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发布时间:2018-10-28

鼓励新型科技孵化器建设。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众创集聚区等新型孵化器,分别给予载体建设单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省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含)以上众创空间的管理服务单位对入驻三年内的科技企业的创业场所房租、使用宽带互联网和公共软件费用给予优惠,按每家科技企业每年不超过2万元给予建设单位补贴。

鼓励科学仪器设备共享。设立面向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用户补贴专项资金,对获得省费用补贴的企业,给予省补资金50%的补助。

制作单位:如东县财政局 发布人:杨陈玉 审核人: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