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1838/2024-02523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东政办发〔2024〕3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5-10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迎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现将《如东县迎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如东县迎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巩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根据《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考核评价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要求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为重要抓手,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同向发力,坚持安全和品质两手抓,切实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及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行绿色生产,强化科学监测,实施精准监管,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稳中向好,为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动态评价,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标准化、全域绿色化和规模农业生产主体追溯全覆盖、监管全覆盖,大幅提升农业标准的应用率、生产过程的合规率、产品追溯的达标率、质量监管的覆盖率,健全完善农业绿色生产技术体系、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以及覆盖所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重点
围绕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及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考核指标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县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认真制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列入对各镇(区、街道)的目标综合绩效考核,并加大考核力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在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高于5%。在农业现代化建设扶持政策中,专门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同时,县政府与各镇(区、街道)和相关工作部门、农业农村局与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和相关职能部门、镇(区、街道)与各村(居)和相关职能部门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继续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在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中全面推进农产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创牌立信。县级农技推广部门、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对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大户进行全面培训,组织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制度,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对屠宰企业做好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定期开展抽查检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渔政监督大队淡水中队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开展农产品(畜禽、水产)监管监测工作,建立“瘦肉精”监管及病死畜禽处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三)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
健全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职责,全面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强化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生产、经营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规范农药的经营秩序,遵守禁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格实施兽药经营许可制度,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零差价配送,畅通经营渠道。建成县级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把全县范围内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四)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工作机构,强化工作力量,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基地生产环境、农产品质量等检验检测。通过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实现农产品质量监测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以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为核心,15个镇(区、街道)监管站、市场监管局分局速测室为重点,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业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果蔬农药残留速测室和养殖企业、屠宰企业“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产地监控点为基础,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0批次,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300批次。各镇(区、街道)要全面督促本辖区农产品生产者开展产品自检工作,积极推广胶体金免疫快检技术,组织本辖区的检测室对生产企业、基地、农贸市场开展监测工作,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不少于4800批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的评估,定期或不定期公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五)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水平
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单位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责,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两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对违法违规的苗头性问题做到“露头就打”,决不姑息。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行动,强化重大问题联合整治和重大案件协同查处,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六)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制(修)定或引用农业技术标准,建立健全覆盖主导产业标准体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把标准化技术制作简要操作卡、明白纸,分发到村组和农户,使标准入户率达100%。同时结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实施,积极开展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布局,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的保护工作,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组织开展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续展,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申报力度,确保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在省、市处于领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如东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七)完善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各镇(区、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各行政村要全部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员,完善县、镇、村(企业、基地)“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全面推行县、镇、村和生产企业(基地)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建立“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监管效果。县农业农村局要制定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及宣传培训、农产品监测计划,确保全县每名监管人员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学时。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监督大队淡水中队以及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要加强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辖区内标准化生产的组织实施、基地生产巡查并建立巡查档案、农产品检测与基地准出、农业投入品监管与行政执法。村信息员要督促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生产档案的建立、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督、农产品基地准出的落实,确保本村不发生使用禁限用农药、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农产品流向市场的现象。生产企业(基地)内检员要做好本单位内农产品的生产档案、标准化生产的具体实施、农产品的检测和监督本单位内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和违禁药物、不合格农产品不出本单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八)不断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县内农业生产主体均要加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确保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可追溯率超过90%。加强农产品生产和进入市场、加工企业前的生产、收购、储藏、运输等环节追溯。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录入数据,支持农产品生产过程、产地准出以及入市前收购、贮存、运输环节追溯等。追溯信息发布需及时、全面、真实,实现“带证明上网、带编码上线、带标识上市”。推行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健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建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降低负面影响。加强农业系统各行业、各单位的协助,推动农技推广与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与检测、质量安全执法与综合执法有机衔接,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推进产销衔接,形成一套科学管用的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九)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农产品监测工作,杜绝本县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使用禁用农药、畜产品中使用“瘦肉精”、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十)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监管部门工作情况、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和知识宣传普及情况、投诉举报情况、遇到问题的处置情况、质量安全状况等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超过70%。(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如东生态环境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4年2-3月)
1.制定我县迎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方案;
2.成立我县迎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3.制定我县迎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
1.召开全县迎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动员会并签订责任状;
2.对我县迎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5月-2024年10月)
1.健全监管网络,推行网格化管理;
2.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
3.开展县、镇(区、街道)监管员、信息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大户培训,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安全生产知识宣讲;
4.结合蔬菜标准化示范区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按季节、分品种印发农业标准化技术资料,发送到生产基地、企业和农户,指导农产品生产者按标准生产;
5.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督促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运行维护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平台;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执法;
6.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任务。
(四)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1月)
1.对照工作方案、考评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汇总归档创建材料。
(五)总结迎评阶段(2024年12月)
1.对照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考核细则进行全面总结;
2.迎接省厅聘请的第三方进行现场考核评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协作。县政府调整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如东生态环境局、镇(区、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如东县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动态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安全县动态评价的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区、街道)成立由镇(区、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成立相应工作班子,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实行“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形成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责任人具体抓、多部门配合的监管工作格局,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常态化、长效化。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委、县政府出台《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激励办法》,县财政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各镇(区、街道)按照“定编、定人、定经费”的原则,落实监管人员,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镇(区、街道)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三)强化工作考核。建立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考评机制,并将考评结果与奖惩、扶持挂钩。各责任单位、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与县政府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镇(区、街道)工作进行考核。
