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经营成本
发布时间:2018-11-06

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引导企业通过经营模式转变实现贡献总量较快提升。当年新投产工业企业(上年无基数)应税销售超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年应税销售新增亿元以上(新投产企业正常生产一年以上)生产制造型企业且当年增值税税负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每新增1亿元应税销售奖励30万元。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信息技术集成应用、生产过程智能化提升、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等信息化提升项目,对项目软硬件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投资额15%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制作单位:如东县财政局 发布人:杨陈玉 审核人: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