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企业引进人才学费补助申报指南
来源: 如东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11-26 15:0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实施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东委发〔2019〕21号)

二、享受对象

1. 2019年7月1日以后全职回如到工业企业或新兴服务业工作的如东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详见每半年申报通知)。

2. 2019年7月1日以后在我县工业企业或新兴服务业工作的如东职业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全日制毕业生(详见每半年申报通知)。

注:以上申报人员均需在如东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

对如东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全职回如到工业企业或新兴服务业工作,3年内给予最高2万元的学费补助。具体标准为博士2万元;硕士1.5万元;本科1万元,按3年40%、30%、30%的标准发放。

对在如东职业院校毕业的学生留如到工业企业或新兴服务业工作,3年内给予6000元的学费补助,按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

四、申报材料

1、《如东县引进本籍和本地院校毕业生学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一份);

2、《企业引进人才学费补贴人员名册》(此表为镇区填报,一式一份);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如东县人力资源集聚等相关政策奖补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报程序

1、申报每半年组织一次,由企业为引进人才统一集中网上申报(网址详见申报通知)。

2、初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镇(区、街道)进行初审;

3、复审:初审通过后,由县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对照条件进行复审;

4、报送材料:由所属镇(区、街道)将复审通过人员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人员名单汇总表盖章后,集中送至县人才服务中心60号窗口;

5、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6、补贴发放:各镇(区、街道)按审批结果将县拨付资金连同各自负担部分一并发放到个人。

六、受理地址

县人才服务中心,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3-84197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