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医疗保险服务医师实施备案管理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医疗保险服务行为,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和平稳运行,根据《南通市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拟对我县医疗保险服务医师实施备案管理。
本次备案是符合《办法》规定、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按《办法》规定,为本机构的医保医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经过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上报材料的梳理,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本次备案新增医保医师546名(含多点执业备案)。现将备案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09月25日。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如东县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地址:如东县医疗保障局507室、520室,联系电话:0513-84120017、0513-81905152)。
附件:如东县医疗保险服务医师备案公示表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