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以及县委十四届六次、七次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医疗保障工作定位,深入研究医疗保障政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打造“阳光医保、智慧医保、惠民医保、公平医保”,全面推进一支队伍、一个体系、一套制度、一个形象“四个一”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履职尽责,较好彰显了新部门的新动力、新作为、新形象。
一、2019年工作
(一)基本情况
(1)医疗保障参保和基金运行情况
1.参保人数。截止到2019年底,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16786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77009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75800人。
2.基金运行情况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截止到2019年底,全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收入88789.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支出70515.32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截止到2019年底,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60582.77万元,基金支出62464.46万元。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
截止到2019年底,职工大额医疗费收入7548.89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支出1646.54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
截止到2019年底,生育保险基金共实现收入4147.32万元,基金支出3969.54万元。
补充保险待遇:
2019年,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人员共有17813人次,支付7010.97万元。享受住院自费补充保险10186人次,支付1794.74万元。
(2)基金运行特点
2019年,我县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呈现“一稳两快”的特点。一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平稳。全年职工医疗保险总支出70515.32万元,比2018年同期57770.92万元,增加12744.4万元,剔除账务调整因素,同口径比较实际增加8717.72万元,增长12.36%。二是居民医疗保险支出增长较快。全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2464.46万元,比2018同期44334.41万元,增加18130.05万元,增长40.89%。三是异地就医支出增长较快。2019年,我县异地就医费用基金总支出44244.94万元,占基金总支出132979.78万元的33.27%;尤其是县外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达20487.65万元,比去年同期13425.73万元,增加7061.92万元,增长50.26%。
(3)定点医疗机构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定点医疗机构492家,其中公立医院14家、民营医院44家、医务室所7家、社区7家、药店188家、村卫生室232家。
(二)重点工作
(1)提高保障水平。一是提高医保待遇。年初,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指标从600元提升到800元;提高了居民保险住院报销比例,三级医院从40%提高到60%,二级医院从60%提高到72%,一级医院从70%提高到80%。年中,从7月份开始,按照市要求对医保待遇水平又进行了调整,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从3500元调整到4000元,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日限额从40元提高到50元,职工住院比例提高了2-3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10000元,各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10个左右的百分点,同时对部分医保目录进行了调整。异地就医自付比例从15%降低到10%。二是方便群众就医。从7月份开始放宽门诊签约,居民从原来只可签约1家卫生室、1家医院放宽到可签约1家卫生室、2家医院,扩大了就诊的选择性。三是解决特殊群体遗留问题。实施低水平医保群体待遇并轨,对国企改革遗留的困破企业退休低水平医保群体,依据相关政策实施分类处置,待遇分别并轨至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提高了此类群体的待遇保障水平。我县医保政策体系的公平性和统一性进一步提升。
(2)增强服务功能。一是简化异地就医流程。根据市统一部署,从7月份开始,我县参保人员可在县内5家二级医院和办理异地就医手续,跨市不限定医院,市内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实现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双向直接刷卡、一网实时结算的同城效应,妥善解决群众异地就医“跑腿”、“垫支”等问题。二是落实参保人员特药待遇。针对我县此前没有医保定点三级综合医院及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参保患者需要去南通市区购药的现状,我局积极与市局沟通,将我县人民医院列入特药定点单位,并争取到特药药店指标,方便了参保患者购买特药。三是压缩服务时间。面对手工结报周期过长的现状,我局从7月份开始,提出了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0天、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5天,必须将报销费用结报给参保人员的目标,采取特快专递的形式,将乡镇经办服务窗口受理的发票及时寄送到结算窗口,提高了结报速度。
(3)硬化基金监管。一是建立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实施多部门参与的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更加强大的组织和协调机制、采用更加多样的手段和方式、开展更加密集的节奏和频次、实施更加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二是制定基金日常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三是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提升基金监管水平。根据“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年”要求,加大检查稽查力度,开展全覆盖的日常检查和有针对性的重点稽查;同时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各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和定点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四是出台《如东县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医保医师备案管理制度,第一批医保医师共备案1193名。一年来,共实地稽查定点医疗机构115家次,定点药店268家次,约谈定点单位52家,发放处罚告知书110份,暂停1家定点医院、9家定点药店医保服务,解除1家定点药店医保服务资格,涉及违规费用160.2万元,处违约金98.8万元。
(4)稳步推进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我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加入“南通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联盟”。目前我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等8家公立医疗机构参与了南通首批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髓内钉类产品平均降幅47.21%,单个产品最大降幅70.35%;止血材料平均降幅45.26%,单个产品最大降幅79.37%,有效遏制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过度使用等诸多问题。二是指导县中医院加入“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联盟”,对6个心脏血管支架品种、25个双腔起搏器品种开展谈判,经过谈判,支架中选品种价格平均降幅51.01%,最大降幅66.07%;起搏器中选企业涉及品种平均降幅15.86%,最大降幅38.13%。三是指导全县所有医疗机构通过“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进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满足了对药品和和医用耗材的招、采、配、用、管一体化管理要求,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规范化,杜绝线下采购现象。四是推进单病种付费。全面推行单病种定额结算,选取老年性白内障等疾病比较单一、临床路径相似、诊疗相对规范、费用较为集中的病种或治疗方式,以单个病种为单元实行单独结算,避免了医疗单位滥用医疗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防止小病大治等情况的发生。
