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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
来源:如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0-02-19 字体:[ ]

根据目前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购药需求,经如东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20日起解除7号通告中暂停全县药店销售治疗发热、咳嗽、感冒等三类药品的要求。为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药店加强自身防护,做好顾客体温测量登记和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销售登记工作(见附件),保证营业场所消毒频次,自觉接受所在属地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凡进药店购药者,请戴口罩入内,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如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表

序号

人员

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开始发热日期

当前体温

是否咳嗽

有无湖北地区旅居史和与湖北往返人员接触史

是否去过医院就诊,如是:请注明所去医院及诊断名称

所购药品名称

处方药的处方来源医疗机构

1

购买人













使用人













2

购买人













使用人













3

购买人













使用人













4

购买人













使用人













5

购买人













使用人













6

购买人













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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