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838/2017-00132 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县政府 文号: 东政办发〔2017〕28号
成文日期: 2017-03-01 发布日期: 2017-03-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如东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如东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如东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如东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十三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科学谋划全县“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的工作思路和重大举措,确保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目标,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需要继续完善的问题

“十二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管,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较好完成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打下了扎实基础,保证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

宣贯企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以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文件为抓手,把学习读本发放到所有企业,通过宣贯和督查指导,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所有企业,使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仅把企业作为经济实体,同时也作为道德实体,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的永恒目标。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规定,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奖惩机制,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安全评估、行政许可、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方面的工作相结合。县安委办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考核制度,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列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定期考核通报制度。通过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在各行业领域率先建成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的基础上,通过落实和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认定程序和制度,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通过了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通过全面推进“1+3”安全监控体系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分类评估,培育和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推行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事故调查报告公示制度,将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公示,形成社会对发生事故企业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促进了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严格企业安全生产治理整顿。通过严把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关,全面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危化品安全生产攻坚,使危化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及安全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全县化工产业提档升级。

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通过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中小企业实行了责任保险和人身伤害保险制度。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方面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南通市安委会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南通市生产经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加大化工、海洋渔业、交通运输、港口码头、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落实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突出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有效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政府每年挂牌督办一定数量企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督查力度,实施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建档、整改治理、挂牌督办和销案制度,一批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挂牌督办及有效整治和消除。

推进重大危险源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南通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推进重大危险源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工作。沿海经济开发区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监控。

促进化工产业提档升级。按照省政府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实施了全县化工企业入园进区(除区外政策保留9家企业外)。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6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4〕8号),开展了危化品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使危化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及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高。

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三防”建设进一步加强,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确保了社会安全稳定。

(三)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方面

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健全了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了执法监察队伍建设,解决了镇(区)和街道安监人员流动性大、兼职工作、无证上岗等问题。所有镇(区)和街道实现安全监管有机构、场所、经费、人员、编制、装备的“六有”。县、镇(区)和街道两级安监队伍人员由2010年的87人上升到156人,统一全县安监队伍的着装和津贴。加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完善全县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安全执法车辆、电脑、照相器材等安全监管装备。

健全三级安全责任网络。县(部门)、镇(区)和街道、村(居)三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网络基本建立健全。在南通市范围首推安全生产个性化目标考核体系,明确了村(居)安全监管人员及其任务和职责,落实了村(居)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加强安监执法队伍建设,分类举办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的水平。

深化行业安全监管。在理顺镇(区)和街道安监机构体制的基础上,加强县安监、海洋渔业、公安、交通、住建、市场监管、港口等安全执法督查队伍建设。重点行业领域的行业监管逐步深化,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格局初步形成,安全生产秩序不断规范。

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规范内部行政执法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完善必要的简易执法程序和内部信息快速通道。通过对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摸查和建档造册,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级监察。通过推进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提高镇(区)和街道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办案能力。

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的要求,将有关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办事办证程序、职责分工情况进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等行政执法程序;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实现部门间的信息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了执法和办事效率。

(四)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面

建立高效应急联动机制。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平台,整合全县与周边地区的应急救援资源,提升应急救援信息化水平。完善区域和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数据库。建立健全各方参与、职责明确、指挥统一、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以公安消防队伍为骨干,在重点行业领域、大型企业培养组建快速、有序、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阳光岛和岔河地区组建消防队,选聘应急救援专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责管理、分组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全面加强应急预案的管理。指导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实施工作,针对全县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海洋渔业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建筑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和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组织编制了科学、有效、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健全应急救援保障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健全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五)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方面

构建覆盖县、镇(区)和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督、救援和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专网系统。建立全县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包括重点监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应急预案数据库、危险化学品监管数据库,调整优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专家数据库,实现了数据库信息共享和动态更新。

