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如东县深入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如东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2-09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

现将《如东县深入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迅速传达至辖区内化工行业生产、储存企业。

                           如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2月4日

 


如东县深入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根据省、市、县印发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20年如东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到2020年11月底前,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大排查大整治覆盖率、隐患排查治理率达100%,本质安全诊断治理率达100%,“五位一体”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率达100%,检维修作业环节管理、企业外聘专家检查质量和应急救援水平进一步规范提升,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带仓储企业、仓储经营企业(不含加油站)。

三、整治内容

(一)扎实推进“五个一”工程

全面实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行一规”,相关镇(区)督促企业熟悉了解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规范,配齐符合岗位要求包括安全总监在内的安全管理人员,把好员工入口关,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本质安全。“一企一标”,完善“达标-升级-再达标”和“按比例淘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在确保化工企业二级标准化全覆盖的基础上,培植1-2家创建一级标准化。各相关镇(区)要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率和运行规范化。“一岗一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确保上标准化岗,干标准活。“一人一证”各化工企业要将不同岗位每名员工的岗位要求、标准、职责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应急救援防控措施等内容整合形成具体行为规范,以“上岗证”的形式,规范员工操作行为。“一日一醒(省)”,扎实推进化工企业班组班前一刻钟交接会制度,开展班前警醒、班中提醒、班后反省安全教育活动,强化风险意识,确保生产安全。

(二)深化化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整治

在2019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开展深化化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整治。各相关镇区督促辖区内化工企业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重点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化工安全基础知识、各岗位风险辨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和处置知识、特殊作业安全须知等。县应急管理局会同镇(区)将企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作为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内容,严格按照不少于20%比例对企业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对企业随机抽取5-10名从业人员进行考试,抽考合格率不得低于80%。

(三)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

在企业递交本质安全诊断报告的基础上,各相关镇(区)要督促辖区内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在2019年底前完成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和完善工作,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和上报全部隐患的治理工作。县应急管理局会同镇(区)组织专家对每家递交的诊断报告进行现场专项核查,凡发现企业自查未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报县安委会挂牌督办、一律立案查处;凡发现诊断报告内容不全,一律责令企业重新诊断。对完成整改的化工企业,县应急管理局要联合镇(区)及时组织验收。

(四)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专项整治

督促化工企业全面细化修订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明确检维修作业的程序、审核流程、风险分析、方案制定、培训交底、措施落实、过程监护、完工验收等内容,对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涉及的动火等特殊作业和承包商管理的,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专项整治文件要求执行,各企业要在检维修作业前10个工作日内,将检维修方案报镇(区),对检维修作业涉及一级及以上动火或受限空间作业的,镇(区)要安排人员对作业现场或检维修档案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凡是发现检维修程序不全、风险分析不到位、违章作业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立案查处。县应急管理局要将检维修作业管理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严格核查作业档案的合规性、完整性,切实提高企业关键环节风险防控能力。

(五)深化提升外聘专家检查质量专项整治

相关镇(区)要督促辖区化工企业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如东县提升化工企业外聘专家检查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安监〔2019〕4号)文件要求及时更换外聘专家,督促化工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外聘专家检查表上报至镇(区),各化工企业为外聘专家配发“智能二道门”门禁卡,做到专家检查路线轨迹可查,且保持至少三个月。县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镇(区)将整治文件要求固化为如东县化工企业外聘专家安全监管的规范性要求,组织人员对企业外聘专家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凡发现外聘专家履职不到位的,发现一次,约谈相关专家;发现两次,责令企业更换外聘专家,并在全县通报,取消在我县安全生产领域从业资格。

(六)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完成前期排查问题的整改销号。各镇(区)要督促化工企业在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今年以来省、市、县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对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察暗访等移交问题隐患及时梳理汇总,督促企业迅速完成整改落实。二是开展节日期间安全大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镇(区)在2020年1月至3月底开展节日期间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排查整治一批隐患,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开展大排查大整治。2020年4月至9月底,县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镇区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全覆盖分级复查复核。重点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排查整改情况、化工企业外部防护距离符合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精细化工企业反应风险评估开展情况、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对排查出的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确保隐患实施闭环管理。

(七)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专项行动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各相关镇区要督促辖区内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在2019年底完成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生产人员在岗在位管理系统建设及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功能建设;其余化工企业要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平台建设协议,启动平台建设工作。2020年9月底前,按照《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要求》完成集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分区信息、生产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以及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五位一体”信息化管理平台。县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镇(区)要每周跟踪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情况,保质保量完成平台建设任务。

(八)开展提升化工企业应急救援演练质量专项行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分别于2019年4月1日和9月1日实施。县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镇(区)要督促化工企业迅速修订应急救援预案,2020年4月底前完成备案,并将备案回执复印件报县应急管理局和镇(区)。各化工企业按要求开展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综合演练,定期不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在综合演练开展前十个工作日内,将演练方案报镇(区),各镇(区)安排专人对企业演练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5%。县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各类检查对企业演练的有效性和档案规范性进行核查,切实提升企业应急救援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底)

各镇区要结合自身实际,迅速制定整治方案,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同时,督促辖区内化工企业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报县应急管理局和镇(区)审定,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9月底)

各镇(区)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梳理汇总,形成的隐患清单报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汇总后报县专治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底)

县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镇区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完成全县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县安委会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镇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科(联系电话:0513-84133655),具体负责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推进、考核、验收等工作。各相关镇(区)要统一思想认识,组建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班子,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今明两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的重中之重来抓。

(二)严格复查复核。各镇区对辖区内化工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普查,县应急管理局在普查基础上,进行全面复查,

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动态管理和闭环管理,对所有问题隐患一律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问题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实行“登记、申报、核查、挂牌、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严格信息报送。请各相关镇(区)要按照文件要求,于2019年12月30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2019年12月28日前将今年以来已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2020年3月20日前将岁末年初专项整治情况。2020年9月20前将专项整治问题隐患集中整治情况,2020年11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应急管理局。自2019年12月份开始,各镇区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进展情况;2020年1月份开始,每月1日下班前将形成的隐患清单报县应急管理局汇总。

(四)严格考核验收。县应急管理局和相关镇(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核查验收,凡发现企业相关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的一律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实施挂牌督办、一律立案查处。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存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进不力的,一律通报警示约谈。组织相关人员及化工安全专家对各镇(区)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此项工作列入今明两年对镇(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