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社区矫正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12-21 字体:[ ]

【单位】

如东县司法局

【时间】

2017年12月21日上午9:00

【地点】

如东县行政中心50305室

【新闻发言人】

袁卫东       如东县司法局副局长

朱珊珊       如东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

王志彬       如东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副科长

【主持人】

袁卫东       如东县司法局副局长

【袁卫东】

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

根据县委宣传部安排,今天我们邀请各位记者参加我们司法局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新闻发布会”,其目的就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提升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防控信息化、队伍实战化、平台实体化、帮扶多元化水平,有效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我是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袁卫东。首先,由我介绍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之后,欢迎记者朋友的提问。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是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中央提出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夯实基础,着力提升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防控信息化、队伍实战化、平台实体化、帮扶多元化水平,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截止2017年11月底,在册377人,其中缓刑362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严管对象106人,普管256人,宽管15人;暴力犯罪对象有25人。县司法局作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优化结构,巩固社区矫正建设基础。

1、加强基础保障。近年来,如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持续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积极理顺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工作平台、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同时,县政府每年将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逐年递增机制。在每年投入50多万日常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又专门调拨900平米业务用房、200多万配套专款用于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与保障。目前,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成为全省的一级示范中心,累计接收省内外同行参观学习1000余人次,省、市多次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也在我县召开。 

2、充实人员力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镇(区)司法所以县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对司法所编制实行实名管理,对司法所人员进行定编定岗,确保了每所都有专编专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利用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契机,在2013年公开招聘30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派驻到各镇司法所,进一步充实了基层力量。筹建了如东县社区矫正协会,吸收了28家单位会员和338名个人会员,扩大了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保障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3、规范队伍管理。社区矫正队伍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的管理,出台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绘制工作流程,不断增强社区矫正队伍的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社区队伍管理,专门制定《如东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规定》和《如东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月度考核办法》,社工日常工作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提升执法形象,统一工作证件,根据省厅要求统一申领、发放工作证件,严明证件使用要求和纪律;统一工作服装,根据工作需要穿着县局统一配发的工作服装,并配戴司法徽章;专门下发《如东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着装规定》和“八个不准、八个严禁”规范着装要求。

4、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培训组织。制定业务培训大岗,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每个季度集中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抓好常规培训。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贯彻为重点,抓好业务知识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班,帮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新规定新要求,及时调整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培训内容紧贴工作实际,具有应用面广、实用性强的特点,努力提升全县社区矫正队伍的素质。经常性开展社区矫正交流活动,通过QQ群、微信等信息化平台,交流经验,共同研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促进共同成长。组织新晋人员培训。每年对新进定编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和新录用社工进行了一周全封闭式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适岗能力和业务水平。

5、提高人员待遇。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社区矫正专项经费,制定了《专职社工薪酬管理办法》,明确其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岗龄工资、职业等级补贴、绩效考核奖组成,确保了专职社工人均工资不低于3.5万元。出台《专职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和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制定了专职社工职业等级,落实等级化管理、结构化薪酬等相关政策,全县目前有一级社工2人、二级社工15人、三级社工11人、四级社工19人。编制了专职社会工作者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加强了社区矫正队伍文化建设、党风廉政教育,有效提高了队伍的正规化水平。

6、严格考核奖惩。我局制定下发了《如东县司法局“双考双评”实施办法》,每月围绕社区矫正日常教育管理、衔接、监管、奖惩、帮扶等几大方面,加强了对司法所社区矫正的业务考核,注重了月考核月排名月通报,做到月考核(70%)与年终考核(30%)并重,并与年终评先、评优相挂钩。通过月考核,司法所社区矫正适用前评估、日常教育、工作档案、监管手段等得到规范到位。制定社工管理办法和月考核办法,对社工的准入、评价、淘汰和绩效等作出相关规定,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和提升工作质态。制定下发《如东县社区矫正执法考评办法》,对社区矫正执法环节进行量化评估,实施严格奖惩,提升执法工作绩效。

二、强化监督,严格执法,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效能。

1、部门协作“三到位”。

一是法律文书移交到位。今年以来累计接收各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347份,依法将346名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名单346人次,接收法院、监所审前调查与假释评估法律文书321份,均按时完成,采信率100%。健全与检察院的协作联系制度,坚持定期通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经过检察院监所科协调,向外地法院、监所追讨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文书1份,有效防止了漏管。

二是人员交接到位。根据2016年两部两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规定,对决定收监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送居住地看守所收押。面对新的工作形势,我局在今年的两起2例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件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创新工作方法,全程派员参加收监执行工作,将押送罪犯至相关监狱,确保无缝衔接,经验做法得到省厅领导批示。

