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如东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6-14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的通知》的通知(通安委办〔2019〕8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县“双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于6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总结与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县安委办。

联系人:杨晓波   联系电话:84130199

如东县安委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关于深入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通安委办〔2019〕87号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通安委办〔2019〕80号)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应急演练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应急演练工作的统筹谋划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发展的高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这一主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把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作为应急演练的最终目标,充分认识应急演练对于提升应急救援工作水平的重要作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贴近实战演练,扎实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际,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重点围绕高层建筑、轨道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汛期、森林火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油气管道等重大风险,以人员疏散转移、应急指挥决策、应急资源调集、应急协调联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检验值班值守、指挥决策、综合协调和组织保障等能力,提升公众应急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指导督促辖区内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含港区内危险化学品仓储)、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重点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开展现场处置和重点岗位应急演练,提高一线员工应急实战能力;同时演练结束后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评估,完善优化应急预案,深入推进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编制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应急管理工作良好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应急演练的宣传教育和带动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宣贯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明查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教优势,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激发公众参与意愿,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应急意识和避险能力。要将应急演练作为各级应急管理干部应急管理知识学习、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企业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以及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和防灾避险逃生技能的重要手段,努力营造全社会“讲安全、重应急”的良好氛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形成“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总结并填报统计表(见附件),于6月26日前报送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分阶段抽查各地各部门应急演练工作落实情况。

联 系 人:平洋     

联系电话:59000595   传真号码:59000597

邮    箱:yjc85129679@163.com

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附件:

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各级政府或市各部门

场次

参与人数

易燃易爆物品



建筑施工



轨道交通



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



金属冶炼



非煤矿山



油气管道



宾馆



商场



娱乐场所



旅游景区



人员密集场所



森林火灾



汛期



水上交通



其他



合计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