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838/2023-05011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东政办发〔2023〕111号
成文日期: 2023-11-27 发布日期: 2023-12-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 贯彻落实《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 贯彻落实《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如东县贯彻落实〈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实施方案》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如东县贯彻落实《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通委发〔2023〕9号)精神,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紧扣强基层目标,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能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推进健康如东建设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夯实基层基础,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如东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县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为100%、50%;建成社区医院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20%以上;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十大功能中心(其中血液透析中心、基层卫生人员技能实训中心可共建共享)建设率达100%;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全部达到省级标准;至少拥有1个基层特色科室的乡镇卫生院达80%,拥有2个及以上基层特色科室的乡镇卫生院达50%;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分别为80%、20%;全县城乡每万服务人口基层卫生人员配备达到35名,乡镇卫生院每万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编制达到11~15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服务人口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2~3名护士配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具有精神卫生执业资质的医师不少于2名。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服务体系

1.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按照“15分钟健康服务圈”要求,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方便居民就近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到2023年底,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家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布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居)建设一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鼓励相邻村合建中心村卫生室,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不到的地方建设家庭医生工作室。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以及《江苏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标准(2021版)》建设要求,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袁庄镇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尽早投入运行。逐步推进苴镇、岔河等老旧镇中心卫生院异地新建,努力改善就医环境。到2025年,相关指标普遍达到相应规模能力标准最高档。

3.配齐医疗设施设备。对照国家、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标准,配齐配足医疗设施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办公设备,切实满足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到2023年底,配备率不低于80%,完好率100%;到2024年底,配备率达100%,完好率100%。

4.强化卫生服务网底。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落实地方政府举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主体责任,到2025年,全县村卫生室均达到省级示范村卫生室或标准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

1.完善队伍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如东县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研究制定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政策,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优化卫生人才培养环境,努力培养一支能够留得住、用得上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实施“县招乡管村用”,由县级统一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派驻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相关工作职责。建立能上能下机制,符合执业要求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可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

2.加大人员培养引进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统筹用好编制资源,满足订单定向培养需求。采取自主灵活多样的招聘方式、激励方式,在保证卫生执业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可放宽报名条件、不设开考比例、简化招聘程序。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55%以上,逐步形成以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全科专业为特色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

3.提升人员待遇保障水平。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统筹平衡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杜绝新的“吃大锅饭”现象。逐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水平,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4.强化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在上级下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内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盘活用好存量编制。乡镇卫生院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拓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发展空间,县可定向招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满6年的执业(助理)医师进编。在配齐配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的基础上,盘活剩余事业编制,按照比例用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

(三)提升服务能力

1.积极参与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县乡镇卫生院全面参与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要对照建设标准,查漏补缺,持续完善基础设施、人员队伍、服务能力建设。

2.加强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十大功能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县5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全面建成居民健康体检与管理、接诊分诊、康复疼痛诊疗、消化内镜诊疗、妇儿、口腔、中医、精神卫生等功能中心,选建血液透析、基层卫生人员技能实训中心。

3.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共体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远程心电、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建设,实行资源共享、用药衔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服务同质,引导资源和患者向乡村两级下沉。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推进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完善“结余考核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

4.加强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持续培育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打造与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具有品牌效应的特色诊疗服务。补齐儿科、口腔、中医、康复、药学等薄弱专科短板,形成“一院一品、全专并重、差异发展、优势互补”的良好格局。

5.推进村卫生室能力建设。开展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评价工作。推进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内涵建设,完善中医药场地、中医药诊疗服务设施,加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

6.加强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县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确保所有基层卫生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每2年至少接受一次全面系统的轮训。

7.实施社区医养结合提升工程。加快社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民营(改制)医院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康复床位占比达35%以上。

(四)提升公卫质效

1.完善公共卫生基层网络体系。明确乡镇(街道)和村(居)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网底作用。建立起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长效管理为抓手,加强全县“一老一小”健康管理和慢性病管理工作。

2.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处置。充分发挥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作用,做到平战结合。辖区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辖区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置率达到100%。强化肺结核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扩大艾滋病检测覆盖面,检测覆盖率高于当地常住人口数的25%。

3.加强基层精神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构建以精神专科医院为主体,设有精神(心理)科的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高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可及性。到2025年,2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精神(心理)科门诊建设目标。加强基层医师对常见精神卫生问题的早期识别能力,全科医生参加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

4.强化职业卫生、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驻镇卫生所设立公共卫生监督科,履行公共卫生监督职能。落实专人负责职业卫生服务工作,协助县级疾控监督机构开展职业卫生现场服务工作。

5.扩大预防接种服务。至少建成1个预防接种示范化门诊,承担辖区内预防接种带教工作;到2025年,至少60%的儿童预防接种单位设母婴室、资料室,留观区域设置儿童娱乐设施;所有预防接种门诊的专业人员保证相对固定。

