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五项管理”与考试管理综合特色学校单项特色学校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11-18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五项管理”、考试管理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以“小切口”推动学校育人方式变革、区域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更好策应“双减”政策举措落地生效,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五项管理”、考试管理综合特色学校、单项特色学校评选活动的通知》(通教基函〔2022〕78号)文件要求,选树一批“五项管理”、考试管理综合特色学校、单项特色学校,凝练经验做法,推动全县“五项管理”、考试管理内在更协同、举措更扎实、特色更鲜明,成效更显著。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中小学“五项管理”、考试管理综合特色学校、单项特色学校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及普通高中学校。

二、评选条件

1.执行规定要求。按照规定要求实施“五项管理”、考试管理,以此推动学校规范教学行为,撬动课堂教学改革,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养成学生良好习惯。

2.建立落实机制。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五项管理”、考试管理,建有完备的落实机制。既有纵向的单项落实制度,也有横向的多项联动机制。组织领导有力,职责分工明确,学校主阵地作用凸显。

3.创新管理举措。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学段特点,尊重教育 教学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在实施路径方法上聚力创新,聚焦实 践,形成富有成效的校本实施办法。

4.形成特色品牌。“五项管理”、考试管理举措扎实,推进有 力,为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为区域教育提供可复制可 推广的经验做法,学生、家长、教师满意度高,成为学校特色品牌。

三、评选规则

1.综合特色学校各镇(区、街道)报1-2所学校(1-3个学校的镇(区、街道)报1个,超过3个学校的镇(区、街道)可报2个),单项特色学校不受名额限制,但要兼顾学段之间平衡。县直学校直接报送。

2.综合特色学校与单项特色学校不可兼报。

3.综合特色、单项特色学校均分为县级和市级推荐两个层次。

四、评选流程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及自评表要求组织初评,县教体局组织材料评审,根据自评表列项打分,并结合明察暗访,确定综合特色学校、单项特色学校县级和市级推荐名单。

五、材料报送

1.电子稿:盖章PDF版申报表、自评表、汇总表,共三份表 格,单项特色学校提交相应自评表,综合特色学校须提交各项自评表。

 2.纸质件:对照自评表列项,逐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要有方案有过程性材料,体现学校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