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1月1日起,根据人社部发【2024】94号《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全面实行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关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延缴、退休等相关手续”的《告知单》现停止寄送,请各参保单位根据本单位参保职工的实际情况办理弹性提前退休、弹性延迟退休或延缴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