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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如东县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教育局(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5-05-19 字体:[ ]

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招〔2015〕7 号

 

                                                          

 

2015年如东县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镇教育联络组、各中学:

根据《2015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通教发〔2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5年我县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国发〔2014〕35号),继续推进中考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科学评价机制和考试招生制度,依法组织考试,确保公平公正。探索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个性成长,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优质协调发展。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县中考报名人数为5816人。普高类计划数2865人,职业类(含师范)计划数2865人。

三、报考要求

1.报考条件。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初中毕业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均可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2.报考规程。全县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中考,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并报县教育局普教科进行资格审核后确认。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地就读的考生,可在相应学校或原毕业学校报名。

中考考生的体检、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和学业科目考试必须在同一报名学校或报名点。

四、志愿填报

考生中考志愿继续采取考前网上统一填报,各校于5月29~6月2日组织考生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各校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时间安排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及时、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维护考生对招生计划的知情权,严禁限制、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或未经考生、家长同意擅自改动考生志愿。

今年中招政策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部分院校招生简章将公布于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zk.ntzk.com)、南通招考网(http://www.ntzk.com),南通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及如东教育网等各宣传媒体也将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南通市招办将统一编印《2015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免费发放给全市所有的考生。考生志愿填报之前,各报名点须将《2015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及时发放给每位考生。

五、毕业升学考试

今年继续实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两考合一”和“一考多分流”政策,未参加中考者一律不得毕业和升学。凡未参加中考的均视为辍学,并纳入当地年辍学率统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具体操作办法按《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继续推进考试内容与方式改革,不断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试评价制度。从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学业科目考试等方面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六项指标: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②交流与合作,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其中综合素质①、②项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其它四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评价细则详见《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通教基〔2013〕43号),评定结果由南通市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归口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组织上报工作于5月15日前完成。

各校要严格按照通教基〔2013〕43号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监管、坚持评价标准、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结果公示、抽查审核、申诉与复议以及诚信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监督制度。

2.学业水平测试。测试科目: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

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由南通市统一命题,县招生办统一组织,学校统一实施。地理、生物测试成绩呈现方式为A、B、C、D四个等级,并作为学生升学的依据(两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100—90分为A级,89—75分为B级,74—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2015届初三学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5月25日下午进行的2016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两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最高等级确定。

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等均由各校按课程标准基本要求,分学期统一组织测试与测评,测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的相应评价项目。各校要加强对测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课程实施的规范化与测试结果的真实性。

理化生实验仍按课程标准基本要求,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的相应评价项目。

3.学业科目考试。科目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体育与健康。其中英语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由学生初一、初二、初三阶段的学期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物理与化学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文化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

4.时间安排。初中学业科目考试日期定于6月17日、18日、19日三天。考试用时: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5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17日

9:00——11:30

语文(包括读文、作文)

14:00——15:40

思想品德、历史

6月18日

9:00——11:00

英语(笔试)

14:00——16:30

物理、化学

6月19日

9:00——11:00数学

 

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时间为4月下旬;初中体育考试于5月中旬前组织完成。

5.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均为150分,其中英语闭卷笔试部分为12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部分为30分。物理与化学总分为15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90分,化学部分为6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总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部分为50分,历史部分为50分。体育与健康总分为60分。以上科目分值总计为760分。

6.考试要求。中考学业科目考试由南通市教育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点安排及考务工作要求另行公布。

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南通市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工作的通知》(通教基〔2015〕13号)文件执行;初中体育考试按市教育局《2015年南通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通教招〔2015〕1号)执行。

考生在体育考试之前必须参加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标准按原国家教委1994年颁发的《中等学校体检标准》执行。学生体格检查的信息按市招办制定的标准统一采集,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

7.评卷工作。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阅卷教师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所有考生试卷实行双评,全市统一合成数据和公布成绩。

六、招生录取

1.招生录取机制。全县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机制。今年全县中招录取工作继续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统一实施网上录取。

    2.录取投档原则。录取严格按考生填报志愿进行投档,志愿分为平行志愿和传统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具体办法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等志愿,被检索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学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学校。

