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老残疾)军人遗属生活补助金
发布时间:2018-10-17

享受对象: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残疾军人死亡后,其配偶本人无固定收入的。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为每人每月590元。经费来源:县、镇(区)财政各支付50%。政策依据:《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

制作单位:如东县财政局 发布人:杨陈玉 审核人: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