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如东县首批家庭教育优秀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10-1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县学校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南通市首批家庭教育优秀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通教基函〔2022〕53号)的要求,现决定认定如东县首批家庭教育优秀学校20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目的

“一法一条例”明确,家庭教育实行家庭实施、政府推进、学校指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如东县家庭教育优秀学校认定工作旨在遴选一批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方面卓有成效,并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学校,在全县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认定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全日制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三、认定程序

1.学校申报

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对照《认定参考指标》(附件1)自主提出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2),并依据《认定参考指标》分类逐项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

2.镇区推荐

各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要严格按照《认定参考指标》对申报学校开展审核和初评工作,推荐1所学校并填写《如东县家庭教育优秀学校汇总表》(附件3)。各县直学校自主申报。

3.县级认定

县教体局组织专家组,依据认定指标,对镇(区、街道)教育联络组推荐的学校进行差额评审,发文公布、授牌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A需装订装订成册:申报表一份+家庭教育工作总结+佐证材料复印件,开展的活动以有日期的新闻报道打印为准;B无需装订:(申报表一式三份、汇总表);电子版材料(申报表、庭教育工作总结、汇总表)。

2.上述所有材料于8月3日前报送至教育科。电子版从智慧教育云平台报送,联系人:丁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