通过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现对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远程实时监控,保障了信息沟通的及时、通畅以及库内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通过建立定性、定量的分析机制,为全县安全生产预警体系提供强有力的科学依据。

通过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全县范围内安全生产主要监督管理业务的计算机网络化处理,通过行政业务平台和门户系统,为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实现了网上审批、网上办文、网上咨询等业务功能,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灾难事故应急指挥系统的建立,实现了遥控指挥和以最快的速度启动最合理的处置方案。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方面

加强各类人员培训。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认证以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确保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加强了危险化学品、海洋渔业、建筑施工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创建开放式终身安全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的组织引导作用,制定全民安全教育计划,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提高学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时的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开通举报热线,鼓励全社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制定并实施了《如东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指南》和《如东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估标准》,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已培育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深化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年”等专题活动。2014年县安监局首获国家安监总局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优胜单位奖;2015年获国家安监总局和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发的“中嘉联合杯”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2014年如东县被评为南通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集体;2010-2011年度如东县获得“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市、区)”称号并通过复评;“十二五”期间,19次获得省、市上级表彰。

(七)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方面

完善职业卫生监管机制。理顺安全监管和卫生部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设立县级职业健康监管科室。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和监测检测装备,依法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强化职业健康管理。加大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职业卫生许可,从源头控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针对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化工、金属制品(电镀、铸造)、橡胶制品(浸胶手套)、船舶修造、纺织、家具制造、铅酸蓄电池等行业领域开展监督监测。督促企业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

(八)健全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方面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制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规范性文件,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政。

细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镇(区)和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

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职责。发挥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席会议、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个岗位。

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九)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各类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下降,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在2010年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控制在0.24以下;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在2010年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实现了逐年下降2.5%以上的目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目标在2010年统计数据的基础上,保持了逐年下降1%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结案率达到100%;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率达到100%;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90%以上;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100%。

(十)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及需要继续完善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安排的重点工程包括: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基础建设工程。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理顺了镇(区)和街道安全监管机构体制,实现了所有镇(区)和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场所、经费、人员、编制和装备的“六有”。

 2015年7月,全县范围调整了部分行政区划,撤销掘港镇和苴镇,设立掘港街道、城中街道、苴镇街道,并将原苴镇的何丫、环东、近海3个村委会划归长沙镇管辖,相应的安全监管机构也进行了调整。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立了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有效的县、镇(区)和街道、企业三级安全信息网络,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企业隐患排查网上申办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系统、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检索系统、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专家库系统、灾难事故应急指挥处理系统、安全生产信息发布系统,初步实现了对全县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远程监控。实现了安监与公安、海洋渔业、住建、交通、国土、教育、环保、卫生、市场监督管理、农机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网上资源的链接和共享,提高了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通过启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依托网络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完善语音系统、动态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移动指挥系统等基础支撑系统的建设,实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信息化;建立和完善了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决策、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资源调度、应急知识管理、应急救援培训及模拟演练等子系统;建立了联动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110、119、120等信息平台的对接,提高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指挥能力。

通过启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基础建设工程,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形成具有如东特色的安全教育培训模式。

虽然“十二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例如,企业主体责任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事故源头防控措施需要进一步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需要全面提升,应急救援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工作要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沿海经济带的海洋发展战略,以及中国制造2025年时代的到来,超前布局,创新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间是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继续深入贯彻沿海开发战略,建设新兴海港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现代旅游城市,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新常态下,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会同全国一样,表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特点,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为新常态下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实施习近平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明确推进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所肩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准确把握社会经济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突出安监部门依法综合监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行业监管、安委会综合协调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安全科技为重要支撑,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加大安全投入,健全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联动机制,有效防治职业病危害,防范和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如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县,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优秀管理城市的“六城联创”做好安全保障方面的规划和布局。

(二)基本原则

准确把握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准确把握“十三五”期间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包括培育安全发展新动力,拓展安全发展新空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好陆海统筹,大力推进海洋渔业及港口现代化。

