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如东县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
来源:如东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8-10 字体:[ ]

县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区、街道):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3〕13号)精神,我们编制了《2022年如东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见附件1,简称《收费目录》),并公布全县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下简称“收费项目”)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权限由国家和省两级有权部门批准、我县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取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全部收费项目,其中,加“▲”号的为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

二、2023年1月1日起,我县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一律以《收费目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分别按照《收费目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2023年1月1日以后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适时动态向社会公布。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三、在文件中明确规定试行期或制(暂)定收费期限的县本级收费项目,收费期满前3个月由收费部门和单位向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收费期满后按价格主管部门重新明确的规定执行。凡到期未办理报批手续的收费项目,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停止收费。

四、本《收费目录》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原《如东县财政局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如东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东财综〔2022〕3号)废止。

附件:1.2022年如东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2.2022年江苏省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

如东县财政局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东财综〔2023〕3号关于公布如东县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江苏省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xls

附件1:2022年如东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