    传统志愿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遵循分数。传统志愿填报设置了第一学校志愿、第二学校志愿等学校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先将考生按学校志愿分开,再将填报同一学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排队投档。如果某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考生的分数达到或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投档分数线,也只有在这所学校第一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投档。

3.招生录取要求。全县中等学校招生一律在中考后进行。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审批程序,严禁无计划招生、无档案招生、不按招生政策规定招生和不按考生志愿录取。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师范学校、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均统一提出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要求。普通高中推荐生和自主招收特长生,须首先按招生学校对综合素质的等级要求确定候选推荐生名单,然后按规范程序进行推荐和招生。普通高中推荐生、免费师范生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A级,其余指标不低于B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B级,其余指标不低于C级。学业测试等级要求是生物、地理不低于C级。特色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与学校特色相对应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为A,其余项目的等级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要求。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至少有三项不低于C级。

4.师范生录取。省免费幼师男生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通教高职﹝2015﹞5号)执行。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分为免费师范生和师范统招生两类,免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具体按相关文件执行。免费师范生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据传统志愿原则,按1:1.2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其它师范类招生均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分小批次依据传统志愿投档原则,按1:1.2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师范艺体类招生列入提前批次录取,所有艺体类考生须经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后才可以报考。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2015年省免费男幼师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70分(总分的75%);艺体类免费师范生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94分(总分的65%)且专业加试成绩不低于160分;普通类免费师范生小学教育(综合文理)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8分(总分的80%);普通类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70分(总分的75%)。若同分,艺体类免费师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它专业按语数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普通高中录取。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全市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分县(市、区)具体负责实施。县招办根据规定的时间、流程、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录取条件统一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

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录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今年普通高中将不安排择校生计划。

  县招办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规定的批次和招生计划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规定,不得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不得跨县(市、区)和省辖市招生,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学生入学。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录取条件除规定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外,地理、生物测试等级必须均为C级及以上。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今年将普通高中70%的招生计划根据初中毕业生源数,按比例将推荐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实行实名推荐。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推荐生政策宣传和遴选推荐工作,并及时公示相关信息。普通高中推荐生工作于5月25日前完成,具体实施办法按县教育局下发的《如东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及录取办法的通知》(东教招〔2015〕6号)文件执行。

为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鼓励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县教育局将统筹使用不超过5%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具有自主招生权的艺术、科技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由相关学校实施自主招生。对特长生的具体测试与录取办法按县教育局下发的《如东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的通知》(东教普〔2015〕 17号)文件执行。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公安厅、南京军区空军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设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通知》(苏教基〔2015〕6号)精神,江苏省南通中学被确定为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5年,面向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泰州、宿迁市招生55名航空实验班学生。招生办法按照苏教基〔2015〕6号文件执行。航空实验班学生录取后,原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不再增补。

符合上级规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经市教育局同意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招生,并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公布的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招生学校将根据招生日程安排提前组织面试和测试,并与家长、考生签订报考协议。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中招志愿填报时要填报相关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并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提前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6.职业类学校录取。职业类学校志愿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分小批次依据传统志愿投档原则,按1:1.2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学校实行注册招生。

    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招生列入提前批次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为进一步扩大考生和院校招生自主权限,中职类学校全部实行自主注册招生,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审批手续。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其中对高技、现代职教体系“3+3”试点项目、中职对口单招专业录取也可填报志愿并纳入统一投档录取。考生在志愿填报时,可申报一所中职注册学校,由学校在中考结束后自主录取。

7.录取审批。根据省中等学校录取管理规定,全市所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的录取均要由各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录取信息将作为省、市教育部门和招考部门办理学籍注册以及升学报考资格的主要依据。

    所有招生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均由各录取学校印制、盖章,并根据不同类型录取的学校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或县(市、区)招办录取专用章。五年制高职(含高师)《录取通知书》须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专用章;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招办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市统一录取的中职《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招办录取专用章;县(市、区)录取的中职《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当地招办录取专用章。