(四)开展舆论宣传。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食安办、融媒体中心等各单位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的各项要求,提高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争取公众的参与和支持,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附件:1.如东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任务分解表
2.关于调整如东县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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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迎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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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总分值100分,由工作考核(60分)、质量安全水平(20分)、群众满意度(20分)、减分项四部分组成,其中关键项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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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工作目标任务 |
考核检查要点 |
责任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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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16分) |
(一)组织领导(4分) |
1.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评价工作领导机构(2分)。 |
(1)县政府出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方案 (2)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动态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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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内的农业、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的职责清晰,落实到位(2分)。 |
(1)县政府布置落实安全县动态评价工作情况 (2)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各单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分解表 (3)县政府与部门、镇区政府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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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考核(6分) |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县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高于5%(2分)。 |
(1)县政府2024年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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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县级人民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度考核(2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2分)。 |
(1)2022-2024年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评细则、考评结果相关材料 (2)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条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考评结果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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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计划(2分) |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1分)。 |
(1)如东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2)2024年度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 |
县发改委、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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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1分)。 |
(1)202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202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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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费保障(4分) |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1分)。 |
(1)县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 |
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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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2分),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1分)。 |
(1)2024年度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使用统计表 (2)经常性财政收入报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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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11分) |
(一)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3分) |
9.100%落实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2分)。 |
(1)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 (2)如东县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农产品收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监管名录/相关平台截图 |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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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1分)。 |
(1)农产品经营主体黑名单名录制度/诚信管理、授信激励失信惩戒 (2)政府网公开农产品经营主体黑名单违法信息/公众号案例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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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培训(1分) |
11.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1分)。 |
(1)如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培训情况(相关材料)、责任告知(责任状、宣贯材料范例)统计汇总表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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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过程控制(2分) |
12.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质量承诺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0.5分),落实生产记录制度(0.5分),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0.5分)。 |
(1)如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承诺书签订统计汇总表、承诺书样例、各镇培训通知(签到表、照片) (2)生产记录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相关检查记录 (3)农药、兽药规范使用相关材料(禁限用定点销售、告知、案例)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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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屠宰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0.5分)。 |
(1)屠宰场生猪肉品流向登记制度、出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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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品自检(3分) |
14.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1分)。 |
(1)农业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对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汇总表、自检检测记录样例 (2)委托检测统计表、检测记录及检测报告等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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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1分)。 |
(1)制度及相关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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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1分)。 |
(1)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的制度及相关台账记录 (2)农贸市场检测室制度及记录样例、市场相关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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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害化处理(2分) |
17.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1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1分)。 |
(1)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收集处理机制、无害化处理情况(通知、流程、图片)登记表等相关台账 (2)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汇总表(补助测算、处理制度)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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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11分) |
(一)市场准入和监管名录(2分) |
18*.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管理和建立主体监管名录(1分),实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准入管理和建立主体监管名录(1分)。 |
(1)实行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 (2)农药市场准入相关管理办法及如东县2024年度农药经营主体汇总表、平台截图 (3)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市场准入相关管理办法及如东县2024年度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主体汇总表、平台截图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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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经营(4分) |
19.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0.5分),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0.5分)。 |
(1)关于农业投入品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台账样例;农资经营档案检查情况统计汇总表 (2)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制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情况统计汇总表、工作总结、典型等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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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落实禁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0.5分),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0.5分),对养殖环节自配料实施监管(0.5分)。 |
(1)禁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如东县禁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名录;实施总结;开展相关检查等相关材料 (2)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加强兽药市场经营管理工作、检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相关材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相关台账样例 (3)加强养殖环节自配料监管工作文件、活动、总结等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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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0.5分),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1分)。 |
(1)开展农业投入品集中配送工作、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2024年全县农药集中配送财政补贴发放明细、如东县农药配送相关会议、实施方案、分类表汇总表 (2)县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的营销记录 |
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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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台管3分理() |
