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838/2019-00940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 文号: 东政发〔2019〕1号
成文日期: 2019-01-17 发布日期: 2019-01-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县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9-01-2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如东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

如东县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高应急救援管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2019年如东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应急管理基础年”活动为主线,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防控体系、监管体系、应急体系建设。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风险源头管控、持续深入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增强应急救援水平、广泛宣传教育培训,全力打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技能,实现应急管理水平和人民安全感“双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各级责任担当

一是深化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及省、市委《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明晰各级党委、政府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主要职责,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加强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二是推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针对机构改革带来的机构、职能和人员调整,认真落实“三定”方案规定,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各部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职责清单、监管清单、任务清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要设置安监机构,并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县安委会统筹抓总、各专委会分领域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形成锲而不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从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各镇(区、街道)切实履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日常监管职责,分级、分类织密监管网,实现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四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指导。积极探索改进监督指导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实效性、针对性,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指导作用,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在综合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严格“一票否决”和考核奖惩。

(二)推行五项制度,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和一线员工等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长期公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行业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监管监察执法和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等制度措施和市场手段,强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落实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安装、检维修、动火、高处、吊装、临时用电、有限(受限)空间、危险货物装卸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系;加强危险作业现场的管控,明确各方责任,认真落实安全交底和作业票审核制度,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三是进一步落实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发包单位要建立健全承包商管理制度,不得将项目发包给无营业执照、无相关作业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将承包商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及考核,同时加强对承包商的日常监管。承包商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在其资质范围内作业,履行危险作业管理、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发包单位和承包商双方应当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协议,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四是进一步落实应急管理制度。企业要编制科学、操作性强的现场处置方案、专项预案和综合预案,组织全员培训,掌握岗位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救援队伍并及时更新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全员参与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及时进行修订,提高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五是进一步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包括隐患治理费、安全设施装备费、安全生产宣教和培训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费以及其他保障安全生产事项的经费,并将其纳入企业年度安全费用计划。

(三)健全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社会责任

一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并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双公示”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等,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出台《如东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估管理办法》,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估及等级分类,在项目建设、土地使用、贷款、融资、保险和评优表彰等方面差别化对待,定期曝光重大隐患及典型违法行为。二是继续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理念引入企业管理、员工行为规范、生产设施和设备、外在环境等方面,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认知功能和导向功能,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引导企业员工自觉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形成强化安全管理的自觉自愿氛围。三是积极推广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化工、海洋渔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创新定制保险产品,形成“政策支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保险助力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机制,合力打造政府推动、风险共担、企业平安、员工受惠的多方共赢模式。建立与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挂钩的保险费率浮动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四是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广泛实施企业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三方联动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促进专业机构队伍参与安全管理,推动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加强安全管理转变。

(四)着力源头防控,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常态化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全面推行企业班组3个5分钟安全交接会制度。二是全面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推广至冶金等工贸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每天进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自下而上层层研判机制,从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生产作业场所等方面研判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在主门岗显示屏公示承诺公告。三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以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为抓手,完善“规范一批、约束一批、提档一批、淘汰一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机制,大力推进一、二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实施三级、小微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提升工程,通过规范、约束、提档、淘汰等措施,实现工贸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作业现场明显改善。四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安全工程学科与专业的合作,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行业领域专业人才优势。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支持和鼓励企业运用先进的安全科技成果和技术装备,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以“低、小、散、危”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加强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安全评价机构、安全培训机构、检测检验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高质量服务。

(五)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行业专项治理

危化品方面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减化”要求,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企业淘汰力度,规范化工园区管理;深入开展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出台《如东县化工企业智能化二道门验收标准》,全面提升化工企业对生产区域的人员管控能力;对化工企业自聘专家检查质量进行专项整治,提升企业自聘专家服务企业的质量;组织对化工企业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提升其在日常安全管理中的履职能力。