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形成平衡发展结构,推动各镇(区)和街道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推动全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继续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全县主体功能区建设和安全设施的配套完善,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在加大陆域和海洋环境治理力度的同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开放发展,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和经验,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安全,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县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大局。

坚持共享发展,增加公共安全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事故的能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安全保障制度,推进安全如东、健康如东、美丽如东建设,着力增进全县人民的福祉。

准确把握“十三五”期间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在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和强化安全文化建设、责任体系建设、法治建设等方面下大力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发展,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确保规划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与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同步,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社会治理等制度机制更加成熟有效,基本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现代化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继续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得到基本控制,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综合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年均降幅

累计降幅

1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6.9%

30%

2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率

4%

18.5%

3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2.1%

10%

专项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年均降幅

累计降幅

1

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4.4%

20%

2

新发职业病率

1%

5%

3

火灾万人死亡率

2.2%

10.5%

4

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

2.1%

10%

5

农机万台死亡率

4.4%

20%

6

较大事故起数

4.4%

20%

交通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年均降幅

累计降幅

1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2.1%

10%

2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1.3%

6.5%

三、“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全县“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全面深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新体系;全面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水平;强化科技兴安发展战略的实施;强化事故源头防控措施;全面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打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新格局;构建安全监管运行新机制。

(一)全面深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充分运用法律法规、经济、行政、奖惩等多种手段,全面推进企业自觉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技术到位、管理到位、培训到位、应急到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要始终把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必须的进本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应建立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规范使用,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通过采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的管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高危行业领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81号)要求,推行安全总监制度,明确安全总监的工作机制。

企业应强化“三级”培训教育制度。高危工艺和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持证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通过强化“三级”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处置初始事故的能力。继续推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各类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强化培训、演练,通过演练效果评估,不断更新和完善应急预案,并与企业所在地的区域应急系统和应急保障机构实现对接联动。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新体系

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察之中,把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集体学习和培训内容。

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消除责任盲区,避免责权交叉。2017年实现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合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效能。

在全县“十二五”期间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机构、场所、经费、人员、编制、装备”六有的基础上,继续打造全过程的安全监管监察体制链,建立执法力量配备同步调整和增长机制以适应全县社会经济发展、镇(区)和街道机构调整、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增加、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做到安全监管网络的全面覆盖。进一步改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通过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监管监察队伍人员素质,严格持证上岗。2018年底前,实现专业监管执法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60%。

深化安监系统内部的调整和改革,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分离。开展安全生产同类事项综合执法,实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审查等同类审批事项合并。

建立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以清单方式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权和责任,制定工作流程图,依法实施监管,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责制,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问责力度。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完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第三方协助监管监察的机制。建立第三方技术服务的主要任务包括:探索并明确第三方机构的性质、资质要求、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和资金来源等;建立第三方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建立第三方机构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建立对第三方机构的评估办法和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第三方机构的招标办法和进退机制。

(三)全面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水平

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巩固和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果,按照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通过实施总量控制,确保化工集中区域的安全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

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退出机制。开展危险化学品库区、罐区外部安全距离普查,推动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兼并重组”。对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或社会影响恶劣的企业立即予以停产整改,无法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加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要求》(苏安监〔2009〕109号),持续深入对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企业自动化工艺控制改造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要求,全面实现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自动化监控系统的改造;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及第79号修改决定)要求,持续开展对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监测监控体系的监督检查。

加强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检查,加强剧毒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强光气、液氯、氟化氢、氰化钠等剧毒化学品的监管,建立剧毒化学品“身份证”监管制度。

加强危化品储存企业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储存管理信息化建设,对相关仓库储存物品的品种、数量、仓位等信息以及出入库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信息电子档案,实现危险化学品进出的严格控制。

