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指南
来源: 如东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8-17 17:3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实施依据

《如东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东财社[2021]63号)、《关于印发<如东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补充通知》(东财社[2022]71号)

二、补贴对象

首次成功创业(在我县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3年内,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依法申报纳税的在校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2年内大学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复原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三、申报条件

1、创业者在领取营业执照前是在校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2年内大学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复原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就业困难人员之一。

2、初次创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

3、近3年内的创业主体。

4、创业者需要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参保。

5、创业实体挂牌名称与申请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四、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5000元

五、申报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

3、最近两个季度(不含提交申请时所在的季度)纳税证明

4、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

5、户口本、身份证(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提供)

6、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2年内大学生提供)

7、退伍证(复原转业退役军人提供)

8、《如东县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

9、开户行许可证

10、实地经营照片

六、办理方式

(一)线上申报

登陆“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将地区设置为“南通”。单位登录后依次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线下申报

    如东县各镇(区、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七、支付

各镇(区、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县人社局复审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主体银行账户。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4529140、84512463

九、附件

附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如东县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如东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