三是信息交流通报到位。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及时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认真落实与县公安部门各类审核审批、核查核对、工作协调等制度。出台《如东县社区矫正对接联动实施办法》,对公、检、法、司及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对接协调相关事项,将有效促进社区矫正部门协作工作的落实。公安派出所能积极配合司法所参与日常管理和教育,定期与司法所交流社区服刑人员相关信息,不断加强监管。

2、流程管理“三强化”。

强化源头管理。完善审前调查、假释评价、风险评估的工作内容和程序,降低社区矫正适用风险。进一步落实“三集中”制度,即假释罪犯集中交付对接、中心集中入矫宣告、首次集中警示教育,力求准确、规范、及时,严防脱漏管现象发生。落实入矫集中宣告制度,今年以来,我们组织集中入矫宣告12次,342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了宣告仪式,有效地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创新执法建议函告机制,制定了《如东县社区矫正执法建议实施办法》,确保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落实。

强化日常监管。发挥矫正小组作用,实行“六帮一“。探索网格化管理新模式,以“四统一”制度为重点,落实日常监管工作要求,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得到、控得住”。突出重点时段管理,今年十九大期间,全面落实“三级三查”工作机制,加强重点人员,重点制度,重点场所的摸排,对摸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及隐患,做到“一人一案一表”管理,由主要领导牵头,加强走访力度,有效化解社区人员中出现的疑难矛盾纠纷。十九大安保实战阶段,全程落实24小时值班和备勤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

强化能动监管。以“五查五看”为手段,即:一查工作(活动)场所,看是否有重新犯罪风险;二查消费情况,看是否有明显收支不符的现象;三查活动轨迹,看是否有超出监管范围的行为;四查现实表现,看是否有不良或违法动向;五查社会交往,看是否有交叉感染的倾向。进一步落实每月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排查分析(包括基本情况、日常监管情况、重点人员情况),明确重点管控环节。实施分级管理,锁定重点人员,进行定位管控。

3、执法监督“三结合”。

一是每月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每月18日,县局随机对4个镇(区)司法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查看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开展情况及社区服刑人员考勤,日常活动是否保质保量完成;每月底对各司法所上报的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核查表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保证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劳动两个八小时制度和“月分析报告”制度的落实,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动态情况和特别情况。

二是季度巡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围绕季度考评指标,对每季度社区矫正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同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矫治效果评价表,根据各所上报的的重点人员名单,积极联系村干、辖区民警,组织开展重点排查,今年以来累计排查重点对象162人次。

三是半年督查与专项清查相结合。每半年对社区矫正请销假、迁居、奖惩、走访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及帮扶状况,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督促司法所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今年党的十九大期间,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对32名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逐一梳理,开展了防脱管、漏管专项清查活动。

三、立足规范,科学管理,创新社区矫正“五化一评估”体系。

近年来,我局立足巩固和提高规范化建设成效,提高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的能力,提升矫治效果,从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推行信息化防控手段、建立实战化队伍、建设实体化平台,拓展多元化帮扶途径、社区矫正效果评估六个方面,积极构建社区矫正“五化一评估”(管理规范化、防控信息化、队伍实战化、平台实体化、扶助多元化、社区矫正效果评估)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切实减控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1、管理规范化

一是矫正衔接规范。制定下发了《审前﹠诉前﹠假释环境评估调查规范》,进一步规范了三类评估工作的受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格式化文书,要求对犯罪嫌疑人(罪犯)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历史违法犯罪记录、社区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严把社区服刑人员“入口关”。严格履行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程序。我局收到法律文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大队、中心)报到。在核实报到社区服刑人员身份后,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对其进行入矫前教育,完成首次谈话笔录,发放《社区矫正“鑫生之旅”监督考察手册》,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镇(区)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二是矫正执行规范。对宣告执行后三个月内的社区服刑人员,一律实施严格管理;社区服刑人员为女性和未成年人的,在建立矫正小组时吸收女性成员和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社区服刑人员除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一律不得请假离开本县;严格按照《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奖惩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进行奖惩。今年以来,累计警告70人次,提请撤销缓刑交收监执行2人。

三是矫正解除规范,完善解矫手续,开展解矫教育。14家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期满前三十日内,督促社区服刑人员作个人总结,根据其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安置帮教提出建议。及时建立解矫档案,一人一档,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存,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指定帮教责任人,开展帮教,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今年以来解除矫正348人。

四是执法文书规范,今年以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标准为样本,对社区矫正执行档案,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以及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社区矫正志愿者名册,社区矫正电话汇报、社区服务、走访情况汇总表等台账进行了规范统一。

2、防控信息化

一是完善移动定位监控系统。依托社区矫正目标位置定位监管系统,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共实施24小时手机移动定位监管,监控率达100%。县局、各镇(区)司法所都确保了专人负责监控平台,并发挥系统作用,实现“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等功能,每日形成监控日志,有效防止了脱管现象发生。