加强两大化工园区的安全管理。严格入园项目的安全准入条件,禁止安全风险大、工艺设施落后、本质安全水平低的企业入园,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剧毒化学品、涉及过氧化等危险工艺生产企业项目入园。控制园区安全风险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级,提高园区整体安全水平。加强化工园封闭管理,提升园区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内化工区域的安全监管,重点抓好阳光岛化学品储运、装卸区的安全监管,强化阳光岛封闭管理。

继续加强长输LNG管道和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监管,统筹规划天然气长输管线,确保不因规划失误或不合理导致事故的发生。采用智能化控制技术,确保长输压力管线的安全可靠性。加强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装卸,铁路、水路运输,储罐区的安全监管。强化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加强临河、临海化工企业、化学品储运场所及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水体污染安全事故风险的防控,严禁内河运输剧毒化学品,实施内河船舶运输危险化品的风险防控,完善水污染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

在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6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安委办函〔2014〕8号)基础上,继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巩固攻坚成果。加强与基础较好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交流、学习和考察,推动在中央企业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建立实习培训基地,为如东县中小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提供支持。

持续开展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实际运行情况等工作的“回头看”安全检查。

全面推进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要求,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生产装置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应用工作。

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要求,对安全仪表系统及其相关安全保护措施在设计、安装、操作和维护管理等生命周期各阶段进行规范管理。从源头做好新建项目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积极推进在役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工作。大型和外商独资合资等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新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应设计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仪表系统;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要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在全面开展过程危险分析基础上,评估现有安全仪表系统能否降低风险。

海洋渔业: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三化五覆盖”为统揽,服务于如东海洋与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确立的现代渔业与渔业经济强县目标。

加强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拖拉机停车场规划建设,完善卡口、停车场管理服务设施。

加强渔船检验管理,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船航行、通讯、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管理,建立渔业船员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核查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情况,强化出海渔船动态编组结对和动态监管管理,提升渔船本质安全。

加强渔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明确监管责任,健全沿海镇(区)渔业安全生产办公室,落实人员编制,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完善渔业安全执法监管装备,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安。

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渔港、渔船、滩涂监管,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敞口舢舨、打杂渔船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章违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智慧海洋”规划建设,加快县海上搜救中心、下海卡口网络视频监控、渔港广播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进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数据库建设,建立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海洋监察与海域管理动态监测系统,逐步完善信息共享共用。

加强渔业人员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平安渔业示范镇、村(企业)、平安渔船、平安拖拉机”等创建活动,深化“平安渔业”、“文明渔港”创建;坚持将事故预防作为安全生产科技工作主攻方向,加大搜救船艇等应急救援保障设施投入,加强搜救队伍建设,完善海上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与气象、海事等部门合作,强化海洋灾害的观测、预报、预警,不断提升保障能力。

交通运输: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控制指标的实现,保障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的现代化建设,巩固“平安畅通县”、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等建设成果。按照全县“十三五”期间公路、航道建设规划,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公路、航道及其内河桥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有序推进高速、国道、省道、县道主干线公路和大型船舶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航道等运营阶段的交通安全评价。

推进与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着力加强海上、内河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安全运行监管。2016年底前,完成机制细化工作,实行常态化联合检查。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加强铁路安全监管,根据海洋铁路货运开通时间节点,做好铁路货运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临时仓储区域、装卸站点的安全监管。

加强交通、公安、农机、海洋渔业等多部门联动的农机上路综合监管执法力度。严格实施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上路农用机械的牌证、人员管理。

进一步强化公路、铁路和水上交通运输专项治理,加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区域的排查、治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等重点路段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全面实施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工程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动态信息监控,实现对重点车辆和重大交通违法的精准查控。

提高机动车本质安全水平,严格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安全准入条件。

实施更严格的安全运行规范,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专线运输和限时运输规定,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停车场。“十三五”期间重点规划并建成洋口化学工业园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及危险化学品车辆停车场。

