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村居平台资源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中共界 张海城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村居是各项工作落实的“最后一米”,往往也是矛盾最集中、最具体、最复杂的区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近几年来,我县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着力推动党群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的基层协商,拓展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协商渠道,积极搭建基层协商议事平台。特别是去年以来,县政协创设村居“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打造了“既接天线、又接地气”的协商路径。但客观地讲,我县当前村居民主协商仍然处于起步探索、逐步完善阶段,与村居事务的融合还不够深入,推动基层治理的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不足。
1.基层协商的平台存在重复性。我县村级“两委”班子力量相对薄弱,人少事多的矛盾一直存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组织部门党群议事会、宣传部门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政法部门的网格化管理等等,最多的时候一个村居要挂几十块牌子!各部门布置的工作都要靠少数几个人去落实,基层村居干部经常处于应接不暇的状态,因此基层呼吁上级对这些平台进行合并整合。
2.基层协商的意识存在模糊性。部分村居干部对政治协商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够,认为政治协商就是征求征求意见、顺带监督监督、形式重于实质,思想上重视不够,在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中,没有将充分发挥政治协商的功能与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导致很多需要协商的问题没有进行协商,存在情况通报代替协商现象。
3.基层协商的群体存在局限性。一方面,虽然全县政协委员覆盖面比较广泛,但在村居群众中占比较低,来源渠道也比较局限。另一方面,作为协商主体的基层群众参与意识还不强,农村社区参与者又以老年人居多,主观上更多关注涉及切身利益的事情,容易局限于一人一事一域的小事,影响了协商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导致协商活动难以开展或者协商内容和结果难以得到广泛认同。
4.基层协商的形式存在单一性。一是各村居虽然设置了“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但是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开展互动协商方式还没有广泛推广运用。二是“以会代议”现象比较常见,加之村居干部依法依规协商观念不强,在协商意见、共识难以形成时,常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表决确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不充分,造成协商结果的公信力、公认度不足。
5.基层协商的过程存在随意性。大部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协商意见,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介入和支撑,仅仅依靠村居与居民群众参与,协商意见办理、协商成果转化、协商结果反馈容易流于形式,实则难以落实,加之基层村居事务繁杂,村居干部有时甚至为了协商而协商,主观上缺乏诚意,协商活动中的意见建议较为敷衍随意。
为进一步畅通基层协商双向渠道,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推进党政科学民主决策,促进基层社会和谐安全稳定,建议在今后工作中在融合村居平台资源上“动脑筋”,在拓展议事平台上“下功夫”,在与民真协商、为民真协商上“做文章”。
1.推进组织融合,营造协商环境。将“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与党小组、村(居)民小组、综治网格等组织融合,形成推进协商工作的组织基础,村(居)党组织充分参与、有效领导协调议事的过程。定期邀请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列席政协会议、参与政协活动,有序开展座谈、调研、走访、服务活动,让基层干部群众了解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怎么样,积极倡导合作共事、协商办事、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营造平等、公开、包容、理性的协商氛围。
2.推进队伍融合,扩大协商对象。“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建到村居,是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的务实举措,可以与村(居)党组织共同管理队伍、共同召集活动、共同融入基层治理,形成优势互补。将二级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网格长中有威望、有思想、有影响、有能力的对象,作为“有事好商量”新乡贤库的重要来源,提高“参议”群体的政治觉悟和整体素质。针对不同的议题,采取主动邀请、自愿报名、抽样确定的方法确定协商人员,不断扩大参与覆盖面。
3.推进议题融合,把准协商重点。将组织、宣传、政法、民政等部门部署的“围绕中心、助推发展、关乎民生、贴近群众”的重点难点工作,作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题的重要来源,确保议题能够代表群众意愿,反映群众心声,聚焦群众诉求,得到群众的支持。特别在农村工程建设、资金分配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将党小组、村民小组、理事会、合作社作为“说事、议事、评事、办事”主体,让各类群众代表通过村公示栏知情、通过议事渠道建言献策。
4.推进机制融合,把控协商过程。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基层协商民主各个环节,推动基层协商民主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基层政协商民主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和发展。参考借鉴基层党组织“四议两公开”、“党群议事会”、“两诺两议”、“民主集中制”等经过长期实践、相对比较成熟的制度机制,不断规范和完善“有事好商量”的协商议事流程,并将协商议事的工作重心向议前选题、议后落地拓展延伸。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协商联动机制,形成基层协商互联互通。
5.推进阵地融合,提升协商质效。县级机关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融合的相关意见,依托组织、宣传、政法、民政等部门现有的村居网络平台,打造政治协商议事阵地,吸引更多的居民特别是年轻人主动了解、积极参与,形成面对面沟通、线上线下互动、场内场外联动等多种协商形式,不断激发“有事好商量”平台的活力。定期邀请“百姓名嘴”开设“草根讲堂、网络课堂”,组织村居文艺队编排节目,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协商制度、协商成果,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政治素质、法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推动基层治理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发言人系经济科技组政协委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才办主任,老干部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