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保护
发布时间:2018-11-30

坚持造林和护林双管齐下,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我县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中心部,三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提升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加大生物防治力度,全面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全县未发生大面积森林病虫害。

强化林业资源管理,全面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以及数据适时变更,征占用林地管理、林木采伐规范有序,先后组织开展了“绿盾”“亮剑”“天网”以及“雷霆”“清理整顿非法征占用林地”等一系列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三年来全县未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破坏森林资源、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建立健全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对县级公益林开展生态补偿,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2016 年的8 元/亩提高到目前的25 元/亩,5.06 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如东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为2010—2020年。规划范围为全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共分为二个区:一是沿海防护林区,包括栟茶、洋口、丰利、苴镇、长沙、大豫等6个镇,土地面积95281.12公顷,林地面积5773.03公顷,森林面积4996.08公顷,公益林地面积2584.83公顷,商品林地面积3188.2公顷。二是内地保护区,包括掘港、马塘、曹埠、岔河、新店、双甸、河口、袁庄等7个镇,土地面积105342.01公顷,林地面积4642.74公顷,森林面积3707.88公顷,公益林地面积885.62公顷,商品林地面积3757.12公顷。根据年度林地变动情况,每年均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林地变更工作,确保规划和实际统一一致。做到科学管理。

制作单位:如东县农委 发布人:杨国富 审核人:沈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