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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14 字体:[ ]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do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富春江路1号,邮编:226400,电话:0513-841336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县按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信息。全年审查公开信息860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4条、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76条、相关解读86条(其中文字解读44条、图表解读42条)。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公开最新修改的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县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划实施细则、县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文件。全力推进重大会议信息和重大决策预公开,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县政府本级依申请公开答复及相关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全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强化协同会商办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时效,推动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有效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全县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1件,其中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受理58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办公室积极沟通,耐心引导,主动提供便民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着力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向社会提供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权威规范的现行有效规章文本及权威解读。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集中公开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构建公开目录、基层平台、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为载体的立体公开体系。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更好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完善栏目内容设置,新增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公共文化服务等专栏,提高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便捷性;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按照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要求,对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关停、注销、备案以及界面展示、栏目设置、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进行有效规范,严格“三审三校”机制,进一步夯实发布审核责任。针对“空壳化”等问题,加强培训指导,强化日常监管,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政务新媒体提前预警。对一些维护力量薄弱、关注度低的政务新媒体坚决进行整合和注销,全年共关闭僵尸号47个,实现僵尸号全部清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引入第三方监管,对敏感词、错别字、更新频率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技术检测,坚持日常监测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根据第三方平台监测结果,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督导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取得显著鞭策激励效果。同时,积极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0

    7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0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0197

    行政强制

    1219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2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4

    13

    0

    0

    2

    1

    4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8

    13

    0

    0

    1

    0

    23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9

    0

    0

    0

    0

    1

    5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5

     0

     0

    1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7

    2.重复申请

    4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434

    14

     0

     0

     2

     1

    4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5

    1

    1

    1

    18

    3

    1

    26

    0

    30

    0

    0

    3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仍需不断融合;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县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突出平台融合。以“业务通、数据通、用户通”为目标,选择1-2个试点领域,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动态公开办理状态、办理时间、办理人员,实现办事服务全流程全节点“快递式”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特别是对于群众普遍关切、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信息,更大力度予以公开,切实达到便民效果。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点对点指导、正反面案例分享等多种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答复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