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财政资金支持,降低投资成本
发布时间:2018-11-12

1.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对工业企业设备投入实施分档奖励,凡一年内竣工投产,设备投入300万元(含300万元)-500万元按照设备投资额的3%奖励;设备投入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设备投资额的6%奖励;设备投入1000万元(含1000万元)-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设备投资额的8%奖励;设备投入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奖励500万元。以上所有奖项均不超过该企业当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当年不足的延后一年兑现)。

2.激励企业兼并重组。无关联关系方成功并购县内企业,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实际出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并购完成后仍在本县纳税,且税收同比增长的,给予并购后企业100万元补助(不超过并购后企业12个月内税收地方留成)。

3.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对三层以上(含)生产性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每平方米30元给予项目主体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制作单位:如东县财政局 发布人:杨陈玉 审核人: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