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如东县东懋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
第一章 项目背景
原如东县东懋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如东县经济开发区振新社区,总占地面积约9376.92m2。2009年底,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259号),因环保不达标和不符合区域产业定位,如东县东懋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关闭。该关闭遗留地块为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发现的中高关注度地块。根据《如东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2013调整)文件,该地块未来规划为掘苴河湿地郊野公园,经与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该地块属于如东县“三河六岸”河道整治及景观绿化工程用地范围内,拟建成带状公园。
2021年6月,如东恒鑫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南京源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7月13日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调查结果显示土壤存在苯、氯苯、1,2-二氯苯和四氯乙烯污染,最大污染深度达6m;地下水存在苯超IV类水质标准情况。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要求,为切实保障地块再开发利用安全,如东恒鑫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对原如东县东懋化工有限公司地块进行风险评估工作。我单位进一步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采样布点等补充调查工作,完善地块概念模型并对该污染地块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章 工作范围、内容
2.1 工作范围
本次风险评估范围为原如东东懋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地块面积为9376.92m2。由于地块东南角靠近掘苴河区域地貌发生改变,我方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对该区域进行测绘并记录相应拐点坐标,地块范围详见图1,拐点坐标见表1。
图1 项目地理位置及工作范围示意图
表 1.2-1 工作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拐点编号 |
拐点坐标(CGCS 2000 坐标系) |
|
X |
Y |
|
1 |
3581827.19 |
612265.10 |
2 |
3581796.01 |
612263.29 |
3 |
3581795.75 |
612260.56 |
4 |
3581781.56 |
612260.53 |
5 |
3581781.50 |
612255.73 |
6 |
3581756.11 |
612246.61 |
7 |
3581756.63 |
612242.76 |
8 |
3581754.48 |
612235.03 |
9 |
3581751.57 |
612230.03 |
10 |
3581748.28 |
612228.63 |
11 |
3581746.23 |
612237.69 |
12 |
3581742.10 |
612243.46 |
13 |
3581737.43 |
612242.47 |
14 |
3581735.63 |
612150.32 |
15 |
3581739.86 |
612150.95 |
16 |
3581832.26 |
612163.15 |
17 |
3581830.87 |
612145.48 |
18 |
3581837.71 |
612143.44 |
19 |
3581838.88 |
612159.06 |
20 |
3581835.22 |
612159.57 |
21 |
3581835.30 |
612186.21 |
22 |
3581833.10 |
612187.46 |
23 |
3581833.61 |
612214.19 |
24 |
3581827.18 |
612214.27 |
25 |
3581827.54 |
612236.48 |
26 |
3581830.09 |
612236.45 |
27 |
3581832.09 |
612246.31 |
28 |
3581827.54 |
612246.55 |
2.2 工作内容
在现有调查结果基础上,结合地块地形地貌变化情况,进一步查明地块特征参数及土壤、地下水污染空间分布,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控制值及修复治理范围。
(1)补充调查:梳理前期调查过程及结论,识别地块的污染物类型、分布区域、分布深度以及前期调查阶段未能揭示的潜在污染区域,制定补充调查工作计划及监测方案。
(2)采样分析:审核、分析实验室的化学分析结果,进一步确定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底泥、地表水等的污染物种类。
(3)危害识别:整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获得的相关资料和数据,掌握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的浓度分布,明确规划土地利用方式,分析可能的敏感受体,如儿童、成人、地下水体等。
(4)暴露评估:分析地块内关注污染物迁移和危害敏感受体的可能性,确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的主要暴露途径和暴露评估模型,确定评估模型参数取值,计算敏感人群对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的暴露量。
(5)毒性评估:分析关注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效应,包括致癌效应和非致癌效应,确定与关注污染物相关的参数,包括参考剂量、参考浓度、致癌斜率因子和呼吸吸入单位致癌因子等。
(6)风险表征:在暴露评估和毒性评估的基础上,采用风险评估模型计算土壤和地下水中单一污染物经单一途径的致癌风险和危害商,计算单一污染物的总致癌风险和危害指数,进行不确定性分析。
(7)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计算:在风险表征的基础上,判断计算得到的风险值是否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如地块风险评估结果未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则结束风险评估工作;如地块风险评估结果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则计算土壤、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的风险控制值;如调查结果表明,土壤中关注污染物可迁移进入地下水,则计算保护地下水的土壤风险控制值;根据计算结果,提出关注污染物的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
第三章 总结论
原如东县东懋化工有限公司地块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G1)中的郊野生态公园,属于第二类用地。根据调查评估结果,该地块土壤中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氯仿、苯、氯苯、1,2-二氯苯和四氯乙烯)污染,地下水中存在砷、氯仿、苯、氯苯、1,2-二氯苯、1,1,2-三氯乙烷、丙烯腈、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等污染,以上述超标污染物作为关注污染物,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工作结果表明:
(1)土壤超标污染物氯仿、苯和1,2-二氯苯的致癌风险水平为人体不可接受,需针对上述指标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治理。
(2)地下水污染区中苯、氯苯、1,2-二氯苯、氯仿、丙烯腈和石油烃(C10-C40)需进行修复治理。
(3)根据HJ 25.3技术要求以及地块实际情况,推算土壤和地下水中风险不可接受污染物的风险控制值,结合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第IV类水质标准以及上海市补充标准中二类用地筛选值相关要求,提出各污染物的建议修复目标值(详见下表)。
表2 污染物建议修复目标值
序号 |
介质 |
污染物 |
建议修复目标值 |
1 |
土壤 |
氯仿 |
1.1mg/kg |
2 |
苯 |
4.48mg/kg |
|
3 |
1,2-二氯苯 |
560mg/kg |
|
4 |
地下水 |
苯 |
3.16mg/L |
氯苯 |
0.6mg/L |
||
1,2-二氯苯 |
2mg/L |
||
5 |
氯仿 |
1.74mg/L |
|
6 |
丙烯腈 |
8.0mg/L |
|
7 |
石油烃(C10-C40) |
1.2mg/L |
(4)估算原如东县东懋化工有限公司地块需修复污染土壤方量为24797.8m3,需抽出处理地下水量为117084.7m3,处置水塘积水约1834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