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开征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9 累计次数: 字体:[ ]

从4月起,如东县县城的建筑施工工地必须缴纳扬尘污染排污费,缴纳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每年12元。  

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今年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联合发文,要求在全省深入推进扬尘排污收费工作,进一步明确扬尘排污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并作为扬尘污染防治经费来源。目前江苏省此项工作已在南京和徐州进行了试点,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如东县价格、财政、环保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排污费征收相关工作。建设、城管、交通、市政、房管、水利等相关部门做好扬尘排污费征收协同管理工作。政府投资的工程,财政部门应当安排工地扬尘排污费项目支出,明确要求水利、交通、绿化、土石方、市政等工程的主管部门做好排污费缴纳工作,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各地扬尘排污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执行效果,将被纳入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并实施考核,南通市已将此项工作纳入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取得实际效果,从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