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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如东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6 发布来源:政协如东县委员会办公室 字号: [ ]

县第十六届政协委员,各镇(区、街道)、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政协如东县第十届委员会第次常委会协商决定,并报县委批准,政协如东县第十届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会期天(1月1报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讨论中共如东县委主要领导同志讲话;2.听取和审议政协如东县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听取和审议政协如东县第十六届委员会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报告;4.列席如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大会,听取并协商讨论如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5.审议通过政协如东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6.选举;7.其他事项。

二、参加会议的对象

出席对象:县政协十六届委员会全体委员。

邀请对象:1.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全体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2.县四套班子离退休老领导;3.县政协历届秘书长,退休的专委会主任及专职常委;4.县级机关相关部门非政协委员的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5.各镇(区、街道)书记、镇长(主任)。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邀请对象2、3不出席会议,会议材料分别请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转送。

列席对象

1.非县十六届政协委员的住如市政协委员;2.非县十六届政协委员的政协各参加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3.城中街道党工委分管负责同志;4.非县十六届政协委员的政协机关干部;5.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根据市相关会议疫情防控精神,列席对象1不出席会议,会议材料由大会工作人员转送。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1月1日上午9:00召开县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一次(开幕)大会,1月2日下午15:00召开第三次(闭幕)大会,在县行政中心报告厅、会议厅、多功能厅设主会场,各镇(区、街道)设分会场。

行政中心报告厅参会人员:县四套班子领导(含刚退出现职)、“两院”院长、政协常委、机关(界别)工委委员。

行政中心会议厅、多功能厅参会人员:县级机关相关部门邀请人员、相关列席人员。

各镇(区、街道)分会场参会人员:各镇(区、街道)政协工委委员、邀请人员(书记、镇长(主任))。

请政协常委、机关各工委政协委员、县级机关相关部门邀请人员、相关列席人员于1月1日(星期日)上午8:30之前在县行政中心5号楼会议中心二楼大厅报到;各镇(区、街道)分会场1日上午8:30之前报到,8:45前统计好参会人数并及时反馈至大会秘书处。

请各镇(区、街道)工委联络员于2022年12月31日下午(大会工作人员会议结束后)领取本工委人员及邀请人员的会议材料,并主动做好衔接服务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全体与会人员要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根据大会会务安排,带好相关证件(主会场用《出席证》进行电子签到),准时全程参加大会各次会议,不得迟到和缺席。确因重大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书面向县政协办公室报告请假理由,并经大会秘书长批准(联系电话:84512408,传真:84512755)。

(二)全体政协委员会前要认真选好课题,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做好“委员作业”,会议期间应当提交高质量的委员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请尽快做好会议期间参加基层工委活动等相关准备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履行委员职责。委员提案、社情民意信息采用网上提交方式进行,请登录网站“http://zhzx.rdzx.gov.cn:9000/rdzx/ ”(用户名默认为姓名的中文全称),密码(初始密码为abcd@12345),提前熟悉“智慧政协”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三)全体参会人员、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关于做好“两会”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会议期间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且中途不得摘下口罩。

(四)请各镇(区、街道)政协工委牵头负责各自分会场布置、视频调试、氛围营造、委员参会率等各项组织准备工作。视频调试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政协如东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