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838/2022-01542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东政发〔2022〕12号
成文日期: 2022-03-25 发布日期: 2022-03-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如东县2022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如东县2022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如东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如东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如东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如东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

为有效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城市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编制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促进如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编制的意义

供地计划的编制是指导2022年全县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满足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地的需求,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手段,对加强土地市场调控,有效控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工业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加快建成住房去库存,满足居民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保障如东县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

1.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5)《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

(6)《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年版)》;

(7)《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8)《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

(9)《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划拨用地目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96号);

2.技术依据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源部2010年8月8日发布,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3.数据依据

(1)《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285号);

(2)各部门(单位)土地供应计划申请表(2022年度);

(3)如东县2008年以来供地项目台帐;

(4)如东县2008-2021年批而未供台账;

(5)如东县历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大力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基础性项目设施建设,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为如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严控增量,深挖存量。认真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增量配置;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不断拓展存量建设用地空间;优先安排供应储备土地、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2.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商贸服务业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增加普通住房用地供应,促进民生改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统筹兼顾,城乡联动。统筹做好县城、园区、中心镇建设,加快基础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合理规划布局各类用地,推动全县土地利用结构逐步优化。

4.健全机制,节约集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完善产业项目准入制度和供地方式。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标准厂房建设,促进成长型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继续强化批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如东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60.18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2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82.1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16.38公顷,住宅用地104.22公顷(其中:租赁房用地2.24公顷,商品房用地70.45公顷,其他用地31.5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6.6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0.6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0.19公顷。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如东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房地产开发用地多分布于县城;工业用地以引领产业项目进园区为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以镇区为主,多为教育和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主要为洋通高速二期主线工程等重点交通工程项目及县城内路网项目。

(四)住宅用地供应量及明细

2022年度如东县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约104.22公顷,其中租赁房用地2.24公顷,商品房用地70.45公顷,其他用地31.53公顷。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突出“一城两区三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各类用地供应,增强城市集聚、集约、配套功能,切实提高中心城区的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促进民生改善,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鼓励优先使用存量土地,深入挖掘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的二次开发潜力,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坚持项目准入制度,在供应计划中优先确保道路、医院、学校等城乡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充分保障国家、省及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抑制多占、浪费土地的行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有效落实,切实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真正发挥土地调节市场的重要作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土地供应的效率和质量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重点房地产项目用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统筹兼顾、保障计划实施效率

自然资源、住建、发改、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保障计划实施效率。

(三)规范运作、提高计划实施质量

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全程管理,促进地块按期开发建设。对照供地计划,规范运作,有序组织供地,切实提高计划实施质量。土地供应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实行净地出让,住宅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0。合理确定地块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在技术规范内尽可能提高地块容积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