强化学校周围上学、放学等特定时段的交通安全监管,履行安监、公安、交通、教育等四方监管职责,加大非法营运学生车辆的打击力度。

完善交通应急救援网络。进一步完善水上、公路交通应急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人员队伍建设,力争在2019年底前建成铁路运输应急救援体系。

港口码头:加强港口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健全执法队伍,优化安全监管人员结构;改善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推进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建设;加快港口码头领域安全专家库建设,为安全监管提供专业支持。
    继续推进港口码头建设“三同时”工作。根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应特别关注新建项目与港口总体规划符合性,与周边设施、单位、敏感性设施等方面的相互影响。坚决遏制内河港口码头“未批先建”情况的出现。

建立整合危险货物装卸和仓储信息的采集监控、应急指挥救援等功能的信息平台,完善沿海及内河危险货物码头的安全监控措施,为安监、港口管理、海事日常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依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三五”专线规划》规定的控制性指标,确保全县港口码头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与百万港口码头生产吞吐量比例不高于0.3%。

建筑施工:根据《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的要求,继续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提高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条件。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加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并将查处结果予以通报,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直接挂钩。

继续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标准化,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管理范围,深入开展施工领域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和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施工过程中逐步推广使用信息技术手段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适时开展并逐步推进施工现场人员LBS定位和远程监控系统。

重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不断强化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培训工作。

燃气:加强燃气管道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破坏燃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等问题;加强重点区域地下燃气管道安全状况检测,提升地下管道事故预警和防范能力。持续开展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LNG门站、储配站、输配管网、户内燃气设施等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查液化气经营点和用气场所;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落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工贸行业:持续开展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粉尘涉爆、涉氨、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完善非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机制。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要求,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继续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升级,扩大小微企业的达标覆盖面。推动工贸行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预警系统。

加强对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尤其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非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

督促粉尘涉爆企业通过引进通风降尘新技术实施技术改造。加强对涉氨企业液氨储存场所的监管,排查水喷淋系统、有毒气体报警系统配置情况。健全纺织、橡胶制品(浸胶手套)、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

引导烟花爆竹经营点规模化经营,科学规划布点。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切实抓好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等行为。建立烟花爆竹流向和运输全程动态监控监管信息系统。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仓储物流园,以适应仓储物流业的快速发展。

严格洋口港石材产业园的安全准入,鼓励引入工艺先进、本质安全度高的企业。2016年底前建成一批标准厂房,吸引下游加工企业入园,加强特种设备和职业卫生管理。

船舶修造:继续强化船舶修造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管控船坞出租修造船舶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加强船舶修造中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职业病危害等事故的发生;推广应用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定位预警系统。

农业机械:继续贯彻落实《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规范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登记制度,实现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管理。严格滩涂运输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年度检验,持续改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和性能状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立安全值班值守制度,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农业机械可靠性、适用性评价,逐步提高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消防:全力构筑社会消防和沿海经济带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提升火灾防范和应急能力,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十三五”期间,沿海经济开发区一级特勤消防站、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一级特勤消防站和城南二级消防站等站点投入使用;2017年底前,市政消火栓配置达到规定标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继续加强消防组织和基层消防队伍建设,成立镇(区)和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开展消防网格化工作,实体化运作,合理规划县域消防站布局;2018年底前,建成覆盖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栟茶镇的消防站。进一步提高消防队标准化建设,配齐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等。

重点整治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企业等重点区域火灾隐患。严格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加强消防检查,提升消防救援装备水平。推进消防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制度。

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等,尤其是学生宿舍楼消防安全设施的投入,提高消防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养老院、幼儿园等脆弱性防护目标消防安全服务。推广家庭简易火灾报警装置,实施消防“明白人”培养工作,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推动实施全县消防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

公共领域:进一步完善全县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合理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加大公共领域智能视频监控、警示标志标牌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大型文化、娱乐、集会等活动的备案及公众告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有效防范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风险。