6.打造智慧健康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各类信息数据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到2025年,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5%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65%以上。

7.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实家庭医生签约队伍,鼓励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退休医生参与签约服务,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队伍、健康管理团队和全科医生工作室建设,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实行电子化签约。到2025年,城乡居民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长期处方服务。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签约服务费用通过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个人付费等分担,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家庭医生团队。

8.开展预约上门和家庭病床服务。对失能、残疾人、术后康复期患者、高龄或者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经评估后提供预约上门和家庭病床服务。健全家庭医生预约上门服务制度和规范,合理设置家庭病床。

四、职责分工

(一)各镇(区)街道。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总牵头、总负责,具体负责方案的制定和组织推进落实工作。

(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和优质医疗资源扩容。

(三)财政部门。按政策规定落实财政经费保障工作。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同卫健部门研究制定基层卫生人才引进政策,推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

(五)机构编制部门。合理核定、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统筹安排包括乡村医生在内的各类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人才用编进人计划,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派在编医技人员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

(六)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牵头建立基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医保基金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与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比例保持同步增长,引导居民基层首诊。落实医保基金按规定分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

(七)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项目用地需求。

(八)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基层医疗卫生发展规划,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指导各地完善政策保障,优化机构布局,改善基础设施,配齐设施设备,加大人员引进培养力度,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保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健康如东建设的重要内容。聚焦基层医疗卫生发展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成立如东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年行动推进领导小组(附件1),推进我县三年行动工作。对我县三年行动任务进行分解(附件2),各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确保行动方案落到实处。

(二)健全投入机制。落实属地政府对镇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实际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政府办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属地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政府新增财力向镇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

(三)强化政策保障。对照国家、省建设标准,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全设施设备。进一步优化人才招聘使用机制、绩效考核与分配机制,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和保障水平,解决“招不来、留不住”等实际问题。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动态完善服务价格项目设立。

(四)优化医保服务。要统筹支持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分级诊疗,合理提高医保基金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

(五)严格考核评估。建立镇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督导评估机制,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医改工作等考核范围,完善“半年通报、年度考评”机制,将进展情况与各地考核结果挂钩。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镇(区、街道)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确保方案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1.如东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年行动推进领导小组

2.如东县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如东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年行动推进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通委发〔2023〕9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基层医疗服务三年行动推进领导小组。

组长:陈晓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桑爱梅 县政府办副主任

丛尤兵县卫健委主任

周 霞 县委编办副主任

赵子睿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专职副局长

丛晶晶 县财政局副局长

於 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俊 县医保局副局长

成员:彭小丽县卫健委副主任

赵海建 掘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燕 城中街道组织委员

陈炳慧 苴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朱映燃 马塘镇副镇长

张 昆 曹埠镇副镇长

陈竹香 岔河镇副镇长(挂职),残联副理事长

张晶晶 新店镇副镇长

陈雨晴 双甸镇宣传委员

钱爱平 袁庄镇纪委书记

许晟娟 栟茶镇统战委员

顾海鹏 河口镇政法委员

陈 巍 洋口镇宣传委员

耿 建 丰利镇党委副书记

吴陈沁 长沙镇组织委员

陈 剑 大豫镇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县卫健委副主任彭小丽。

附件2

如东县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地区

新增社区医院数(家)

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十大功能中心建成数量(个)

新增“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推荐标准

医疗机构数(家)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合计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栟茶

1



3

3

4

10

1



丰利

1



3

3

4

10

1



岔河

1



3

3

2

8

1



马塘


1


3

3

2

8

1



双甸



1

3

3

2

8

1



洋口






2

2


1


长沙










1

大豫











苴镇











掘港











新店











河口











袁庄











曹埠











合计

3

1

1

15

15

16

46

5

1

1

如东县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地区

新增基层特色科室数(个)

新增推荐标准村卫生室数(个)

现有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现有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栟茶

5





2

1


丰利

3





2


2

岔河

3





2

2

1

马塘

3




4




双甸

3





1

1

2

洋口



2

1

1

1

2


长沙




1

2




大豫


1



1

1

1

1

苴镇

1





1

1


掘港



1


1

1

1

2

城中






1

1

1

新店



1



1

1


河口




1

2

1



袁庄




1


1

1

1

曹埠




1


1

1


合计

18

2

2

5

11

16

13

10

如东县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地区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新建(个)

异地迁建(个)

改扩建(个)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总数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栟茶







3

2


1

丰利







7

2

2

3

岔河





1


8

2

3

3

马塘







1

1



双甸







2

1

1


洋口











长沙

1










大豫







7

3

2

2

苴镇




1



5

2

2

1

掘港







5

1

1

3

城中







2


1

1

新店




1



1


1


河口

1






2

1


1

袁庄

1






5

2

2

1

曹埠

1










合计

4



2

1


48

17

15

16

图解:点击查看

解读:点击查看