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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十项)
来源:如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18 字体:[ ]

《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办〔2022〕86号)明确的第十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不力,如东经济开发区跟踪评价获批后仍上马7个不符合园区定位的项目,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个园区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未按期完成。

二、整改实施主体

如东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如东经济开发区对督察发现的7个不符合园区定位的项目,按照“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项目坚决关停退出,园区产业链延伸项目充分论证”要求制定“一企一策”分类整改方案。2022年3月底前,关停淘汰海辰包装、安佳塑料制品2家公司;2022年12月底前,关停淘汰欣金元精密模塑、南通佰依家展览展示2家公司。对辉宇家居用品、恒能塑料制品和四玺彩印包装进行充分论证,在符合产业链延伸项目要求的情况下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确保各项手续完备,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不符合产业链延伸项目予以保留情况的,则确保在2022年底前退出园区。

四、目标任务

推进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全覆盖;严格落实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严格规范入园建设项目审批。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如东经济开发区对督察发现的7个不符合园区定位的项目,按照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推进分类整改:

于2022年3月关停南通海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南通安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关停南通佰依家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关停南通欣金元精密模塑有限公司;对南通辉宇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如东恒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南通四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组织了现状评估及专家论证,根据现状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三家公司符合产业链延伸项目,予以保留。

后续如东经济开发区将加强三家保留企业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9日)向如东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13-84133885

电子邮箱:rdhbdczgbgs@163.com

如东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