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838/2022-02957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医疗保障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东政办发〔2022〕55号
成文日期: 2022-06-22 发布日期: 2022-06-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十四五” 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十四五” 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如东县“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如东县“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江苏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进一步提升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县职业健康现状

职业健康是健康如东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行动方案》实施以来,认真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政策,对照标准体系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完善职业健康工作机制,职业病防治和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尘肺病防治攻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活动持续开展,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断落实,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卫生培训率以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等五项指标均达95%以上,职业病危害监测、职业病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不断增强。我县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未发生新发尘肺病,未发生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病发生处于较低水平,未发生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度持续提高,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健康中国战略的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一是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职业病危害企业面广量大,尘毒、噪声等传统职业危害依然存在,新工业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带来的新职业病风险不断加大,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患等工作相关疾病问题日益显现,已成为亟待应对的职业健康新问题。二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小、微型企业占到工业企业的绝大多数,生产规模小,职业病防治控制水平低,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标严重;部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强,忽视职业病防治,基础管理薄弱,对改善作业环境、设置防护设施、职业健康检查经费投入不足,劳务派遣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护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职业健康信息化引领支撑作用尚未健全完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共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薄弱。存在监管人员数量少、专业知识不强的现象,在人员、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还不能满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要求,尤其是乡镇一级,专业人员极为匮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劳动者健康和安全为中心,以全职业人群、全工作周期职业健康为出发点,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健康南通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积极推进职业健康法治化建设,持续宣贯职业健康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压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责任,合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诊断救治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风险管控。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突出中小微企业和尘毒噪放及生物危害,强化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实现科学监管、精准防控。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严格传统职业病防控,逐步拓展职业相关疾病预防,突出前期预防控制,实施科学救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手段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职业健康工作质量显著提升,劳动者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力度继续加大,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职业病救治水平和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指标与目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江苏省

如东县

(1)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2)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5%

≥95%

(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90%

≥90%

(4)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95%

≥95%

(5)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90%

≥95%

(6)

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街道)康复服务覆盖率

≥95%

100%

(7)

职业健康违法案件查处率

100%

100%

(8)

县、镇(区)监管队伍覆盖率

100%

100%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源头预防,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落实新发展理念,优化规划布局,调整产业政策,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强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加强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推动开展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能力建设与评定,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全员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引导用人单位加强工程治理、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强化接触生物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疫情防控相关高风险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测,防控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推动建立职业健康师制度,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专业化水平。建立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指导中小微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推进全人群职业健康保护,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型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防治的试点示范。

                             专栏1 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促进行动

行动目标:在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活动,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技术援助机制,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逐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等为重点,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

2.借助行业协会、地方商会等组织,建设若干行业和地方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技术援助管理平台,推动各地区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专项技术援助示范建设活动。

3.探索试行中小微企业帮扶模式,总结地方在中小微企业帮扶方面的有效做法,如: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等。

预期产出:依据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技术援助建设指南,应用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辅助工具,总结推广中小微企业帮扶经验和模式,提升中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二)严格监督执法,提高职业健康治理能力

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监管模式。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真履行防治责任。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开展职业健康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探索用人单位信用等级管理模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县、镇(区、街道)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建设,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的技术装备水平,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充实各级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建立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上岗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强化执法人员技能实训及考核,提高职业卫生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

建立健全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制度,强化监测质控工作,完善监测工作与用人单位整改、监管和执法的有效联动机制。扩大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范围,开展尘肺病病人筛查等主动监测。逐步将职业病病人死亡情况纳入监测范围,推动开展新兴行业及工作相关疾病等新的职业健康损害监测。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落实自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制度,推动用人单位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监测试点。充分应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数据库与综合查询系统,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精准施策消除风险隐患。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体系,强化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管理,提升风险监控和预测预警效能及突发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救治措施,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

按照“省市诊断、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开展临床诊疗康复技术研究。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职业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体系,逐步将相关职业人群纳入保障范畴。加强尘肺病等患者的救治救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患者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全面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救助。

