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失业保险金申报指南

来源: 如东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11-09 09:0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实施依据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江苏省政府令第72号)

二、申报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三、申报材料            

1.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相关证件

4.市外参保转回如东享受失业金的需携带失业保险转移表

四、申报程序

1、现场办理。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后,本人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银行金融功能)至如东县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失业保险业务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网上受理入口: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五、注意事项

1.失业保险各项待遇业务的受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

2.每月1-6日办结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当月开始发放,11日后办结手续的次月开始发放。失业人员每月21日以后凭社会保障卡(已激活银行金融功能)到就近的发卡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或自助取款设备领取失业保险金。

3.非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如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统筹区,失业保险待遇只能转回户籍地享受。

4.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须持用人单位参保增减申报表或劳动合同书,办理停止享受失业金相关手续。如单位参保缴费时间与失业待遇领取时间重复的,须先退回失业保险待遇再办理参保缴费。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3-84516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