海洋渔业方面以深化提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举措为抓手,坚决夯实企业业主(船长船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加大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教和渔业安全技能培训力度,继续组织开展渔船“人证不符”、滩涂作业、下海拖拉机等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整治隐患,切实加大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消防安全方面做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灭火救援”一体化工作。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为重点,集中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不放心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隐患的立案查处、整改销案的力度和进度;扎实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集中查处违法行为,深化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文化娱乐、社会福利机构、“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降低火灾危害程度;推动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组织工作常态化建设,加快部分镇区消防队站和市政消火栓建设,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同时,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平安交通”三年建设)、特种设备、燃气安全、职业健康、应急装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六)创新监督模式,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一是注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双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积极探索和逐步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二是注重监督检查计划导向。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根据行业特点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监督检查前要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三是注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推行采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移动执法管理系统等执法装备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执法证据,提升执法效能;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执法抽查等监督检查中,做到“六有”,即现场有亮执法证、现场有笔录、执法人员和当事人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案件移交有清单,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委托执法、“一案五制”工作,加强和规范镇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探索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积极推进表格化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种检查的内容和任务要求,促进执法检查标准化。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机制。建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细化移送程序,加强执法协作。

(七)健全应急体系,立足应急预警防控

一是健全完善基层网格化建设。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各镇(区、街道)、村(居、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重点基层应急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确定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消防网格化、应急管理网格化运作。二是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弱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三是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制度,提升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能力,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供科学依据。自然资源、水利、气象、农业农村、地震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以及多种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专项演练、综合演练及桌面推演等)。

(八)落实保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一是加强突发事件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突发事件趋势年度分析制度,分析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面临形势、发展趋势及其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要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管控机制,对重点防护目标、危险源、隐患点、重点人群等进行分类管理和排查登记,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实现覆盖各镇区、各行业的风险隐患全过程动态管理。加大风险源治理力度,强化各类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二是加强专业性队伍建设。坚持机制创新,建立以“专业救援队伍为主、非专业应急队伍为辅、民间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相结合的应急处置和救援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按照“一队多能”和“一员多职”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横到边、纵到底”的救援体系。三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备足备齐各类应急物资,特别是安全生产、地震救援、防汛抗旱、环境应急处置、医疗卫生救援、粮食保障、应急供水供电等领域的专业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实现储备物资共享共用和动态管理。四是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落实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供排水等重点基础设施和场所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维护、性能监测、排险加固管控措施。强化车站、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流量监测,强化水、电、气、交通等城市运行数据监测,提升城市运行安全监控能力。

(九)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素质

一是开展“大宣传”活动。积极宣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知识竞赛、“青年安全文明岗”、应急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系列活动,强化应急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橱窗、LED视频等,开展社会化宣传,将交通、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电梯伤害、防地质灾害等安全常识和医疗急救知识列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二是开展“大培训”活动。将安全发展和应急管理内容融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推广运用“互联网+”培训模式,“线上+线下”同步教育,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大力抓好企业“全员培训”,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明确教育培训目标、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实现“三类人员”受训率、持证率达到100%,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试覆盖率100%。继续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免费培训考核,规范各类资格考试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标准。三是开展“大练兵”活动。针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强化执法技能、个人体能、应急救援、事故灾害应对处置等方面的岗位练兵,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业务和技能水平,进一步提升整体战斗力;倡导采取业务竞赛、情景模拟、实战演练等多种方式,组织岗位技能、实践能力的业务练兵活动,营造出学安全知识、练应急本领、强应急技能、夯应急基础的浓厚氛围,打造出一批装备精良、知识全面、技术过硬的高素质应急安全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

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责任履行上“担担子”、任务落实上“钉钉子”,集中精力、执行有力、形成合力,确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改进工作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科学研判本辖区、本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明确攻坚方向,细化任务要求,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尤其突出事故防范,加大隐患排查和重点领域整治力度,将重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增强履职担当,严格追责问责

坚持以防控事故为核心目标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和“一票否决”等制度,对“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相关链接

《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