(五)建设健康企业,提升职业人群健康管理水平

把健康企业纳入健康城市健康镇创建内容。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激励机制,建设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防护设施完备有效、职业健康文化与实践突出的健康企业。鼓励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倡导健康工作和健康生活方式,创造有益于职工健康的环境和条件,设置“健康小屋”,提供健康小贴士,为单位职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在冶金、化工、建材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等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有效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

(六)加强人才引培,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职业健康人才引培。提升各级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建立县级职业健康专家库。培养引进职业病学、职业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检测、卫生工程等职业健康人才,加强“职业卫生+工程”和“职业卫生+职业医学”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

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依托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善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推进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达标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健全职业病救治与康复体系,尘肺病患者达100人以上的乡镇或街道,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尘肺病康复站。强化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县、镇区和企业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企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现场急救等能力。

                             专栏2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目标: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县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内容:

1.建立县级职业健康领域专家库。

2.培养青年人才、首席职业健康监督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养或引进 “职业卫生+工程”及“职业卫生+职业医学”复合型人才。

3.加强职业病防治建设。所有尘肺病患者达100人以上的镇或街道,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尘肺病康复站。

4.完善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标准,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工作场所、仪器设备配置、支撑能力等方面达标建设。

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大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各级各类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评估、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

(七)完善信息化建设,提高治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充分整合现有系统和数据资源,实现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与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健康培训、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加强与发改、工信、民政、人社、生态环境、应急、税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医保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推动用人单位提升职业健康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鼓励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系统对接我市职业健康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专栏3 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

建设目标:建设职业健康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成覆盖乡镇、机构、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服务,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决策的支持能力,推进实现职业健康治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坚持业务引导,功能完备;坚持汇聚信息、共建共享;坚持安全规范,兼容拓展。

建设内容:

1.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健全完善职业健康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构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完善职业健康数据综合分析、预警与决策支持的软硬件环境,建设职业健康预警与决策支持中心。

2.建成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管理、职业病危害风险预警与决策支持、职业健康监护与诊断管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和职业卫生执法等主要业务系统,实现各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预期产出:建成职业健康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八)推动科技创新,引领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围绕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等传统职业性危害因素防控,鼓励高等院校、支撑机构、大型企业研发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与工程防护、个体防护技术与装备。围绕重点职业病、新发职业病和肌肉骨骼疾患、职业紧张等突出职业性病损的防治问题,以突破制约职业健康工作发展的关键理论、核心技术、重大装备和推动实现职业健康治理能力提升与现代化为目标,组织优势力量和资源开展攻关研究。加强职业健康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职业健康能力和水平。

(九)加强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

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推进将职业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家庭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支持建设职业健康科普网络平台,推动建立职业健康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知识库。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建设职业健康培训网络平台,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或用人单位建设职业健康体验场馆,不断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职业健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各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县卫健委负责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县发改委负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统筹,积极调整产业政策,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县教体局负责统筹指导高等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专业建设,适时将职业健康教育内容纳入基础教育。县科技局负责完善职业病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先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将职业健康治理关键技术研究工作纳入市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科技重大专项。县发改委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县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组织开展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经费保障。县人社局负责实施职业病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与工伤预防康复行动,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病人的工伤保险工作。如东生态环境局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及辐射事故的响应处理相关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问题,指导、管理和规范建筑活动中职业病防治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协同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县国资办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县属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卫生健康委将不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县行政审批局引导和指导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建设项目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立项,进行数据共享。在新建建设项目前期论证阶段,提醒建设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拟订职业病病人在内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县县总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配合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加快政策融合,协同推进实施

综合运用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措施,在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优惠等方面,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将职业健康工作融入成型的工作体制机制、县重大政策和卫生健康的主体性制度,在“健康如东”“平安如东”“大卫生”和“大健康”框架下统筹推进实施。要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疗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

(三)加大经费投入,支撑规划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稳定的职业健康事业投入机制,根据职业健康工作形势,落实职业病防治经费,加大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投入力度,使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本辖区、本单位预算中落实专项经费,稳妥有序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分年度、有步骤地用于职业病防治规划中的各项主要任务。加强财政资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用于职业病防治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加大工伤保险补贴和社会救助经费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建立多渠道的职业病防治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强化考核评估,确保顺利完成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要及时组织开展规划的分级培训和解读指导。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评价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2023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2025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终期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结果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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