22.建成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1分),实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2分)。 |
(1)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的截图(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应用系统、江苏省数字农药监管系统、江苏省农业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农资经营点进销存系统、智慧动监等平台) (2)平台主体信息汇总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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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监测(2分) |
23.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1分),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0.5分),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基本杜绝(0.5分)。 |
(1)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 (2)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执法检查记录;生产基地、交易市场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计划;全县农资打假相关材料;培训、技术指导等 (3)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开展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清查行动 |
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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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9分) |
(一)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5分) |
24.制定实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1分),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1分),县一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8000个(1分),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1600个(1分),县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产品自检制度(1分)。 |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计划 (2)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抽检单月度汇总表) (3)如东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抽检样品台账 (4)如东县市场监管局快检任务分配文件、检测记录、平台截图 (5)农业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对销售的农产品检测情况统计表 (6)如东县2024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的统计表 (7)如东县2024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的统计表 (8)乡镇兽医站“瘦肉精”检测任务分配表、检测记录 (9)县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产品自检制度(文件、发放记录、仪器发放、统计表、检测室照片、检测记录等)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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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巡查(3分) |
25.乡镇监管机构落实日常巡查、速测等工作(1分),每个乡镇监管机构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不少于7200个(2分)。 |
(1)各区镇农产品日常巡查检测相关制度、系统截图、相关照片 (2)如东县基地农产品农药残留速测记录表 (3)各区镇农产品检测情况统计汇总表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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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公告(1分) |
26.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1分)。 |
(1)如东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简报、信息、公示台账 (2)如东县2024年度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季度公示)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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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13分) |
(一)执法检查(4分) |
27.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4分)。 |
(1)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与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2)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与执法监督情况统计表 (3)县市场监管局对批发、零食市场、加工、学校食堂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台账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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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处置(2分) |
28.县域内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两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2分)。 |
(1)县食安办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工作总结 (2)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两品一标”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及工作总结 (3)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通知书及政府网公示截图 (4)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2024年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统计表、卷宗、检查图片、记录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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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机制(4分) |
29*.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2分)。 |
(1)多部门关于建立打击农业违法行为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2)县食安办关于印发如东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3)县食安办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及查办大要案件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4)执法查处农产品抽样单 (5)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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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1分),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1分)。 |
(1)案件移送统计表 (2)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案件移送函 (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截图 |
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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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急处置(3分) |
31*.3年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县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2分)。 |
(1)情况说明 |
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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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1分)。 |
(1)如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3)如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演练方案及演练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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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8分) |
(一)环境监测(2分) |
33.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1分)。 |
(1)省绿色基地环境检测报告 (2)关于推进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3)如东县2024年度主要农产品及农业环境质量报告书 (4)如东县畜禽粪污治理工作总结 (5)如东县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汇总表 (6)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结 |
县农业农村局、如东生态环境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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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1分)。 |
(1)县政府关于印发《如东县农业区域布局规划》的通知 (2)如东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 (3)如东县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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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入户(2分) |
35.对辖区主导农产品全面制定生产操作规程(1分),标准入户率达到100%(1分)。 |
(1)如东县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选编(目录、西甜瓜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蛋鸡标准化饲养技术规范等等) (2)如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培训情况统计汇总表 (3)如东县主导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入户情况统计汇总表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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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推广(2分) |
36.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1分)。 |
(1)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 (2)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高效低毒农药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县农业农村局推进水稻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台账 (4)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打好水稻病虫防治总体战台账 (5)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小麦穗期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台账 (6)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7)如东县稻麦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方案、推荐卡 (8)病虫情报 (9)如东县畜禽养殖技术明白纸、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方案、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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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开展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1分)。 |
(1)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 (2)园艺作物标准园名单 (3)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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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安全认证(2分) |
38.建立健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1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获证品种数量(产量、面积)在全市处于第一方阵(1分)。 |
(1)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若干政策意见 (2)关于下达年度省级“两品一标”补助资金的通知 (3)如东县年度“两品一标”补助资金明细表 (4)如东县“两品一标”生产情况汇总表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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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18分) |
(一)监管能力(5分) |
39*.明确有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1分),具有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要求的能力(1分)。 |
(1)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关于在镇区成立安全监管服务站的通知 (3)如东县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名单 (4)2021年度镇村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管员考核办法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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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县域内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明确(1分),具有监管服务能力(0.5分),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0.5分)。 |