8.录取时间。今年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10日前完成;其它批次于7月10日开始办理注册录取审批,并于9月底前完成。

七、照顾政策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公通字〔2005〕78号和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军区政治部苏民优〔2007〕38号文件规定,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

    1.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投档;

    3.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地区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6.本市三峡移民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见义勇为被追认为烈士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1条执行;见义勇为死亡或一至四级残疾人员的子女参加中考,优待办法参照上述照顾政策第3条执行。

    本市军人子女的录取,按照相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执行。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招生办验审后,按规定享受照顾加分政策。

八、收费政策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严禁学校一次性向学生收取学费。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

各校应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加大扶贫助学力度,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的管理,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按省、市规定的减免政策执行。

九、保障举措

1.加强领导。各校要根据今年中考改革的新形势、新政策和新要求,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根本要求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中招管理工作的责任感,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各项中招工作之中。各校要建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校要加大对中招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执行招生政策法规,自觉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今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圆满完成。

2.严肃纪律。中等学校招生是一项事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不仅关系到教育的公平与公正,而且关系到每个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校要严格执行中招政策法规,严格遵守中招各项纪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实行公开制度、监控制度、公示制度、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招生学校的纪律要求

(1)不得到生源学校进行活动,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未经市招办批准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因违规招生,造成考生无学籍,失去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的资格,其责任由相关招生学校负责;

(3)不得违反统一部署提前招生,严禁任何招生学校在任何场合进行虚假的、旨在抬高本校诋毁他校、破坏校际团结的招生宣传;

4)严禁私自承诺、私立协议违规招生; 

(5)不得宴请生源学校领导、教师。

对生源学校的纪律要求

(1)不得向县招办之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信息;

(2)不得擅自接待任何招生学校到校宣传;

(3)不得接受招生学校有关招生的礼品、礼金、礼券,严禁向招生学校索要钱物;

(4)不得利用职权隐蔽招生信息,严格制止各种妨碍学生正常填报志愿的行为;

(5)不得接受招生学校的宴请。

3.违纪违法处理。对于在中招考试组织中的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招生中的违规行为,参照原国家教委《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招生中的乱收费行为,按照《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和《南通市教育收费问责办法》严肃处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依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在当年评选先进、评聘职称和绩效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十、升学目标考核

为了实现初中升学目标,今年将继续实施初中升学率目标考核,将升学率列入初中质量评估内容之一。各初中要在学生填报志愿、引导学生到高一级学校学习等环节上做好过细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升学任务。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过程都要认真遵守国家法令、现行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要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并在招生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全力构建“阳光、公平、诚信”的招考氛围,以良好的形象和行为取信于社会,取信于人民。

 

附件:1.2015~2016学年度高中招生计划

2.2015年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3.2015年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草表)

 

 

 

              如东县教育局

                                2015年5月19日


附件1:

 

如东县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 校

合计

如东高中

茶高中

马塘中学

掘港高中

招生总数

2865

820

815

700

530

 

 

 

 

 

 

 

2015~2016学年度

如东县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

江苏省如东中等专业学校

招生计划

1700(含县卫校)

说明:外县高师、高职、中职学校1165。

 

 

 

 

 

 

 

附件2:

 

2015年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今年中考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均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管理平台上统一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中考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6月1日下午,各初中(报名点)须对符合填报条件但尚未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逐一督促填报,网上填报与确认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日12: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一、录取批次

1.提前批次:免费师范生、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和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录取

第一小批:免费师范生录取(依次选择填报志愿)

省免费幼师男生、艺体类免费师范生、普通类免费师范生

第二小批: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录取(设一个志愿)

第三小批: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录取(设一个志愿)

2.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第一小批: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录取

第二小批:四星级普通高中如东高中、茶高中、马塘中学、三星级普通高中掘港高中,设三个平行志愿(含推荐生、特长生、空军青少年航校录取)。

3.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录取

第一小批:师范普通类统招生录取(设二个传统志愿)

第二小批:五年制高职录取(设二个传统志愿)

第三小批:高技、现代职教体系3+3试点项目、中职对口单招专业录取(设二个传统志愿)