(5)开展精准扶贫。深入落实医疗保障扶贫三年方案,实施建档立卡等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体系的实施办法,惠及我县0.7万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并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人员、1.7万名我县未脱贫和已脱贫享受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人员。2019年,享受如东县建档立卡等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项目的对象已达1027人,补偿金额251.63万元。建档立卡人员因重大疾病及意外住院补偿比从实施前的75.2%提高到了90.5%;城乡低保待遇人员因重大疾病及意外住院补偿比从实施前的79.9%提高到了89.7%。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精简退职老职工、特困职工及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困难群体实施医疗救助,截止2019年底,救助33.05万人次,救助金额2924.6万元,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99.52%,人均自付费用为56元。此外,研究出台了《如东县因病支出性贫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将在享受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体(低保户、五保户、精简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之外的因病致贫对象纳入救助范围,达到精准帮扶、托底保障的政策效果。
(6)启动照护保险。研究出台了《如东县长期照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基金筹集、待遇保障、待遇申请、定点照护服务机构管理、结算办法和流程等。照护保险基金采取个人缴纳与统筹基金筹集、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按年度筹集。参保对象实行职工、居民医保全覆盖,经过不少于6个月治疗,经个人申请、专家评定符合重度、中度失能、失智标准的参保人可享受长期照护保险的机构照护或居家照护待遇。目前,我局照护保险的委托经办工作正在开展,失能失智评定专家库的组建、照护保险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实施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2019年12月30日,我县正式受理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申请工作。
(7)强化队伍建设。推进“学习型、研究型、实践型”机关建设。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医疗、保险、信息技术、管理”五类知识的学习,提升“服务群众、计算机运用、谋划分析、语言文字、行政管理”五大能力,增强 “谈判、协议、沟通、稽查、危机处理”五种本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直面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坚持学习、深入调研、查摆问题,提升医保政策惠民度和服务内涵。全系统围绕“立足岗位,解剖一个药店、一家医院、一个社区”开展调查研究,将汇集的问题和建议分门别类,逐个销号。以主题教育动员会为总揽,全面部署推进;以医保先锋故事会为引领,弘扬典范力量;以医保业务大比武为契机,提升专业能力;以集中学习研讨为抓手,筑牢理论根基;以主题党日活动为驱动,重思初心使命。2019年9月,我局在市局组织的党建暨业务大比武知识竞赛中获团体第一、个人第一的成绩。此外,依托“如东医疗保障”、“如东网”、“如东新媒体” 等微信平台以及电视台《医保之窗》栏目,加大医疗保障法规政策以及部门动态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医疗保障社会知晓度,有力提升了医疗保障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2020年工作打算
(一)总体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要求,紧盯“一个目标”,即:全县高质量医疗保障;把握“三个方向”,即:从以增量为主转向更加关注存量改革,从被动支付转向战略购买,从碎片分散转向更加强调系统统一;做好“四篇文章”,即:向改革要红利,向管理要效益,向创新要活力,向服务要满意。
(二)工作目标
(1)医保覆盖人群更广
切实做好医疗、生育保险两险合并征收工作。全面推进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加强扩面工作督查指导,力争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8%。
(2)保障人群待遇标准更高
一是将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年累计限额调整为800元,取消日限额的规定;二是增加居民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指标,对患有一种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年限额1600元,报销50%,患有两种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最高可报销1000元。三是提高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提高8%、11%和21%;降低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从15000元降到10000元,0-10万元支付比例调整为60%,10-20万元调整为80%,20万以上调整为90%。四是取消异地转诊住院医疗费用先付10%的政策。五是全面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将全县重度、中度失能失智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3)医保就医买药更便
取消原县内参保人员签约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就近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数量规定,居民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可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一级医院。异地就医可在县内二级以上医院直接备案,只需备案到转诊地,不限定具体医院。适度扩大定点医药服务机构数量。
(4)改革成效更显
大幅度降药价、减耗材、控检查,医疗医药服务结构和质量更优。组织全县所有公立医院参加耗材带量采购,61家医院参加国家药品“试点扩围”工作和省“药品带量采购招标”工作,通过带量采购,在大幅降低4种耗材、25个国家中选药品以及35种省定药品价格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拓展范围和品种。
(5)服务效能更强
深入推广“南通医保APP”应用,推进“医保大数据—智能监控系统”、“网格化服务平台”等建设。围绕“便捷、规范、优质、高效”的目标,设立综合服务窗口,为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一窗办理、一次办结、一站式服务。围绕“简、快、便”要求,加强医保经办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优化经办流程,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拓展不见面服务,努力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三)主要措施
围绕上述目标,2020年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重点和着力点是“建立一个体系,突出四大工程,落实四个保障”。
(1)建立一个体系
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障、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助、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突出四大工程
1.重大制度落地工程
