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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中共如东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五轮巡察公告
来源:中共如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21-02-26 字体:[ ]

根据《中共如东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办法》(东委办〔2018〕34号)和《中共如东县第十四届委员会五年巡察工作规划(修订)》(东委办〔2018〕35号)等精神,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十四届县委第十五轮巡察工作自2021年2月下旬开始至2021年4月底结束。此轮巡察由县委4个巡察组对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进行巡察。

此次巡察的重点是: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开展巡察,联系电话:0513-69913970,办公驻点:县法院。

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县政协机关、县委统战部开展巡察,联系电话:0513-69913972,办公驻点:县行政中心。

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县公安局进行巡察,联系电话:0513-69913976,办公驻点:县公安局。

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对县人大机关、县委宣传部开展巡察,联系电话:0513-69913977,办公驻点:县行政中心。

电子邮箱:rdxwxc@163.com。

信箱地址:城中街道江海西路28号,中共如东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邮编:226400。同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巡察举报箱。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如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