二是推行远程视频。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入矫教育等活动,做到县、镇(区)两级同步、规范有序。

三是启用录音电话。发放录音电话机15台,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电话汇报留音、监督人情况反馈、审前调查假释评估留证等功能。

四是升级指纹考勤。今年对指纹考勤工作进行全面升级,购置新考勤机15台,用于各镇(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参加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及各项活动考勤签到。考勤机调试工作完成后,实现了与社区矫正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省、市第一时间在网上了解社区服刑人员考勤情况。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各项活动出勤率有效提升,报到率100%。

五是配备执法设备。由局统一购买了20台执法记录仪,用于县、镇两级的适用前调查评估、矫正执法、走访、社区服务等各项活动留证。县执法大队配备了“三合一”执法包(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和身份采集、指纹采集、头像采集系统。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电子腕表管理,重点对象和请假外出三人以上人员,一律配戴电子腕表,实现精准定位。 

3、队伍实战化

2009年我局在全市率先成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2012年,县编办正式批复,同意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与社区矫正科合署办公,同时按照“队建制、双配置”要求,分设大队长、教导员。为进一步细化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中队职责,提升实战能力,2015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组织架构,区分了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制度。目前,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下设4个直属执法中队,分别负责执法监管、教育矫治、应急处突和帮困扶助任务,同时分别联系1个片区,明确分片区执法责任;每个执法中队均安排部分人员驻镇(区)司法所,在司法所和中队的双重领导下,负责社区矫正人员衔接、教育、监管、帮扶等日常工作,目前我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共有36名队员,其中驻矫正中心11人,驻镇(区)司法所25人。加强全县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统一执法服装,配备执法车辆,落实持证上岗,目前全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达108人,其中执法工作者47人,社会工作者61人。

4、平台实体化

2009年我局在全市率先建成了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基地,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上级的要求,原基地已不能满足矫正工作的开展。2014年,我们通过积极协调,申请调配到900平方米办公用房,投资80万元,按照“中心+基地”的模式,建成了全省一流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集“五大区域”、“八大功能”于一体,八大功能即:执行交付衔接、指导监督管教、法律政策宣传、心理咨询辅导、就业培训指导、困难救助帮扶、延伸帮助教育、临时过渡安置。设有报到接待区、管理监控区、教育宣告区、矫治帮扶区、临时过渡区“五大区域”。2014年8月份,我局社区矫正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整体进驻办公,矫正中心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夯实了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2016年,我们联合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在该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成特殊人群监管指挥中心并设立检察室。指挥中心具备“5+1+N”功能于一体,“5”即:指挥调度、分析研判、风险防控、远程监督、应急处突五大功能;“1”即:检察同步监督功能,对社区矫正执法重点环节实施常态化监督、靠前式监督和智慧性监督,对“五大数据源”进行日常监控,实施提醒、建议、督查“递进式”检察。“N”即:拓展视频会见、远程教育、视频会议、法律服务、帮困扶助等其他辅助功能。指挥中心和矫正勤务平台的建设,有效提升了信息化管理水平,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5、扶助多元化

一是就业推荐。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帮扶需求调查情况,我局每年都对有就业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就业推荐,同时积极实施“储岗”计划,在全县部分规模以上企业为社区服刑人员预留就业岗位,根据企业岗位要求,有计划地推荐就业。近三年来,累计落实了11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需求。

二是创业扶助。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中,部分有创业需求的对象,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在工商、税务、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范围许可内的照顾。

三是心理筛查。我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年龄、文化层次和心理问题严重程度等,采取不同的咨询方法,营造热情友善的心理矫治氛围,在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报到时,对其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评测,每半年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筛查,有效化解了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四是帮困解难。我局每年都落实帮扶资金,给近40名特困对象,进行临时救济。各镇对“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落实住房、责任田、低保等措施,同时鼓励社区服刑人员内部结对帮扶,通过捐款的方式解决临时性的生活困难。 

6、构建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体系

一是对社区矫正工作质态进行评估。将局机关“双考双评”和社区矫正年度考核有机融合,围绕社区矫正矫正措施落实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重新犯罪情况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制度实际运行状态和结果开展综合评估。

二是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进行评估。每季度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效果进行评价,包括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心理健康状况、道德素质以及社会适应性等方面,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矫正效果评估500多人次。

三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反响进行评估。为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众认可度,我局尝试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反响评估,包括社会公众态度、社会关系修复等方面。今年各司法所都开展了2次以上社区反响评估,社会公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总体呈上升趋势。

社区矫正工作事关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平安稳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县司法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即将颁布的《社区矫正法》为依据,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协作配合,结合实际,对标对优,找短找差,聚力聚焦,以社区矫正工作的优异成绩,为建设平安如东、法治如东贡献力量。

【记者提问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