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628/2022-00019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水务局 文号: 东防指〔2022〕11号
成文日期: 2022-09-12 发布日期: 2022-09-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2-09-12 09:5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强台风级)的中心今天(12日)08时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南偏东方向约700公里的洋面上。预计,“梅花”将以每小时5-10公里的速度向偏北方向移动,强度变化不大,将于12日夜间至13日凌晨穿过琉球群岛后进入东海南部海面,逐渐向浙江东北部沿海靠近,并可能于15日登陆或擦过上述沿海地区。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要求,全力做好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落实责任

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目前为强台风14级,鉴于目前其走向和后期发展趋势分析,对我县极有可能造成大的风雨影响。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级防汛责任人要未雨绸缪,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严阵以待,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位,把工作做在风雨到来之前,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防台风预案,全力抓好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落实举措,全力防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和雨水情变化,加强监测预报。气象部门要加强预报频次,及时发布气象预报预警;水利部门做好水情监测预报,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及时预降水位;海事、农业农村部门全力做好岀港船只回港避风,所有在海渔船于9月13日15时前进港避风,人员上岸避险,在台风警报未解除前,所有渔船一律不得出海,同时要加强回港船舶及人员的管理;加强海上作业人员、近海渔业养殖人员的安全管理,排查摸清沿海高涂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及时做好人员撤离工作;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要全面组织对建筑工地、高空作业、危旧和简易房屋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脚手架、塔吊等要及时予以加固或拆除,加强对桥涵、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工地基坑和低洼地段等内涝风险点的排查,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三、强化保障,确保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提前预置或前置抢险物资和抢险力量,做最坏的打算,全力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如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