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838/2021-01902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东政发〔2021〕14号
成文日期: 2021-06-02 发布日期: 2021-06-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政府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
县政府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
来源: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

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新时期全县社会保险覆盖工作,推进各类企业、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社会保险,提升保险覆盖面,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如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的紧迫感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实现参保人群应保尽保,不断完善全县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当前,全县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逐年增大,省市高质量考核要求加重,各镇区、街道要增强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站在保民生、保稳定、保权益、促发展的高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统筹协调社会保险覆盖工作,确保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等主要指标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的责任感

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已实现全省统筹,省政府要求如东县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期保险费收入17.86亿元,市高质量考核要求全县新增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万人。要全面完成上级交给的目标任务,全县上下必须统一思想、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推动全县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一)宣传发动,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和吃透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调动群众的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深入企业,针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扩面征缴服务内容、办理流程和缴纳社保补贴政策等进行宣讲,要求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政策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确保“应保尽保”。

(二)政策推动,提高参保的灵活度

1.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补贴

我县户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一次性发放补贴1000元。

2.被征地农民参保补贴

经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审核确认的被征地农民(含已办理社会保障衔接后改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选择衔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年给予1000元的参保缴费补贴,最长补贴至累计缴纳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此项补贴与前项不重复。

3.发放延缴过渡期生活补贴

对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达到60周岁参保缴费不满15年的本县户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含历年产生的被征地农民),从年满60周岁次月起,由县政府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直至参保人员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停发。

4.提供政府贴息贷款

对于具有本县户籍且按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离符合养老待遇领取时间不足五年、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符合本县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条件、当前因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征信良好的缴费困难人员,可申请贷款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达到养老待遇领取条件前,贷款利息由财政给予补贴。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其中宽限期(贷款发放日至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前)不超过5年,偿还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月至货款结清时)不超过10年。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以上政策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三)执法促动,提高参保的保障度

开展全县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行动,通过检查用人单位的职工花名册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情况;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情况,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并按实足额缴费,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四)部门联动,提高覆盖的参与度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社会保险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人社、税务、财政、发改、商务、科技、行政审批、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对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社会保险推动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28号)要求,按各自职责整体联动,将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参保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各项奖项申报、各类扶持项目、财政补贴和招投标资质等方面认定的前置条件。

(五)服务带动,提高参保的便捷度

1.优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绿色通道。社保窗口经办人员、企业挂钩责任人实施逐户每月现场办公,对企业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待遇审核和待遇支付等经办服务。

2.建立规模以上企业、正常缴费企业每月回访制度。由企业挂钩责任人对已参保缴费的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协助解决其在参保及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今年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的第一年,社会保险覆盖工作任务繁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县成立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人社局、税务局、财政局、宣传部、工会、发改委、行政审批局、科技局、公安局、法院、统计局、各镇(区、街道)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日常工作。各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将此项民生工程亲自抓、负总责,把社会保险覆盖工作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统筹,整合力量,配好人员,明确具体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人社工作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攻坚。做好社会保险覆盖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加强沟通联系,确保工作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制定联动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法,真正用好用活政策,让群众享受更充分的实惠。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镇(区、街道)要高度重视,努力为群众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更具针对性、有效性的措施,扎扎实实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检查,严格目标考核。社会保险覆盖工作将列入县委、县政府高质量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各镇(区、街道)要坚决落实所辖区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的主体责任,县人社、税务等相关部门积极履行好岗位职责,对镇(区、街道)及相关企业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同时各镇(区、街道)、人社、税务等单位要明确挂钩责任人,对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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