特种设备:发挥标准化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分类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故障统计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严格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严厉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的特种设备。依据《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深化气瓶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特种设备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加大对气瓶、电梯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管和监督抽查力度。有效运行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继续深入开展小锅炉、快开门压力容器、简易升降机、涉氨企业特种设备、港河吊机和洋口港石材产业园龙门吊等的专项整治。建立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

(四)强化科技兴安发展战略的实施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加快安全科学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以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防范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为突破口,重点解决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具有倾向性、易发性的技术难题,为安全生产及其监管监察提供科技支撑。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安全生产,利用无线传感、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对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实时、全方位的智能分析、诊断,实现安全预测、预判、预警及智能化控制。

在危险化学品、海洋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安全风险高的企业,开展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力争2018年底建成一批示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充实优化全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专家库,搭建专家资源调度平台,为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的应用。

危险化学品:进一步提升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化学品生产装置的自动化程度,对重要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控预警,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控制参数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的功能。

充分利用现代技术,以构建“大、智、云、移”物联网监管系统为目标,建立涵盖监管职能的信息化安全监管系统,提高事故预警预报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测、应急救援等先进安全生产设备的配备,扩大智能执法终端配备覆盖面,提升监管装备水平和监管信息化水平。

加快推进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危化品动态监管、应急救援和电子政务等功能。依托国家安监总局“金安”二期工程,进一步实现危化品行政许可、危化品建设项目、标准化、重大危险源、危化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动态监管和相关电子政务。加强化工集中区域安全管控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测、应急联动、日常管理为一体的应急指挥和信息平台。

采用间歇式化工生产和存在人工包装固体化工产品的企业,要逐步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现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稳步减少,大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在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装置、城镇燃气、化学品输送管网推广应用阻燃隔爆装置。

海洋渔业:加快“智慧海洋工程”建设;健全海上搜救中心指挥体系;升级沿海通讯监控站设备;健全覆盖渔港、渔船、卡口及重点养殖区域的全方面监管体系;加强渔船在海动态监管;建立融海洋空间资源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海洋安全信息化体系、海洋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系统、海上作业船舶和海上救助通信保障系统、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系统于一体的信息共享平台。

建筑施工:全面推广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动态监测预警系统防控起重设备事故,采用人员定位系统,确保项目经理和工程监理在岗在位。

消防:推进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 、研判、预警及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加大消防机器人、消防直升机、无人机和停机坪等消防科技装备设施的投入和使用。

工贸行业:鼓励工贸行业采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开展和实施企业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全流程和全产业链综合安全保障的试点和推广。

公共管网:有效整合地下各类管线基础数据资源,2020年底前,建成地下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现数据管理部门和应用部门之间对数据资源“集中管理、分部应用”的共建共享,发挥联动机制作用。

(五)强化事故源头防控措施

加快产业转型步伐,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提高高危行业企业准入门槛。继续严格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控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加强所有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关键安全生产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体系,实行安全生产风险动态预警。在全县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严控安全容量,保障安全距离。

2020年底前,实行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根据省、市安全生产负面清单目录,明确禁止、限制进入的工艺、设备、设施种类,坚决关闭和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强化事故防控措施。

(六)全面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

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完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机制。加大职业病危害检测检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宣传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等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继续加大投入,配备高效的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装备;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专业能力水平。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淘汰机制。

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严格贯彻执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建立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的工作机制,落实职业卫生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监管,继续督促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识设置、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治理工作,提高防控能力。不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强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实施化工、金属制品(电镀、铸造)、橡胶制品(浸胶手套)、船舶修造、纺织、家具制造、铅酸蓄电池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技术和工艺改造、设备更新和材料替代。根据《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淘汰、限制名录》,采取关闭退出等治理措施。

继续推进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推动企业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护工程,重点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等控制技术的工程设计、安装与施工,落实个体防护控制措施。建立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资金制度,开展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公益性指导、援助、治理帮扶行动。

