分,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三化”树种占比不低于50%,其中新造林树种比例不低于60%,得4分,四旁树人均数符合要求,得4分其他指标完成得3分,缺少任何一项没有资金补偿。 |
||
8 |
新造林抚育工程 |
(1)面积核实率和合格率必须≥98%;(2)抚育用苗必须是原栽植品种且苗木规格不低于原规格;(3)抚育管护措施到位。 |
10 |
面积核实率和合格率达标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
||
9 |
历年县级租地管理工作 |
确保历年县级租地造林面积不减少,确需使用历年县级租地造林的要报请批准 |
10 |
每发生一起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历年县级租地造林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10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
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定期巡查 |
6 |
每少1项扣2分。 |
||
11 |
宣传执法监管 |
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 |
6 |
每少1项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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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作风效能 |
积极参加会议培训,及时完成布置的业务工作,信息(省林业网)不少于2篇,台帐资料齐全。 |
5 |
每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