(1)关于印发某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2)某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主要职责 (3)如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 (4)如东县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 (5)某镇农产品生产单位点位图 (6)如东县某镇农产品巡查制度 (7)镇监管人员工作职责 (8)村协管员工作职责 (9)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10)2024年如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绩效评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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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1分)。 |
(1)《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考核办法通知》 (2)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表 (3)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站一览表、运行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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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测能力(4分) |
42*.县级农产品综合检测职责明确(2分),具有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有的检测能力,工作落实到位(2分)。 |
(1)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职责、职数的批复 (2)如东县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3)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4)如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相关通知 |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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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法能力(4分) |
43*.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综合执法(1分),执法工作能够落实到位(1分)。 |
(1)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工作意见 (2)2024年如东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3)2024年如东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细则 (4)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目录、抽样单、检测报告样例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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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明确有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相关检测工作(1分),执法及相关检测工作能够落实到位(1分)。 |
(1)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站职责、职数的批复(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编制) (2)抽查记录和执法案例 |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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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备条件(5分) |
45.配备县乡两级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2分)。 |
(1)县、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设备清单 (2)农药残留速测仪采购合同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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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制订实施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1分),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1分),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达到40学时(1分)。 |
(1)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2)如东县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计划表 (3)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通知 (4)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签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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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14分) |
(一)完善制度(4分) |
47.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4分)。 |
(1)关于印发如东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制度的通知 (2)关于落实农产品收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布场相关制度的通知 (3)如东县农业投入品管理相关制度 (4)关于开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 (5)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制度的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如东生态环境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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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机制(10分) |
48*.推行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和认证机构作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3分)。 |
(1)协会、食品安全相关的电视网络宣传等跟农产品安全相关工作 (2)关于同意成立食品行业协会的批复 (3)县某食品行业协会简介 (4)关于印发如东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5)关于印发如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制度的通知 |
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如东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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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因地制宜地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对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加工企业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有效运行(5分)。 |
(1)县食安办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意见 (2)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的通知 (3)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追溯培训、任务通知、仪器配备 (4)各地保障运行的文件、经费支持和培训指导 (5)两品一标追溯体系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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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推进产销衔接,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2分)。 |
(1)县政府办关于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2)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探索监管模式 (3)地理标志使用许可、生产收购协议、相关推介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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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水平(20分) |
51*.监测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 |
关于2024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季度例行监测结果的通报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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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本县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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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20分) |
53*.群众满意度应在70%以上(群众满意度考核要包括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监管部门工作情况、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和知识宣传普及情况、投诉举报情况、遇到问题的处置情况、质量安全状况等多个方面内容的满意度)。 |
公众满意度报告 |
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如东生态环境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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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 |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 |
54.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规定》,创建单位属地党委政府责任落实情况 |
未按要求落实的,视情况扣减1-2分 |
各相关成员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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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情况 |
55.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3〕9号),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两部门建立衔接机制,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应开尽开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 |
未按要求落实的,视情况扣减1-2分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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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 |
56.对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意见》(农办质〔2021〕7号),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划分监管网格、明确监管员和协管员、定期规范开展巡查检查和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速测”)、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监管信息公开公示等。 |
未按要求落实的,视情况扣减1-2分 |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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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检验检测体系情况 |
57.对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通知》(农办质〔2019〕32号),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全完善、运行良好、能有效支撑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未按要求落实的,视情况扣减1-2分 |
各相关成员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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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开展农产品上市前速测把关情况 |
58.涉农乡镇全部配备酶抑制和胶体金速测设备、试纸卡(条),同步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落实“用什么检什么”要求,规范出具速测结果,做到100%“检什么标什么”,2023年以来对豇豆种植户在生产期内至少速测1次。 |
未按要求落实的,视情况扣减1-2分 |
各相关成员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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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宣传引导情况 |
59.在属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宣传创建和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创建情况 |
未按要求落实的,视情况扣减1-2分 |
各相关成员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
注:1.考核内容前带“*”的为关键项。
2.工作考核部分各项目分值累加为该部分得分,质量安全水平部分监测合格率分子数为该部分得分,群众满意度部分群众满意度分子数值为该部分得分;考评总得分按照如下公式计算:考评总得分=工作考核得分*60%+质量安全水平得分*20%+群众满意度得分*20%-扣分项
附件2
关于调整如东县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如东县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雷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姜红波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许佳佳县委外事办专职副主任
于海杰 县发改委主任
缪晓建县公安局政委
杨海军 县财政局局长
秦 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潘 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邵向锋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局长
章云峰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吴亚云县供销社主任
李 刚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卫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周 梁 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陈五霞 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孙玉来洋口镇镇长
邢 云 苴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薛峰 掘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邱玲玲城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益峰栟茶镇镇长
胡 佳丰利镇镇长
田志栋 马塘镇镇长
王 萍曹埠镇镇长
蔡晓美岔河镇镇长
杨 帅新店镇镇长
丁林洋双甸镇镇长
冯亚洲河口镇镇长
潘香香袁庄镇镇长
曹 烨大豫镇镇长
於 鑫长沙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秦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