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rdxylbzj/2023-00011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文号: 东医保〔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日期: 2023-01-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公布如东县医疗保险服务医师备案管理情况的通知
关于公布如东县医疗保险服务医师备案管理情况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7: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医疗保险服务行为,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和平稳运行,根据《南通市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对我县医疗保险服务医师实施备案管理。

本次备案是符合《办法》规定、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按《办法》规定,为本机构的医保医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将各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备案名单予以公布,经过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上报材料的梳理,本次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备案新增医保医师86名,执业地点变更(核减)6名,多点执业备案1名。

附件:如东县医疗保险服务医师备案公布表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8日

如东县医保医师备案公布表 2023.01.18 第一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