4.第三批次:中职学校注册录取 

二、志愿填报

1.考生志愿填报流程

中招管理系统志愿填报操作流程如下:

(1)考生进入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操作界面后,依次输入考生号、姓名、密码和校验码登录系统后点击“志愿信息填报”。

(2)考生首先核对并确认基本信息和已有评价结果及考试成绩,包括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体育测试与考试成绩、地理与生物学测等级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如有差错及时向老师报告,学校要及时向县招办上报。考生核对无误后点击“我已核对并确认以上成绩无误”按钮进入下一页面。

(3)考生必须先认真浏览今年中招录取办法和院校招生计划,阅读完成后点击“我已了解今年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进入志愿填报页面。

(4)考生分批次填报志愿,每批次首先选择“报考”或“不报考”。如某批次选“报考”后可在相应批次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下方出现的虚线上依次单击,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考生要注意还有一些批次要求选择是否专业服从。

(5)考生填报完成后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所填志愿信息,然后核对自己所填志愿信息,如核对无误后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确认志愿信息。要注意志愿信息一旦确认后,考生在网上将无法自行修改信息。

(6)报名学校系统管理员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后,在“志愿管理”下的“学生志愿管理”中打印“中招考生志愿表”,交学生和家长核对无误后在“中招考生志愿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中招考生志愿表”交给报名点。报名点系统管理员在本校志愿填报完成后将“学生志愿管理”中考生的“学校确认”状态置为已确认。系统管理员要注意志愿信息一旦确认后,在网上将无法自行修改信息。

(7)报名学校将所有确认后的“中招考生志愿表”汇总后与网上确认信息核对一致后即上报县招生办。

2.志愿填报确认时间

(1)志愿填报确认时间为5月29日上午8:00~6月2日中午12:00。

(2)中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填报志愿,学生和家长统一在报名点签字确认。

(3)6月2日中午12:00前报名点学校要完成所有考生的志愿确认工作。

(4)6月3日下午5:00前县招办要完成志愿信息核对和反馈工作。

3.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所有招生批次的志愿都实行一次性填报。考生在志愿填报时要注意各类学校录取批次,所有学校和专业代号不能选错,掌握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的规则。

(2)考生未填报某一批次(含小批次)的志愿不影响下一批次(含小批次)志愿的正常录取,在某一批次的志愿栏中设有其它专业是否服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确认服从不服从。填报了服从的考生如未被该学校专业录取,可在该学校未招满的专业中录取。

(3)报考省免费幼师男生、艺体类免费师范生、普通类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必须在相应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本小批的三个志愿是可以依次选择填报的,如果第一志愿未填报不影响第二志愿的填报,第二志愿未填报也不影响第三志愿的填报。要根据户籍所在地对应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和专业代号填报志愿,考生和学校都必须确认户籍所在地信息与户口本是否一致、报考的学校和专业与户籍所在地相应的计划是否一致。

(4)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即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由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开展试点,本科阶段符合毕业条件毕业时可取得普通本科毕业文凭,但考生填报时要了解入学条件和转段升学要求。

(5)凡被确定为普通高中推荐生,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在规定批次中A志愿必须填报被推荐学校的志愿,否则取消推荐生资格。经专业测试合格的特长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必须将报考的相应学校作为A志愿填报,否则特长生资格无效。

(6)栟茶镇及河口镇优秀考生原则上将茶高中作为A志愿,其余镇优秀考生原则上将如东高中作为A志愿。

(7)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要注意是否达到所报学校对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两项指标达到合格;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B级,其余指标不低于C级。学业测试等级要求是生物、地理不低于C级。

(8)凡报国际班的考生一定要查阅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凡被国际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它学校录取。

(9)考生要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相应批次的学校和专业志愿,特别是学校和专业代号不能选错,并认真慎重、细致反复核对“中招考生志愿表”后再签字确认。各报名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和相关老师认真、周密做好志愿信息核对工作,预防考生出现志愿填报差错。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经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单由各报名学校汇总后于6月3日前交县招生办留存,以备核查,保存期一年。

