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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
来源: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03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要求,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相关单位,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标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