建立定期职业病危害调查制度,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及时掌握职业病高危人群、高危行业和高危企业的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

加强职业病危害的检测评估。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状况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实现职业病危害防、治、保有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交流与共享。到2018年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率达到80%以上,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实行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2018年底前,化工集中区域职业病危害严重且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超过100人的用人单位必须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职业卫生专业医师或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全覆盖。

健全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设施,提高职业病危害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推进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心理健康评估与干预、作业场所人机功效评估与干预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促进工作。

完善保障与救助。统筹并合理确定全县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治疗机构的布局、规模、功能和数量,加大救助机构的人员配备、装备建设和资金投入的力度,鼓励社会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治疗。加强培训,提高职业病治疗水平;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为用人单位提供方便高效的健康检查服务。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纳入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立尘肺病防治专项基金。

(七)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建设。规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形成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县、镇(区)和街道、村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立专业化、人员相对固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完善县、镇(区)和街道各职能部门、园区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建设;完善海上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明确有关单位职责,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各方协同合力的海上危化品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健全海上危化品事故应急联动协作机制。

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加快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应急救援平台的作用,实现应急救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联合处置。根据行业分布、地理位置,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推进和完善化工、海洋渔业、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化、技术化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按照《化工园区(集中区)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完善应急资源的配置,通过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制度,完善多方应急协调联动,统一指挥机制,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生产经营场所应急设备、设施配置。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鼓励政府配备与企业自备相结合的方式,在专业医疗机构合理储备应急药品,重点加强化学中毒医学救治能力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和协调程序,提高应急救援物资调配能力。

强化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完善政府部门、企业的应急预案,做到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有效衔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的全县综合性实战演练和评估。推动应急演练制度化、科学化、实战化、全员化。推动实施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专业化评估。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体系,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指挥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企业员工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开展生产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工作,面向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应对事故灾难的意识和能力。

(八)打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新格局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建立与省、市互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构建全县安全生产大宣传工作格局。采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县国民教育体系,继续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利用宣传网页、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建立及时、准确、有效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机制。

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拓展课程“超市”、安全生产数字图书馆、网上安全学院等远程安全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强化职工岗位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实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素质教育培训计划,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推进安全文化进社区、进街道;推进城乡安全文化一体化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继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渔港、平安农机等建设。

(九)构建安全监管运行新机制

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实现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定性安全监管向智慧安全监管转变。积极推行危险化学品、海洋渔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涉氨等领域的企业试行安全总监制度。鼓励其他有条件企业试行安全总监制度。

“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服务。积极探索化工集中区域引进专业技术团队,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全方位的安全技术服务。积极探索小微企业安全托管模式的建立和运行。全面推进政府购买专业服务,弥补监管部门人员数量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足。积极探索设立政府管理,企业缴纳安全服务费用的支付平台,规范企业、中介机构行为,保障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的客观、公正。

四、“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

(一)智慧安监建设

用现代科技武装“智慧安监”。实施基于“互联网+”的安全生产智慧监管工程。按江苏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要求,建成县、乡镇(街道)两级数据中心、网络体系。整合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综合平台,实现企业基本信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行政许可、职业健康等信息共建共享;实现安委会成员单位间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

2017年底前,建立基于云平台的“互联网+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建设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和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测平台,创新事前预警、现场监管、远程监控相结合的执法手段。实现智慧安监云平台、移动执法智能终端一体化,构建天(直升机、无人机巡航)车(车载监控)地(定点定位监控)三位一体的智能化监管系统,实现移动执法的执法过程、处罚记录、违法行为等智能化响应和信息共享与联动。

(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在“十二五”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执法机构工作条件建设。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及支撑机构工作条件建设基本配置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84号)要求,完善镇(区)和街道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装备建设,2018年底前,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100%达到基本配置。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执法装备,重点配备多功能便携式检测设备、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人员信息化、专业化培训,提升监管监察队伍安全生产智慧化监管能力。

