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1838/2018-00048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 | 文号: | 东政办发〔2018〕22号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02-14 | 有效性: | ||
名称: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慈善组织建设的意见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我县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相关要求,现就加强我县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推进基层慈善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
1.推进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是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镇(区、街道)、村(居)位于基层一线,贴近群众,了解民意和百姓诉求。推进镇(区、街道)、村(居)慈善组织建设,对于普及全民慈善理念,弘扬现代慈善文化,发现培育慈善典型,鼓励人们参与慈善活动,及时有效救助困难人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推进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是更好地履行慈善职能的需要。慈善承担着调节收入分配关系、服务社会保障和困难、提高公民道德素养等职能。目前我县的慈善组织还没有延伸到基层。镇(区、街道)、村(居)没有慈善组织,客观上影响了慈善募捐的广度和深度,制约了慈善救助的能力和效果。因此,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把慈善组织建设延伸到镇(区、街道)、村(居),让慈善植根于基层,植根于群众之中,让更多的人关心和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
3.推进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是做强做优慈善事业的需要。新时代改善民生的任务越来越重,必须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等途径,运用社会力量来推进民生改善。慈善组织是社会团体,是民生事业的重要助手。推进基层慈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积极作用,有助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民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我县民生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明确基层慈善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大众化、全民化、常态化、全覆盖”的方针,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推动慈善工作进村组、进社区,营造大众慈善、全民慈善、人人可慈善的现代理念,全面建立互帮互助的互动机制,实现镇(区、街道)、村(居)慈善组织的全覆盖和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慈善如东、和谐如东建设。
2.基本原则。镇(区、街道)村(居)联动、平等自愿、管理规范、公开透明。
3.目标要求。2018年2月底前,全县各镇(区、街道)要全部建立慈善分会,所有村(居)全部建立慈善工作站,并开展成效显著的慈善资金募集活动,确保慈善组织网络覆盖率达100%,群众知晓率100%,参与率90%以上。
三、明确基层慈善组织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
1.机构设置。镇(区、街道)慈善分会是县慈善总会的分支机构。统一名称为如东县××镇(区、街道)慈善分会;村(居)慈善工作站是慈善分会的派出机构,名称为××镇(区、街道)××村(居)慈善工作站。镇(区、街道)慈善分会会长一般由镇(区、街道)的镇长(主任)兼任,副会长由分管领导兼任,秘书长一般由民政办主任兼任,在现有民政办工作人员中明确一名兼职慈善联络员。村(居)慈善工作站站长由支部书记兼任,副站长由村主任兼任,配备一名慈善协理员,由村(居)民政协理员兼任。
慈善分会和慈善工作站要做到“六有”:有组织,有制度,有基金,有档案,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标识和牌匾由县慈善总会统一制作,张挂在醒目位置。
2.工作职责。
(1)开展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2)募集善款。有条件的基层慈善组织可创建冠名、专项慈善基金;
(3)开展慈善分会(工作站)范围内的慈善公益活动,收集救助需求信息、慈善动态信息,为县慈善救助项目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提供依据;
(4)对各类慈善救助申请进行调查和审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按程序上报;
(5)推荐、推广慈善典型;
(6)招募义工,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7)完成县慈善总会布置的各项慈善工作。
3.运行机制。县慈善总会、镇(区、街道)慈善分会和村(居)慈善工作站采用“一级法人,二级管理,三级运行”管理运行模式。
(1)慈善募捐。坚持“公开、自愿、无偿”的原则开展募捐活动,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让广大居民自觉投身到慈善事业中来,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慈善分会、慈善工作站接受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接收的捐赠款物,出具由县慈善总会提供的财政统一印制的慈善事业捐赠收据。
(2)资金使用。坚持“谁募谁用,专款专用、量入为出、公平公开”的原则,慈善分会、慈善工作站募集到的慈善款物原则上用于本区域范围内的慈善公益活动。善款使用必须规范申报、救助、审核程序,认真执行和落实县、镇(区、街道)慈善资金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规定。
(3)监督管理。募集的资金由县慈善总会统一管理,县慈善总会为各镇(区、街道)慈善分会设立专户,专款专存,专户管理。各慈善分会按照“村账镇记”的模式,做好慈善工作站的财务管理工作。基层慈善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县慈善总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审计。在开展慈善活动时,做到募捐、救助、义工、宣传等有记录、有公示、有资料,台账齐全、准确、规范。村(居)慈善工作站要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公开、透明、详细、及时向社会公布款物募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明确推进基层慈善组织建设的组织领导
1.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镇(区、街道)要把慈善组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上,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要建立以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建立促进基层慈善组织发展的扶持激励机制。要通过政府财政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公场所等方式支持镇(区、街道)、村(居)慈善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对热心慈善事业、业绩突出的要给予奖励表彰。
3.加强基层慈善组织的宣传、交流和评估。通过多种形式,评比推广先进典型,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慈善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县民政局、慈善总会每年对基层慈善组织进行检查和考核,并适时组织培训班、座谈会、考察交流等活动,为基层慈善组织良性发展创造条件。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