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rdxylbzj/2022-00131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文号: 东医保〔2022〕39号
成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日期: 2022-06-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调整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病区部分床位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病区部分床位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6-30 16:33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县人民医院:

你院因业务发展的需求对门急诊楼部分病区进行了改造工程,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7号)、《关于贯彻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通价费〔2016〕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对你院门急诊楼病区部分床位重新核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人间床位、重症监护病房床位、陪护床、简易病床床位费等床位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单人间床位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你单位自主定价,制定或调整需提前一周公示,并告知我县医保局、卫健委后执行,同时保持价格水平相对稳定,调价周期不少于6个月,下浮不限。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比例不得超过登记总床位数的10%。

二、病房床位费标准见附表,核定的床号、床位不得随意更改或调整,基本床单元配置和设施、设备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并达到规定管理要求。因特殊原因突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床位数临时加床的,加床床位执行简易病床床位价格;病房内原床位执行加床后实际床位数价格。

三、病房床位费一律按计入不计出的办法计算,即入院当天计算床位费,出院当天不计算床位费;当天入院当天出院的按一天计算床位费。

四、落实病房床位价格公示制度,在收费处、住院处等显著位置公示住院病房床位的种类及价格,有条件的应当公示到病区,做到基本设施条件、服务内容、服务规范等事项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如病房内设施设备、床位需要调整或变动的,其收费标准必须重新报批。

六、收费标准自2022年7月6日起执行。如省、市有新规定,则按省、市新规定作相应调整。《关于调整如东县人民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通知》(东价〔2014〕61号)文件中二十五病区(门急诊楼)2542-2549,2501-2502床位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病区部分床位收费标准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如东县人民医院门急诊楼病区部分床位收费标准(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