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补贴
发布时间:2018-07-09

补贴对象: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后实际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补贴标准:职业中介机构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后实际就业的,按每人不超过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政策依据:苏财规〔2011〕50号。

制作单位:如东县财政局 发布人:杨陈玉 审核人: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