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发布时间:2018-10-13

医疗保险待遇分门诊待遇和住院待遇。门诊待遇主要由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住院待遇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医疗账户的作用:个人账户用于支付本人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上年结余资金可支付住院起付线以下和起付线以上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可结算费用。当年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支付本人门诊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先付费用。无慢性病特殊病专项门诊或门诊统筹待遇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3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以支付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外的国药准字药品费用,也可办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补充保险每500元一份,一个保险期限(3年)内每位参保人员最多可办理10份补充医疗保险。保险期内住院的,每天给付30元/份住院补贴,单次住院最多给付12天。保险期满,返还本金给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已意外死亡的除外)。无慢性病特殊病专项门诊或门诊统筹待遇的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2000元以上部分可以支付本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无慢性病特殊病专项门诊或门诊统筹待遇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3000元以上部分可以为参保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缴纳医疗保险费。

制作单位:如东县财政局 发布人:杨陈玉 审核人: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