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
发布时间:2018-05-10

根据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各地稻麦播种面积、秸秆还田和多种形式利用数量、上一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情况、苏南苏中苏北的经济基础等因素。资金重点用于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和多种形式利用按量补助,结合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实际,夏季以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部分作为多种形式利用,秋季以稻秸秆多种形式利用为主,适度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玉米和油菜秸秆机械化还田由各地政府扶持安排,玉米和油菜秸秆量较大的地方可以对其多种形式利用进行省级扶持。我县对采取5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且作业质量符合标准的面积,按照20元每亩的标准,直接补助给实际种植农户,土地已流转或者交给“全托管”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的,补助给土地流转或“全托管”经营主体。

制作单位:如东县财政局 发布人:杨陈玉 审核人: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