一是全面落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按照“六统一”(参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定点管理、统一信息系统)要求,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二是全面实施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管理实施细则。对经存量认可备案(经卫健部门居民健康档案中明确确诊并一直使用药物治疗,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办理存量认可备案手续)或新增确诊备案(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备案)可按规定享受两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三是全面推进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照护保险失能评定,提升评定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照护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监督,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照护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上门服务超70%。四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深入落实医疗保障扶贫三年方案,强化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对建档立卡困难人员实施动态管理;落实困难人员参保资助政策,确保将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范围。根据上级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一般贫困人员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医疗救助对象或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符合大病保险待遇享受规定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起付标准以上各费用段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各提高5%。全面落实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将更多的特殊困难群体纳入保障待遇。
2.重大改革推进工程
一是推进药品招采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所有医疗机构,通过“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进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实行对药品和和医用耗材的招、采、配、用、管一体化管理,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规范化。积极推进我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加入“南通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加入采购联盟。组织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二是推进医药耗材招采制度改革。组织县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加入“南通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联盟”。以用量多、采购金额较大的医用耗材作为试点,有效遏制的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过度使用等诸多问题。三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适时调整有关医疗服务价格,完善、调整部分麻醉类、儿童类、精神卫生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四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坚持总额控制下的多元符合付费方式,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推行单病种定额结算。单病种付费的基金支出占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比例上升10%~20%。完善差别化支付政策,扩大门诊统筹签约医院范围,鼓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分级诊疗合理化、科学化。发挥医保结算支付的引领作用,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五是推进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对多个全球知名的“贵族药”实施“平民价”。与卫健委共同做好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信息,定期形成短缺药品清单,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将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统筹协调,按规定时限落实。强化特药目录管理,对特药治疗使用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三定”管理。
3.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一是完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网络。在县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医保综合服务平台,将意外伤害调查、“两病”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特殊病申请受理等经办服务职能延伸拓展至基层一线平台。二是推进医保经办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深入推进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八项行动”,全面梳理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简化证明材料,加强互认共享,减少重复举证。推广医保综合柜员制,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流转办理、结果短信通知”;进一步压减办事时间,力争将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50%以上。三是推进智慧医保。借助“南通医保”APP,将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服务推送到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推进为民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医保服务“聚合办”。四是建立评价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广泛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五是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质效,将各级各类定点医院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全面实现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持卡看病、即时结算。深化“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提升苏沪互通质量,加快推进苏浙、苏皖直接结算。
4.基金监管强化工程