三、招生录取办法说明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要按规定的批次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实行一次性录取和不再补录的办法。普通高中是分县(市、区)负责录取,考生不得跨县(市、区)填报志愿,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区)和省辖市招生。

各招生学校录取时,推荐生采取加分进档的办法录取。四星级普通高中推荐生加分分值10分;三星级普通高中推荐生加分分值5分。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中考成绩加120分投档报考学校;艺术、科技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考生,中考成绩加30分投档报考学校。

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将同一批次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总分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学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不能投档。平行志愿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一旦被录取的考生,不得被任何学校再录取。各校要组织考生认真学习、掌握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特别要提醒考生注意所填报志愿的顺序。

6月底,普通高中按录取通知书(加盖市招办录取专用章)接受新生缴费注册。

2.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招生列入提前批次录取,在1:1.1比例内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二批职业类学校志愿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分小批次依据传统志愿投档原则,按1:1.2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学校自主补录取。

3.中职类学校全部实行自主注册招生,即第三批次(中职学校注册录取)不参与投档,考生所填报的注册学校意向,在录取结束前由市招办提供给各相关招生学校,由学校实行自主录取。

4.凡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后所有批次的招生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所报志愿录取。

四、招生录取时间安排

5月20~25日:志愿填报工作布置、志愿填报系统调试,中招政策宣传、考生志愿填报指导

5月23日:全市中招咨询会(地点:南通市启秀中学)

5月29~6月2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签字确认、学校确认

6月3日前:县招办志愿信息核对、反馈

6月27~28日:提前批次(免费师范生、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和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录取)

6月29~30日: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7月1~6日: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录取)

7月7日~7月10日:中职学校注册录取

中招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涉及每个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时间紧,要求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着对每个考生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强化宣传,落实责任,确保中招录取工作有序平稳完成。

 

 

附件3:     

 

2015年如东县中招考生志愿表(草表)

 

考生号:                    姓名:                   报名点:                 

特别提醒:考生在填表前应仔细阅读中招指南、网报平台http://zk.ntzk.com)           上的中招计划。

提 前 批 次  免费师范生、师范艺体类统招生、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

 第一小批 免费师范生

学校代码、名称

专业1

专业2

1

 

2

 

3

 

 

本小批可以依次选择填报,第一志愿只可选省免费幼师男生志愿,第二志愿只可选艺体类免费师范生志愿,第三志愿只可选普通类免费师范生志愿,你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几个,第一志愿不填报不影响第二志愿的填报,第二志愿不填报不影响第三志愿填报。

第二小批 师范艺体类统招生

学校代码、名称

专业

 

 

 

第三小批 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

 

学校代码、名称

专业1

专业2

其它专业服从

(是/否)

 

 

 

 

 

第 一 批 次 普通高中

第一小批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

学校代码、名称

 

第二小批: 普通高中 (平行志愿):

学校代码、名称

学校代码、名称

学校代码、名称

A

B

C


第 二 批 次 职业类学校

第一小批 师范普通类统招生(传统志愿)

学校代码、名称

专业1

专业2

其它专业服从

(是/否)

1

 

 

 

2

 

 

 

第二小批 五年制高职(传统志愿)

学校代码、名称

专业1

专业2

其它专业服从

(是/否)

1

 

 

 

2

 

 

 

 

第三小批 高技、现代职教体系“3+3”试点项目、中职对口单招(传统志愿)

学校代码、名称

专业1

专业2

其它专业服从

(是/否)

1

 

 

 

2

 

 

 

 

 

第 三 批 次  中职学校注册意向(不参与投档录取)

中职

学校代码、名称

专业1

专业2

 

 

 

 

 

 

考生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说明:招生学校代码

1.普通高中

学  校

如东高中

栟茶高中

马塘中学

掘港高中

招生代码

2301

2302

2303

2304

2.职业教育学校

学   校

如东中等专业学校

黄桥老区人才学校

招生代码

高职(1333)中职(3601)

3402

3.其它学校代码见南通市中招网报平台及《南通市中招指南》。

 


  抄送: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