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公安局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5-09-01 17: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县公安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特勤岗位工作人员。工作职能主要是协助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性群体性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与大型安保活动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岗位(一):特勤队员8名;

2.岗位(二): 驾驶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如东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公安事业;

3.男性,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高中(含职高)以上学历,双眼单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

报考岗位(一)的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5年9月至1997年9月期间出生),身高1.70米(含)以上;报考岗位(二)的必须持有A1驾驶证,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75年9月至1997年9月期间出生的),身高1.65米(含)以上,报考岗位(二)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如东县公安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 至9月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2. 报名地点:如东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特警中队(掘港镇江海西路66号原6392部队院内);

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二)的人员还必须提供A1驾驶证;各证书、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同时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三张。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三)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制发准考证,参测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主要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评分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男子青年二组评分表)执行。体能测试平均分低于50分或有一项低于35分者,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将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面试

报考人员按通过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人员成绩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核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形式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体检由如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者中,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公安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聘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七)政审

政审由如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前科劣迹、现实表现等。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公安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可续签。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1)应聘用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用工性质及待遇

用工性质为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工,被聘用人员与县劳动事务服务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月均工资(含基本工资、特岗津贴、考核奖等)约为2850元/月,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驾驶员在享受特勤待遇基础上每月可享受适当岗位补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4533800(如东县人社局纪检组)

              0513-84158400(如东县公安局监察室)。

七、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公安局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4155823  0513-84520883

附:《如东县公安局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如东县公安局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一五年九月一日

 

 

 

 

 

 

 

 

如东县公安局招聘特勤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岗位:

个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

号   码

 

(一寸免冠

照片)

民  族

 

婚姻

状况

 

是   否

党   员

是□

否□

入党时间

 

学  历

 

身高

 

毕   业

院 校

 

现工作

单   位

 

参加工

作时间

 

实际居

住   地

 

户   籍

所在地

 

联系电话

(手   机)

 

固   定

电   话

 

驾驶证类型

 

个人

简历

起止日期

所在学校(高中以上),单位、职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配偶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学历

 

民  族

 

籍贯

 

入党

时间

 

手机

号码

 

现单位及职务

 

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

关  系

姓  名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学校)

联系方式

父亲

 

 

 

 

母亲

 

 

 

 

子/女

 

 

 

 

配偶

父亲

 

 

 

 

配偶

母亲

 

 

 

 

奖励情况

 

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无遗传病史

 

资质或证书名称

颁发单位

取得时间

 

 

 

 

 

 

承诺

签名

1、以上填写信息情况属实。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2、如被聘用,请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签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