(三)应急救援中心建设

在“十二五”立项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施工建设及资金安排。完善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海洋渔业、港口、海事等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快速反应系统。在设计、施工阶段按照建设大数据库综合预警预控平台功能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应急救援中心工作。

(四)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

在“十二五”立项的基础上,继续启动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按照建设全县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全县在线网络培训平台,以及建设基于多媒体、虚拟现实、仿真等技术手段的事故体验馆的要求,做好基地的规划设计工作,使其具备实操及考核、警示体验、安全培训的功能。根据中小学生的安全认知规律,建设学生安全教育基地。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实操培训的需要,建设培训场所,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建立和完善具有如东特色的安全培训考试网络平台。

(五)职业病危害治理

实施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重点加强对化工、金属制品(电镀、铸造)、橡胶制品(浸胶手套)、船舶修造、纺织、家具制造、铅酸蓄电池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粉尘、毒物等监测工作的监察。监督企业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与整改措施。

实施职业病危害信息调查工程,建立职业病危害信息基础数据库。2018年底前,完成全县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总数及职业健康检查等信息的采集。

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程,实施化工、金属制品(电镀、铸造)、橡胶制品(浸胶手套)、船舶修造、纺织、家具制造、铅酸蓄电池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用人单位的技术改造。根据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的特点,职业病危害程度,以及现有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采用不同的方法和工程技术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更新等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以防治尘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以防治高毒物质与重金属职业病危害为重点,强化职业病危害隐患防范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上述重点行业的职业病危害治理工程,2020年底前,力争全面完成粉尘、高毒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程。

(六)隐患排查与安全技术诊断

推行企业隐患排查与安全技术诊断工程。在“十二五”实施企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建档、整改治理、挂牌督办和销票制度的基础上,企业自主或引进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企业在役生产装置的生产原理、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作业环境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的地毯式安全技术诊断。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推行企业隐患排查与安全技术诊断工程。

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要求,2016年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2017年起,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有效落实推动南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成果。

通过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和安全技术诊断的监管力度,促进隐患及时整改,技术升级。2017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完成隐患排查与安全技术诊断工程;2020年底前,隐患排查与安全技术诊断工程全覆盖。

(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

在“十二五”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升级工作,将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纳入地方、各行业部门的考核。完善政府牵头、企业创建、机构帮扶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督促已达标企业持续改进,鼓励企业达标升级。2020年底前,化工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基本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采取强有力措施继续推进海洋渔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2018年底前,达标创建企业80%以上,2020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

县、镇(区)和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相应成立规划实施的领导机构,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和目标指标。

县、镇(区)和街道人民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县、镇(区)和街道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和措施

为了保障“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需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例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估细则;科技兴安发展战略实施细则;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安全监管运行机制调整方案;智慧安监建设方案;隐患排查与安全技术诊断能力建设方案等。

为了保障规划实施所需的经费,县人民政府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逐年增加;针对“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做好资金预算,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针对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以及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要在 “十二五”立项的基础上,按照更高的建设标准和功能标准,重新进行项目的投资估算和预算,根据工期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继续实行高危行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机制,实行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建设激励企业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探索引入金融、保险、税收、信用等手段,加大奖惩力度,对长期保持安全生产的企业、标准化达标企业给予奖励,在保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方面予以优惠和简化;对安全技术改造、自控水平提升、安全仪表系统的应用、智能化工厂建设、示范工程建设给予一定的引导资金支持。鼓励银行对企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探索通过税收改革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方面投入。

(三)优化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

在全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要注重优化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调动社会各层面,对安全生产加强监督,发挥媒体、公众、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会的安全生产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投诉电话,引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机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四)强化规划实施的考核和评估

“十三五”期间,建立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与评估。每年年终对规划的控制性指标进行考核;实时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加强规划的组织领导,确保规划的顺利推进。2018年底和2020年底,安排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