清醒认识当前基金监管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充分认识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当前,欺诈骗保行为已经由“公开”转为“隐蔽”,打击欺诈骗保也从“遭遇战”转为“阵地战”,全社会不能骗、不想骗、不敢骗的氛围还没有形成。必须清醒看到全社会违法违规欺诈骗保问题仍很突出,医保基金监管点多面广,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基金监管综合治理能力。一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使用条例》,厘清行政执法和协议监管的边界,推进基金监管进入法制化轨道。健全基金监管程序、完善执法文书、建立执法档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过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全覆盖。二是完善基金监管组织体系。完善和强化全系统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基金监管组织体系;与卫健、市监、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部门建立联合监管组织体系;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力量,强化对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管。三是构建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加快构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自查与抽查、人工检查与智能监控、事先告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相补充、多维度、全覆盖的检查模式,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实施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兑现奖励资金,促进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管理。推进智能监控制度,推广应用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等新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率深化监督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四是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对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回头看”。
(3)落实四个保障
1.强化医保基础管理
一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对违规行为按协议规定进行处罚,对严重违规机构,实施暂停和退出医保定点的措施。二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基础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自单位的医疗保险内部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监管主体责任,夯实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基础。三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绩效管理。扎实开展医疗机构医疗保险重点指标评估,强化绩效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医疗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稳定运行。四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领域“黑名单”和欺诈骗保联合惩戒机制,开展医保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依托第三方建立参保人、医疗机构、药店与相关信息的信用数据库,进行动态监管。五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管理。健全医保医师制度,将医保医师全员录入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对违规行为按规处罚,规划引导,并实行宽进宽出严管管理。
2.建立科学合理的筹资运行机制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征收机制,进一步提高征管效能。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比对,推动扩面工作向精确管理转变,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转变,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应保尽保,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缴尽缴。加强基金预算的严肃性,严格规范基金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建立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基金运行风险处置预案,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3.推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一是深化医保改革方面,强化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充分发挥“引擎”和“杠杆”作用,强力推动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 确保改革红利快速早日释放。二是强化协议管理方面,会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对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专家评审、医保结算系统记录查询和重要指标查询等手段,对“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加强基金监督方面,与公安、卫健、市监等部门共同研究完善欺诈骗保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履行监管责任。四是实施医疗救助方面,加强与民政、工会、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的部门联动,对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精简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进行精准识别,确保“一户不少、一个不漏”,全员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五是基金筹资运行方面,建立医保、人社、财政、税务医保基金征收协同机制,抓准基金征收关键点,努力增加基金规模。
4.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系统人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章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増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带动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为推动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医疗保障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勤廉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围绕医疗保障职能,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动态跟踪管理,通过预警、监控、制约、惩戒,纠正不当行为,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旗帜鲜明地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培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队伍。搭建多层次学习交流平台,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业务专题培训,抓好人才梯队建设。在实践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专业知识和能力,培养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加快知识更新,使干部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跟上时代节拍。四是持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入贯彻“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加大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力度。坚定群众立场,针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职能特点,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问题为导向,对医保经办涉及的全环节全流程、全岗位进行合理规范和优化调整。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进一步优化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满意度。严抓严管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关键岗位,形成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整体合力,努力打造医疗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