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2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经研究同意,现予公开发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五公开”决策、执工作力度,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务服务工作深度和广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903条,政务微信公开436条。

(一)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制度化。一是建立组织体系。县政府层面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科,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落实。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先后出台了《2019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9〕15号) 以及网站、新媒体内容保障、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文件。三是抓好新《条例》宣传贯彻。在如东县第十七届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专题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后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切实做好新《条例》宣传解读,及时根据新《条例》相关规定,修订了《如东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版)》,做好新旧条例的衔接过渡,实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化。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有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相关决策类议题,逐步启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发言人、市民代表等列席会议制度。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民意征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收集整理、汇总采纳。出台和调整重要经济政策时加强和市场主体的沟通,及时通过信息公开平台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的渠道,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明确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的规范性要求。

(三)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常态化。根据国家、省、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对如东政府网进行了全新设计,通过打造了“走进如东”“领导之窗”“要闻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六大版块,继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原则进行审核发布,加强读网。2019年根据国家、省、市的文件精神,对我县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规范和清理整治,共保留了政务新媒体43个(其中微信40个,微博3个)。通过清理整治,我县政务新媒体信息及时更新率达100%,有效互动回应率超过95%。2019年如东政府网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逐步启动政府开放日探索工作,拟于2020年底前对相关政府组成部门实施公众开发日活动。

(四)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重要补充,县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统一受理平台,方便公众申请。把《条例》及依申请公开各项制度变成便民服务举措的中枢和桥梁,将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细化为申请、登记、审核、答复、签发、送达、归档7个环节。2019年受理县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53件,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规划建设等方面,均已按期答复,答复率100%。县政府因政务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9件,被纠错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52

1

0

0

0

0

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1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完善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2

1

0

0

0

0

53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1

撤诉1

0

4

4

0

撤诉1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制度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围绕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顶层设计需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全目录、全流程”公开事项的标准模板是下一步工作方向。

(二)人员队伍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对具体业务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又具有人员流动性较强的特点,因此造成了政务公开建设管理水平和力度参差不齐的现象。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从事政务公开的人员培训,明确专人专职,同时从部门选调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政务公开的战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