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文明确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收费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0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基层和群众的多次反映,经专家论证,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发文,对“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等专用输液器类特殊医用材料收费政策进行了明确。“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仅适用于门诊患者输注化疗药物使用,住院、急诊患者如需使用应严格按照输注药物的性质合理选择。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规范输液类产品收费行为,不可变相提高价格、重复收费、套用编码违法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